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10〕18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奋斗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核心,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促进创新成果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为方向,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结合本市产业特点,着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精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群,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实现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战略目标及重点
1、战略目标
到2020年,把我市建成创造活力强劲、运用流转顺畅、保护措施有力、服务管理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建立与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在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创造出一批支撑创新型经济城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
2、2010-2015年重点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显著增强。专利申请总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2000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数达到25件,省著名商标数量达到24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总数达到3件。版权保护、著作权登记量明显增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显著增加。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
——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明显提高,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的比重和涉外专利申请量明显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行政与司法相互协调的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机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加强和完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知识产权经费投入逐年有所增加。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成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达到30家,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力度不断加大。实施“51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形成一支熟悉法规、善于管理、精通业务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战略措施
(一)激励创造,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3、增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以各开发园区为主阵地,重点围绕石油及化工、汽车船舶、机械装备、现代物流等四大产业的振兴和新能源、新光源、智能电网、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四大产业的快速发展,突破、创造并掌握一批以专利为核心、行业领先并符合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方向的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和绿色有机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取得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和技术优势,重点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重大装备和工艺流程,着力提升产业承载力和集聚化水平。
4、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建设。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专利创造量质并举。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并将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和必要条件之一。高度重视商标凝聚、承载各类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价值的重要作用,打造一批国内、国际驰名的知名品牌。到2015年,在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培育具有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30家,专利超百件企业100家,驰名商标25件。
5、激发多层面的创新创造。发挥科研机构与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围绕本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研发或委托开发,形成一批引领新兴产业、支撑主导产业、推动优势行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
6、鼓励传统领域的创新创造。鼓励在传统工艺创新及产品研发取得核心和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弘扬运河文化,扶持雕版印刷、漆器、玉雕、剪纸等地方特色产业及地方戏曲发展,鼓励传统工艺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传人传承及传播,促进利益合理分享。
(二)有效运用,形成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7、大力推进专利成果的流转运用。设立市级专利转化运用计划,加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计划的实施力度,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专利技术的有效运用和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制定和完善专利技术交易转化机制,加强专利与科技、经济、对外贸易的结合,整合资源,重点建设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形成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贸易市场,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成果向我市转移。
8、大力推动商标运用。完善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扶持、奖励政策。重点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提高优良品种、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9、大力促进版权发展。扶持版权产业发展,完善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突出发展印刷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等核心版权产业,培育壮大以计算机软件、创意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媒体传播等领域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加快版权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10、大力加强专利技术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与实施,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建立技术标准联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掌握在优势领域的主导权。
(三)依法保护,建立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海关保护、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间的重大案件会商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运作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1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行政执法体系。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设置独立科室,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适应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的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
1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间的打假维权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盗版、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执法机关处理。加大海关执法力度,增强甄别和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商贸流通企业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大商标印制监管以及定牌加工中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5、加强维权服务和预警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经费和工作场所,开通“12330”维权咨询热线,对企业提供必要的援助。及时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知识产权竞争事态,发布预警信息。
(四)强化管理,完善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6、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并购、重大技术设备引进等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论证和风险评估,提出决策建议和解决方案。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等制度,依法使用竞业禁止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流程、网络传输以及人员变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
17、加快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进一步抓好以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推进工作。各级开发区和园区、规模以上企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工业企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18、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作规范、功能齐全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三新”产业企业对扬州“三新”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有效运用。逐步建立支柱产业、特色行业、重点企业的个性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
19、深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机制,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计划。结合素质教育,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五)培养人才,构建多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20、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实施“51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到2015年,培训、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50人,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100人,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的企业中、高级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以商标管理、品牌经营为主的品牌管理师1000人。推广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逐步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必修课。
21、强化知识产权培训。充分利用本地高校教育资源,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将知识产权知识列为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
22、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步伐。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纳入我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3、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执法保护、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机制
24、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将《纲要》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与协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建设,形成并逐步完善层次分明、权责一致、协调有序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设立财政专项,切实保障各级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专利申请、促进专利实施、开展专利宣传和人才培养、援助专利维权、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其他专利促进事项。加大产业、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配套政策。
27、制定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制度,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环保、节能减排等专利技术,市科技经费、市技改专项资金等予以重点倾斜;出台《扬州市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奖励办法》,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利技术、产品、发明人以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名牌产品给予奖励。
28、严格考核、评估、监督机制。将《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纲要》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估。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目标的实现。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奋斗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核心,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促进创新成果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为方向,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结合本市产业特点,着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精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群,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实现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战略目标及重点
1、战略目标
