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扬州市2008年度“质量兴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1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08〕5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扬州市2008年度“质量兴市”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扬州市2008年度“质量兴市”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实施意见》(扬政办发(2007)28号)精神,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 2008年度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工作任务
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国家、省、市三级监督抽查合格率85%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 98%以上。
质量基础不断巩固。实施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96%以上;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覆盖全市重点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新制定市级以上地方农产品标准15个以上,农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3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实行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农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2%以上,市场计量行为得到规范,新建、改造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行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全部通过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药保健品产品生产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省质量管理奖企业数达1-2家。
名牌战略有效推进。争创中国名牌4-6个,国家免检产品8-10个,省名牌15-20个,力争多争创一些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
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全年组织5次以上打假联合行动,重点整治列入省、市“打假方案”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地区。
安全生产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锅炉≥99 %,压力容器≥ 96 %,特种设备≥ 95 %;全面完成压力管道专项普查,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杜绝因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问题所引发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质量不断提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达到50%以上。
服务竞争力不断增强。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制定各行业服务标准3 项以上。旅游行业重点骨干企业有35 %以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争创1-2个省服务名牌,省服务质量奖3-4个;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4%以上,生态经济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得到相当程度的实施,生态环境总体改善。
二、责任分解
(一)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全市质量兴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做好综合协调。
2、检查、督促各部门质量兴市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具体负责本方案的实施检查综合考评。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制定符合所辖区域的质量振兴计划,研究制定质量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2、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发动、舆论引导、考核奖励等工作。
3、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质量监督力度,努力使所辖区域不出现大的质量问题。
(三)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1、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期对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定期通报企业产品质量检查结果,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和信息。
3、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卫生监管,严禁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12个100%的工作成果。
4、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帮助企业争创名牌,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5、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覆盖率,查处无标生产违法行为。努力抓好农业标准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
6、强化计量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强检计量器具的检测,提高计量器具准确性,开展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生产保证能力的评价,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国家重点耗能企业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达标率、计量器具配置率、检定合格率达到100%、省重点耗能企业的“三个率”达到90%。
7、抓好打假工作。严厉查处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开展食品、建材及农资等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8、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登记、备案、检验制度。抓好专项治理和安全检查,提高工作有效性。
9、推行质量管理,统一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工作。认真抓好ISO9000、ISO14000、3C认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10、负责组织重点企业厂长、经理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健全质量信息管理网络。
11、负责组织起草服务标准并贯彻实施。
12、制定质量兴市工作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制定政策措施,激励企业不断改善质量管理,努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档次。
13、进一步巩固已建立的“放心购物一条街”。
(四)市宣传部
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深入开展,继续加强商业领域诚信与精神文明建设。市文明办、市商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七个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五)市发改委
把质量振兴和打假治劣作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工作,重点指导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推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使质量工作纳入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六)市经贸委
大力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强本地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七)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1、依法把好工商企业开办审查登记关,加强日常管理和年检监督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
2、加强注册商标和广告管理,严格商标申报和广告审查制度,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惩处虚假广告行为。
3、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扶持工作。
4、加大打假力度,规范和整顿好流通市场,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投机倒把等违法行为。
5、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调处纠纷。
(八)市建设局
1、认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建筑工程(勘测、施工)质量的管理,把好使用建筑材料质量关,防止低劣建材影响工程质量。辖区内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达到96%以上,其中优良率达到50%以上。
2、消灭无证施工,大力推行工程质量承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辖区内获得省级以上优良工程奖的建设工程项目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九)市科技局
1、促进质量兴市的各项科技计划的实施。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科技奖励政策,大力扶持高新科技企业,发展高新科技产品。
(十)市农林局
1、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农副产品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2、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农副产品质量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并抓好农业企业质量工作的具体措施的落实。
3、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农业企业做好质量认证,抓好不合格品生产企业的限期整改工作。
4、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争创农产品名牌。
(十一)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药品,规范生产和经销药品的经济秩序。
(十二)市财政局
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对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和打假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建立政府质量工作奖惩制度,兑现奖惩,质量兴市活动有专项经费保证,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十三)市环境保护局
1、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好三废的处理。
3、创建期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已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全省平均水平;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且市区内无劣于V类水体。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四)其他各行业
旅游、商贸、邮政、电信、供电、供水、供气、供油、交通、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的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三、实施步骤
1、动员发动(2008、元—2008、03):召开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联席会,部署争创工作,落实质量兴市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在总体目标的框架内提出分年度实施的阶段性目标。
2、组织实施(2008、03—2008、05):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质量兴市的工作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专项质量振兴活动,使活动前有计划,过程有记录,结束有总结,真正使质量兴市的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3、考核验收(2008、05—2008、06):完善质量兴市长效工作机制,顺利通过省级对我市质量兴市先进市的验收,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持续提高。
四、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工作机制。扬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2、建立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地“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启动“质量兴市”工作,确定本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抓好本系统的质量工作,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质量兴市”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3、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质量兴市的一些重大活动,开辟专栏重点宣传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的经验及成效,根据质量兴市活动进程,实施开展结合“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l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活动的氛围。
4、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地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单位制定的质量振兴目标计划,按照省质量兴市考核细则,按年度逐项考评质量振兴目标落实情况。
5、设立质量兴市专项资金。根据质量兴市工作的需要,安排质量兴市奖励资金,对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质量兴市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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