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科协等部门《2008年扬州市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建设体育强省的文件精神,推动扬州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开展体育强市建设工作,现提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到2010年底,在全市实现体育强市建设各项指标;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邗江区全面建成体育强县(市、区);全市90%以上的镇建成体育强镇。
主要指标:
1、群众体育。构建完善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市体育人口达50%,全市人民身体素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2、竞技体育。扬州市代表团在第十七届省运会上的金牌、奖牌总分和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实现“争先进位”目标。省队市管专业运动队参加全国以上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一批扬州籍运动员在2008年奥运会和世界大赛上争金夺牌。
3、体育产业。基本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中介、体育技能人才、体育场馆服务和体育彩票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现代服务业。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到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5%左右。到2010年,体育彩票发行总额力争达到5亿元以上。
4、体育场馆。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体育场馆设施。江都、高邮、宝应、邗江和仪征5个县(市、区)建成新“四个一工程”,社区、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建有健身场所。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
5、体育科教。加大体育科研对全民健身、运动训练、体育产业等的服务水平。省以上体育科研项目立项数、体育科研获奖数实现翻番。建设国民体质市级监测中心、县级测定站和乡镇测定点,形成布局合理、学科配套、特色鲜明的体育教育体系。
6、体育社团。各县(市、区)成立体育总会。新成立一批体育协会。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建设。乡镇、街道文化(体)站和社区服务中心加强体育工作,发展体育社团,提高基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二、大力倡导全民健身活动
1、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群众体育组织、场地和活动建设,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乡镇、街道建有“体育活动中心”(文化站均更名为文体站),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居委会建有“健身路径(点)”。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点、民族传统、时代特色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通过村际、镇际体育比赛,社区家庭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
2、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对各类人群的体质测试,建立体质状况档案,提供科学的健身处方,指导科学健身、自觉健身。定期公布《扬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对市民体质变化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进一步加强体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广新型健身项目、扩大健身人群、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大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广泛开展现场咨询、知识讲座、活动表演、板报展示等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行体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广泛实施“每人掌握一种健身方法”行动。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的推广和管理。
3、加强全民健身品牌建设。积极打造“元旦万人长跑”、“全民健身体育节”群众体育品牌。深入开展“特色体育”争创评选活动。加强体育健身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等全民健身品牌基地建设。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健身活动。实施社会体育项目发展计划,创建一批体育特色之乡,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4、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广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健康素质。进一步加强和教育部门的合作,建立灵活、科学、符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体育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课外活动兴趣小组等的作用,培养体育兴趣、掌握体育技能、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重视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广泛开展具有娱乐性、趣味性、科技性、益智性等深受青少年喜爱,能提高青少年学生动手、动脑能力的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丰富校园文体生活,积极塑造青少年健康的心理和人格。进一步完善以市运会为主体的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制度。
三、全面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1、深化训练工作改革。坚持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按照效率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科学调整项目布局,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逐步推行主教练负责制、教练员聘任制等用人机制,不断完善以竞争为核心、以绩效挂钩为重点的风险和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科学的运动训练管理体制。加快“训、科、医、管、教”一体化进程,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选材、训练、营养、监控、恢复等科学训练体系,在运动队中推行军事化管理模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严肃赛风赛纪。强化运动员注册、资格审查和反兴奋剂工作,创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
2、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加快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争创工作。努力将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建成省级重点体育运动学校,全市建成1~2个国家高水平体育人才基地、3-4个省级单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1所国家级传统项目学校。加快市、县(市、区)联动步伐,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鼓励联办市级运动队、建立训练点,不断丰富、完善全市运动训练网络。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所开展3个项目以上的业余体校和1所以上省级传统项目学校。全市常年参加业余训练人数保持在2000人以上。
3、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紧紧围绕奥运争光计划,大力实施“金牌教练工程”和“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竞争上岗等手段,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坚持金牌观与人才观相统一,坚持奥运、全运、省运战略相协调,推动业余训练工作量和质的全面提升,努力提高训练的成才率。“十一五”期间,全市二级以上运动员与参加业余训练人数比例≥10%,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60人。完成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全运会的参赛任务。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切实做好运动员的劳动、医疗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重视运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训练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
