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扬州产业园区

江苏扬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扬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对全面加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现就我市扎实做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市政府成立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分工,实现监管无盲区、责任全覆盖。各地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抓好督促落实。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限期反馈督办事项整改情况。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所有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四、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明确打击重点。持续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机、造船、燃气、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企业,有关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
(二)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跟踪监管。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建立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火灾、水上交通、职业卫生、船舶修造、燃气、特种设备、农用机械、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手整治等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区域联合监控机制,加大城市地下管网线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全市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于今年6月底前彻底关闭。结合产业规划,进一步加大船舶修造行业的整治整合力度,推动主城区化工企业“退城进园”。严密防范建筑施工坍塌坠落以及农业机械、水上交通、冶金等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事故。
(二)加强煤矿安全治理。深化煤矿瓦斯防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利用政策和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加强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火灾严重等矿井的安全管理,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水害、火灾等防治措施不到位不生产。加快推广应用煤矿典型灾害防治、事故预防预警与控制、事故快速抢险与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及装备。
(三)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抓紧制定出台安全技术标准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并逐步推广到所有工业企业。
(四)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要求,做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治意识。
六、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充分整合专业化资源,依托大企业和重点企业,建立专业化、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力量为第一梯队、企业专业队伍为第二梯队、安全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技术支撑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化学园区和化工集中区的消防站建设。加强应急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和器材装备,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协作配合能力,提升实战水平。
(二)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地区性安全生产事故预案依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动态化监管,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的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的电子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快建设市县两级“12350”安全生产信息接报处置平台,确保事故信息处置及时顺畅,应急响应快速有力。加快地下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七、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相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二)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活动,通过制定标准、选树典型、经验推广、考核奖励等手段,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监督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组织职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应培尽培、一个不漏。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诚信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社区”、“安全先进班组”创建等基础性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启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为职工群众提供参观学习、展示教育、互动体验的场所。
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一)编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煤矿、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基础的不断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各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保持密切衔接。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经济政策。依据市政府70号令的规定,制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在安全生产领域充分发挥经济政策的杠杆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置换工作,在工矿企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力争年内应当投保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率达到80%。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三)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的特色和经验,以《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为框架,不断拓展安全生产专家服务范围,在工艺技术、评估评审、咨询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更大程度地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优势,搭建政府、专家与企业的沟通平台,组织开展专家“双月服务行”活动。同时,加强专家力量的培育和专家工作的研讨,形成定期交流、汇总分析和培训教育等工作机制,推动专家队伍的自身建设。
(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做到严格公正、科学廉洁执法。依照市政府常务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制定出台《扬州市基层安监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及《标准》,明确基层安监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措施,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安监机构实施委托执法。全面加强县(市、区)及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