到2020年,把我市建成创造活力强劲、运用流转顺畅、保护措施有力、服务管理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建立与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在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创造出一批支撑创新型经济城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
2、2010-2015年重点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显著增强。专利申请总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2000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数达到25件,省著名商标数量达到24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总数达到3件。版权保护、著作权登记量明显增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显著增加。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
——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明显提高,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的比重和涉外专利申请量明显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行政与司法相互协调的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机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加强和完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知识产权经费投入逐年有所增加。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成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达到30家,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力度不断加大。实施“51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形成一支熟悉法规、善于管理、精通业务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战略措施
(一)激励创造,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3、增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以各开发园区为主阵地,重点围绕石油及化工、汽车船舶、机械装备、现代物流等四大产业的振兴和新能源、新光源、智能电网、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四大产业的快速发展,突破、创造并掌握一批以专利为核心、行业领先并符合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方向的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和绿色有机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取得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和技术优势,重点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重大装备和工艺流程,着力提升产业承载力和集聚化水平。
4、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建设。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专利创造量质并举。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并将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和必要条件之一。高度重视商标凝聚、承载各类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价值的重要作用,打造一批国内、国际驰名的知名品牌。到2015年,在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培育具有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30家,专利超百件企业100家,驰名商标25件。
5、激发多层面的创新创造。发挥科研机构与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围绕本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研发或委托开发,形成一批引领新兴产业、支撑主导产业、推动优势行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
6、鼓励传统领域的创新创造。鼓励在传统工艺创新及产品研发取得核心和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弘扬运河文化,扶持雕版印刷、漆器、玉雕、剪纸等地方特色产业及地方戏曲发展,鼓励传统工艺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传人传承及传播,促进利益合理分享。
(二)有效运用,形成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7、大力推进专利成果的流转运用。设立市级专利转化运用计划,加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计划的实施力度,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专利技术的有效运用和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制定和完善专利技术交易转化机制,加强专利与科技、经济、对外贸易的结合,整合资源,重点建设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形成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贸易市场,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成果向我市转移。
8、大力推动商标运用。完善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扶持、奖励政策。重点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提高优良品种、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9、大力促进版权发展。扶持版权产业发展,完善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突出发展印刷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等核心版权产业,培育壮大以计算机软件、创意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媒体传播等领域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加快版权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10、大力加强专利技术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与实施,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建立技术标准联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掌握在优势领域的主导权。
(三)依法保护,建立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海关保护、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间的重大案件会商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运作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1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行政执法体系。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设置独立科室,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适应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的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
1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间的打假维权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盗版、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执法机关处理。加大海关执法力度,增强甄别和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商贸流通企业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大商标印制监管以及定牌加工中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5、加强维权服务和预警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经费和工作场所,开通“12330”维权咨询热线,对企业提供必要的援助。及时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知识产权竞争事态,发布预警信息。
(四)强化管理,完善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6、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并购、重大技术设备引进等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论证和风险评估,提出决策建议和解决方案。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等制度,依法使用竞业禁止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流程、网络传输以及人员变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
17、加快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进一步抓好以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推进工作。各级开发区和园区、规模以上企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工业企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18、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作规范、功能齐全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三新”产业企业对扬州“三新”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有效运用。逐步建立支柱产业、特色行业、重点企业的个性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
19、深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机制,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计划。结合素质教育,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五)培养人才,构建多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20、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实施“51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到2015年,培训、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50人,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100人,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的企业中、高级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以商标管理、品牌经营为主的品牌管理师1000人。推广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逐步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必修课。
21、强化知识产权培训。充分利用本地高校教育资源,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将知识产权知识列为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
22、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步伐。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纳入我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3、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执法保护、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机制
24、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将《纲要》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与协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建设,形成并逐步完善层次分明、权责一致、协调有序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设立财政专项,切实保障各级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专利申请、促进专利实施、开展专利宣传和人才培养、援助专利维权、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其他专利促进事项。加大产业、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配套政策。
27、制定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制度,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环保、节能减排等专利技术,市科技经费、市技改专项资金等予以重点倾斜;出台《扬州市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奖励办法》,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利技术、产品、发明人以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名牌产品给予奖励。
28、严格考核、评估、监督机制。将《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纲要》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估。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目标的实现。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江苏扬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省政府关于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3-10-31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2021-01-09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市江都区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10-22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23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市广陵区及所辖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23
省政府关于同意高邮市及所辖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0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2020-03-16
省政府关于同意宝应县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3-12
省政府关于同意仪征市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2-19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广陵区及所辖头桥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2-27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公道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1-16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江都区及所辖大桥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0-15
江苏扬州产业园区
江苏扬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扬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