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1〕1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扬州市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扬州市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
?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优、竞争力提升,全面完成“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共考核三大类10个子项,基本分值100分。
1、考核指标:
第一类:主要指标:共5项,基本分75分。
(1)服务业增加值占比,20分;
(2)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比,15分;
(3)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5分;
(4)服务业税收收入增幅,15分;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10分。
第二类:规模项目和企业:共3项,基本分15分。
(1)当年新批(含增资)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实际到帐30%以上的外资重大项目数(不含房地产项目),5分;
(2)新开工投资亿元以上,且当年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资30%以上的民资重大项目数(不含房地产项目),5分;
(3)新增纳税过千万的服务业企业数(不含房地产和金融业),5分。
第三类:组织与推动:共2项,基本分10分。
(1)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工作,6分。包括:重点企业分离情况,2分;新增剥离企业数,2分;剥离企业新增地税增幅,2分;
(2)基础工作,4分。包括:健全服务业办事机构、完善职能、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分;编制服务业发展报告,1分;全市服务业工作简报采用5条以上信息,1分。
2、计分方法:
第一类按实际完成计划目标数的百分数计分,每增加(减少)一个百分点该项分值增加(减少)1分,最多增加(减少)该项分值50%。
第二类按目标完成项数计分,每超(减)1个,分别增(减)0.5分,最多增(减)该项分值的50%。
第三类由市考核考评小组根据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加分奖励:
(1)当年竣工、且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每增加1个,经认定后,一次性加计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2)当年新开工建设1个城市综合体、获得认定1个旅游度假区、1个15万㎡以上综合性市场(或物流中心)和1个2万㎡以上研发大厦(或智能大厦),新挂牌1个五星级酒店,经认定分别加计1分,最多不超过5分。
(3)经省、市级主管部门审定的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每新增(或取消)1家,分别增加(或减少)2分和1分,最多不超过4分。
(4)当年每新获一个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试点)、服务业商标(驰名、著名)、服务业质量奖,分别加计2分、1分,最多不超过4分。
(5)调研报告被国家、省、市以上刊物刊用,每篇文章分别加1分、0.5分和0.2分,最多不超过4分。
三、分值核算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采用“考核计分=目标考核基本分+加分-扣减分”公式进行核算。考核计分有超过100分的,以第一名得分为满分,按照百分制换算。
四、奖励等级与奖励
奖励等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其他不予表彰奖励。
奖励:奖金分配按2011年市政府第40期专题会议纪要执行,即考核单位奖金=奖金总额*考核得分/各考核单位考核得分之和。奖金主要奖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服务业责任部门负责人。
五、组织领导与考核分工
市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发改、统计、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商务等部门参加,市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督查和协调。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年初具体考核目标制定和年终考核奖励牵头,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指标上年基数和当年实绩。为强化目标责任,市政府于每年年初与各地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制定详尽的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指标,增强目标责任意识、创新创优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必需具备相应的档案资料备查。
六、说明
1、上述发放的资金均为税后资金;
2、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扬州市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扬州市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
?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优、竞争力提升,全面完成“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共考核三大类10个子项,基本分值100分。
1、考核指标:
第一类:主要指标:共5项,基本分75分。
(1)服务业增加值占比,20分;
(2)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比,15分;
(3)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5分;
(4)服务业税收收入增幅,15分;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10分。
第二类:规模项目和企业:共3项,基本分15分。
(1)当年新批(含增资)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实际到帐30%以上的外资重大项目数(不含房地产项目),5分;
(2)新开工投资亿元以上,且当年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资30%以上的民资重大项目数(不含房地产项目),5分;
(3)新增纳税过千万的服务业企业数(不含房地产和金融业),5分。
第三类:组织与推动:共2项,基本分10分。
(1)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工作,6分。包括:重点企业分离情况,2分;新增剥离企业数,2分;剥离企业新增地税增幅,2分;
(2)基础工作,4分。包括:健全服务业办事机构、完善职能、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分;编制服务业发展报告,1分;全市服务业工作简报采用5条以上信息,1分。
2、计分方法:
第一类按实际完成计划目标数的百分数计分,每增加(减少)一个百分点该项分值增加(减少)1分,最多增加(减少)该项分值50%。
第二类按目标完成项数计分,每超(减)1个,分别增(减)0.5分,最多增(减)该项分值的50%。
第三类由市考核考评小组根据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加分奖励:
(1)当年竣工、且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每增加1个,经认定后,一次性加计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2)当年新开工建设1个城市综合体、获得认定1个旅游度假区、1个15万㎡以上综合性市场(或物流中心)和1个2万㎡以上研发大厦(或智能大厦),新挂牌1个五星级酒店,经认定分别加计1分,最多不超过5分。
(3)经省、市级主管部门审定的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每新增(或取消)1家,分别增加(或减少)2分和1分,最多不超过4分。
(4)当年每新获一个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试点)、服务业商标(驰名、著名)、服务业质量奖,分别加计2分、1分,最多不超过4分。
(5)调研报告被国家、省、市以上刊物刊用,每篇文章分别加1分、0.5分和0.2分,最多不超过4分。
三、分值核算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采用“考核计分=目标考核基本分+加分-扣减分”公式进行核算。考核计分有超过100分的,以第一名得分为满分,按照百分制换算。
四、奖励等级与奖励
奖励等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其他不予表彰奖励。
奖励:奖金分配按2011年市政府第40期专题会议纪要执行,即考核单位奖金=奖金总额*考核得分/各考核单位考核得分之和。奖金主要奖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服务业责任部门负责人。
五、组织领导与考核分工
市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发改、统计、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商务等部门参加,市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督查和协调。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年初具体考核目标制定和年终考核奖励牵头,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指标上年基数和当年实绩。为强化目标责任,市政府于每年年初与各地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制定详尽的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指标,增强目标责任意识、创新创优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必需具备相应的档案资料备查。
六、说明
1、上述发放的资金均为税后资金;
2、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江苏扬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省政府关于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3-10-31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2021-01-09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市江都区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10-22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23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市广陵区及所辖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23
省政府关于同意高邮市及所辖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0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2020-03-16
省政府关于同意宝应县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3-12
省政府关于同意仪征市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2-19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广陵区及所辖头桥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2-27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公道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1-16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江都区及所辖大桥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0-15
江苏扬州产业园区
江苏扬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扬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