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技术标准
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提升产业化整体水平,加快“扬州制造”向“扬州创造”转变,推进“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三个扬州”的总体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工作方针,建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运行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扬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动态研究,加快构建与扬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努力实现扬州企业及产品与国际市场接轨,引导企业走上以研发为导向,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力争从2011年到2015年,使我市技术标准成为促进全市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技术支撑。
农业标准化: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新制订省市农业地方标准40项,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质监局与农委共同加强对已建示范区的长效管理;力争98%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标准化生产,促进全市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工业标准化: 加强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新增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00项;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活动,争取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扬州新设立3-5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
服务标准化:充分发掘扬州服务业特色或优势,大力拓展服务标准化建设领域,重点加强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科技创业、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50个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制修订35个以上服务业标准,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三、重点工作
1、研制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围绕我市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械装备、新能源、新光源、智能电网、软件与信息服务和现代物流等八大特色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重点针对太阳能光伏、LED、电子书、碳纤维及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制订企业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尽快制定出台《道路照明用LED灯具》省级地方标准,同时鼓励企业按照自愿方式组建各种形式的技术标准产业联盟,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制,更多地掌握市场竞争话语权。
2、成立一批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进一步宣传建设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扬州八大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力争在LED、电子书、电缆、激光加工机床、蓄电池等领域有所突破,争取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扬州新设立3-5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
3、搭建一批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用三年时间,以扬州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为依托,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引进,围绕我市八大产业发展需求,全力打造我市技术标准战略信息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企业在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的滞后问题,推动企业切实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从被动地适应和执行标准向积极研究制定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先进标准转变;加快构建与扬州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平台,紧紧围绕纺织、机电、轻工等扬州主要出口产品和主要出口目标国,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探索建立扬州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筹建扬州市WTO/TBT咨询(工作)站,实现对主要出口企业的预警信息即时推送服务,有效防范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4、创建一批标准化试点企业和示范区域。贯彻“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积极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出口农业,新建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新建10家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积聚、循环经济等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企业;加强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科技创业、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50个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全力助推我市“人文、生态、精致、宜居”的服务型社会建设。
5、构建一支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着力开展技术标准人才培训工作,帮助企业培养和引进熟悉国内外技术标准的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人才,其中5名以上国内知名,50名专业拔尖,500名基层骨干,努力构建立一支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整体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质监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农委、商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扬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技术标准战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负责检查督促全市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加强社会公共资源的整合集成。充分调动质监、科技、科研、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积极性,利用现有技术资源构建技术标准工作的基础平台,引导各行业协会、标准化协会参与本行业技术标准研究,推动“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协调共进,将专利技术许可构建于技术标准之中,实现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国际化,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增强扬州产业综合竞争力。
3、分层次对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企业进行激励。对提出国际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研制项目、行业标准研制项目、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以及市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并批准发布的市区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 60万元、20万元、15万元、5万元和 2万元的资助经费;对市区企业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有出口销售的,由市财政给予每个产品 1万元的奖励。各县(市)企业由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财政根据当地情况实施奖励。按市培育创新型企业专项奖励政策规定,对成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列入年度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市区企业,由市财政按不超过6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市其他企业由市财政按不超过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4、加大技术标准战略的宣传力度。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一项提升区域经济和重点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全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组织参加“科普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扩大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面,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不断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营造“学标准、讲标准、制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市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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