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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促进全市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全面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教育信息化相关部署,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化学习环境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为基础,以健全机制和队伍建设为关键,围绕建网、建库、建队伍、建机制,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城乡学校网上结对工程。发挥现代网络技术优势,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城乡学校网上结对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城乡学校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办学过程的深度融合,推动城乡教育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全市城乡学校网上结对共建率达100%。建立城乡学校网上结对平台,完善城乡学校网络教研系统。每组结对学校要建有自动录播教室,为教师更深层、更广泛、更快捷的教学与教研活动提供服务。通过多种网络交流方式,实现城乡学校网上一体化管理、备课、授课、教研、教师培训、学生活动等,将城乡学校的办学过程融为一体,促进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数字化校园提升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是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2006年至今,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基本完成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更高层次的数字化校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以《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试行)》为指导,全面实施数字化校园提升工程。到2015年全市重点发掘和打造30所技术前瞻、应用典型的数字化校园示范校。
(三)数字化学习应用示范工程。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要按试点工作要求,以提升教学质量,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为主要任务,率先开展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向有条件的学校推广应用。到2015年全市重点打造10所数字化学习应用示范校。市教育局要搭建数字化学习管理应用平台,指导学校开展数字化学习研究,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要大力推动交互电子白板、移动学习终端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通过构建数字化学习平台,打造无边界学习模式,在优化课程形态、更新教材呈现方式、变革教育教学方式、创新评价体系、实现数字化管理等方面不断实践创新。
(四)“扬州教育云”建设工程。以“扬州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搭建基于互联网,以服务的形式提供教育信息化应用、教育平台运行环境、数据计算和资源存储能力的“扬州教育云”。重点打造“一个中心、三个平台”,即市级教育云计算中心,教育教学平台、教育资源平台和教育管理平台。利用教育云的虚拟化和大数据技术,促进教育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为广大师生支撑起永远在线、随时访问、快捷安全的网络空间,提供无处不在的“泛在学习”服务,在提供云服务的同时,有效节约学校信息化建设资金与人力投入,避免重复浪费。
(五)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工程。根据扬州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按照“开放、协作、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和“平台+资源+服务”的模式,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市、县、校三级架构的资源体系,形成以同步课程、名师大讲堂以及教育装备管理应用资源为特色的扬州数字化教育资源体系。加强市级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集中名校名师,开发覆盖全学科,包含网络课程、微视频、课件等精品教学资源,总容量达1TB。加强校本资源建设,为教师提供各种教学辅助资料、优秀课例、教学用多媒体课件和素材,为学生提供优秀教师的教学辅导和自主学习的资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学校要落实专人和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设。各地要在每年的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用以支持本地区和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要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并探索引进市场运行机制,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要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努力提高投入的效益。
(三)强化安全,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安全运行机制,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学校网络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健全网络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内容审核,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互联网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制度。
(四)规范管理,加强考核。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教育信息化考核评价制度,将其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范畴,对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在教师技术职务晋升和荣誉称号的评定中,学科素养和信息化素养的考查考核要并重。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对教育信息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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