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0〕17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号),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重要作用,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当前,一方面,大量的中小企业急需资金却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另一方面,一些银行有大量资金却贷不出去,主要原因是银行和企业之间缺乏良好的信用关系。银行发放贷款,不仅要看项目的好坏,还要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一些中小企业缺乏良好信用习惯,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记录缺失,很难取得银行贷款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因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通过有效的组织推动、广泛的宣传教育、系统的制度创新,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二)建设目标
1、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在人民银行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电子信息的科学整合、批量采集与更新。
2、建立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分析利用及共享服务,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3、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和优秀中小企业的筛选推荐机制,搭建多渠道、多形式、可持续的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计划的培育。
4、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决策效率。
三、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辅助系统的维护和完善。
1、整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市人民银行依托江苏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充分整合工商、税务、法院、环保、质检、社保、公用事业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掌握的信息。根据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业务需求,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注册资本构成、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认证、拥有专利等;二是企业财务和经营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企业纳税、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公积金缴存等;三是企业行政许可和奖惩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受表彰情况、环境评定、安全生产、法院执行等;四是企业信贷信息,包括企业信用评级、外汇收支、企业信贷、贴现等。
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维护。市人民银行要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在科学整合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维护,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逐步拓展信息征集内容,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更新的长效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各方的能力。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1、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报表制度。市人民银行要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统计辖内中小企业信贷结构情况,定期向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以及融资情况,为相关各方全面掌握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等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2、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查询服务。充分发挥统计分析、信息批量查询、融资培育等功能作用,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提供提供快捷、方便的查询服务,为防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做好服务,为政府制定、调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依据。市人民银行要在保证信息安全、维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前提下,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各金融机构在查询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查询,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结合辖内金融机构业务实际,在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专业评级机构等共同参与下,建立符合我市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对优秀中小企业的筛选推荐,为实施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三)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1、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针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特点,结合中小企业评价结果,遴选出守信、成长性好的企业名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试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对优秀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2、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各金融机构在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中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合理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相关金融机构尽快成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标准化流程管理,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
3、加快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要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差异化监管,广泛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选择优秀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各类担保质押融资等,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融资服务。
四、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爱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张彤同志和市人民银行行长仲彬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中级法院、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安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及辖区各金融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由仲彬同志兼任。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与业务指导,跟踪、督促、反馈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其他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业务处室和人员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参照成立当地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当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信息运用与考核。市人民银行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运用,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决策效率,持续跟踪监测信贷客户,降低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成本与风险。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监测考核制度,及时跟踪金融机构对优秀、守信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和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调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社会团体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建立信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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