4、努力打造赛事活动品牌。按照“一市一品”、“一县一品”的办赛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竞赛管理人才和体育场地资源优势,积极申(承)办一批国内、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精心组织一批有特色、有创意、有规模、有市场的体育比赛,努力创造一批影响力大、上座率高的传统赛事品牌,并逐步消除县(市、区)办省以上比赛的空白点。以品牌赛事打造城市名片为抓手,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潜心培育,创新思路、创新组织,开放视野,积极探索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合作,共同办赛的路子,努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不断完善城乡体育设施
1、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规划建设项目,满足发展竞技体育项目、提高训练水平及广大群众健身需要。各县(市、区)全面建成新“四个一工程”(即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标准游泳馆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市和县(市、区)两级体育场馆在满足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全国以上单项比赛的同时,注重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功能,积极为市民参与健身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逐年加大投入,不断增加全民健身工程(点)数量,重点向行政村和社区倾斜,逐步提高农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覆盖率。
2、落实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继续从省级统筹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同时,各级财政下达专项配套资金,扶持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改善训练设施条件。根据《体育法》、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定,确保体育健身设施按面积、按标准建设到位。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五、积极发展体育产业
1、加大体育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实施体育产业振兴计划,加快建设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深入开发体育资源,高度重视对大型体育赛事等资源的深度挖掘,通过现代的营销手段,把无形资产推向市场,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化经营。加强和中央电视台、中国体育报等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友好合作,打破赛事营销的地域局限,全面提升品牌赛事的影响力。加强体育场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市区和县(市、区)体育设施的整体优势,联合运作大型体育赛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体育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体育领域兴办企业,承办各类体育赛事。
2、提高体育赛事综合效益。在充分利用竞赛管理人才和体育场地资源优势,积极申(承)办一批国内、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精心组织一批有特色、有创意、有规模、有市场的体育比赛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办赛形式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加快培养高素质的体育竞赛管理人才,努力提高体育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进体育赛事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全方位开发,着力培育体育竞赛市场表演市场,鼓励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努力提高体育赛事综合效益。
3、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高度重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的基础建设,在稳步增长销售站点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标准化建设,形成健康、有序的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强化专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提高销售员服务水平,改善销售点宣传环境,逐步树立体育彩票品牌形象。加强体育彩票基金的管理,使之成为体育事业发展的有力补充。不断完善体育彩票管理制度,加强政策监管,保证运营安全,推动全市体育彩票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实现每年两个亿以上的销售额,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认真抓好体育科研工作
1、提高体育科研水平。加快促进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现代化仪器设备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增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体育科技的先导和保障作用。建立适应体育强市建设和体育基本现代化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水平和速度。加强理论研究、科技攻关,不断提高体育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广泛应用信息、医疗、生理生化、管理等学科的先进成果,提高体育科研能力,取得一批科研成果。
2、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加强和扬州大学等高校的长期合作,建立以学历教育、职业资格教育和专项技能教育等为主的体育教育体系,积极培养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坚持岗位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积极培养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大力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改善和优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体系。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体育教育资源,提高综合办学能力,不断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改革,带动提升全市体育教育的整体水平。
七、加强对体育强市建设的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组织协调,切实解决好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制约瓶颈。加大资金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体育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加快推进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品牌化进程,以规模效益和精品效益并举的原则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积极打造品牌体育赛事,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加快体育现代服务业产业升级。坚持依法治体、依法行政,不断增强体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动体育社会化进程,鼓励建立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建设体育强市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加强国内、国际体育交流,学习借鉴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3、健全推进机制。各地要按照本意见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设体育强市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将建设体育强市和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年度体育工作,逐年逐项分解目标,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体育强市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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