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政府服务国际化和行政行为法治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突出改革、务实、为民导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以助推“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重大城建项目决战年”、“改革全面深化年”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切实巩固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规则流程,增强执法监督针对性,提升依法行政项目化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减章、减时、减负、提效的“三减一提”效能提升行动,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否决报告、首接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规定清理并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调整和下放一批审批事项。试行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形式审查制,建立重大项目审批代办、领办制,实行重大项目预约办理、限时办结制,进一步畅通审批绿色通道。 2、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向社会集中公布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涉企收费清单、行政审批并联操作流程图,形成行政权力阳光透明高效运行体系。继续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质态,确保所有权力全部、实时、全程网上运行。推广条线系统行政权力清理规范试点工作经验,做到统一市县两级权力名称、权力编码和运行流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条件、权责和时限。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各区、各功能区加快形成发展定位清晰、功能明确、权责一致、治理有效的治理体系,深化市区三区管理体制“同级同权同责”。加快在蜀冈-瘦西湖景区和古城区开展城管综合执法试点的申报工作,完善仪征市、宝应县、高邮市和江都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确保相对集中的权力实施到位,并向建制镇延伸。推动江都区小纪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围绕增强公信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群众参与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事项提出部门、重要项目报建部门和改革牵头部门作为承办单位,要做好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建议意见。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监察督查。 5、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6、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立法”,优先安排保障民生的立法项目。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高立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比例。做优“开门立法”工作,健全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在立项、起草、审核等各个环节积极引导、规范公众参与。加强规范性文件流程管理,改进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审核协调工作,健全多元化的论证体系,探索委托、合作等“立法”方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和备案审查专家点评活动。 (三)围绕构建制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监督 7、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开展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增强专项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推行“三直接”工作,遴选出群众最关心的新十大环节,制定出台操作规范。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行政执法通报工作,开展典型案例评析研讨活动,健全执法调查规则,推行执法证据格式化。 8、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涉企行政执法中推行轻微违章“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推广人性化执法模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适时修订调整,明确各个类别、各个岗位的执法责任。全面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严厉查处国有建设用地、国有产权交易、招投标活动等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旅游法执法检查。 9、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实施新一轮“三拆三整治”。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管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围绕深化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0、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引导其依法开展活动。探索设立“行政调解接待处理中心”,提高接待、受理、协调、处置、交办和督查督办等一系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依托“大调解”平台,建立价格纠纷、医患纠纷、环保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调处工作站。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重点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积极开展调解案件的分析研判。 1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规范立案、审查、中止、决定、执行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案卷评查等制度,推行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打造方便快捷的行政复议申请统一受理平台,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坚持复议案件听证审理方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吸纳专家学者参与复杂案件审理,实行开门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委员会实质化运作程度,推动江都区、邗江区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和出席行政复议听证率。 12、创新信访工作。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制度,集中化解信访积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通过以案说法、专项治理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 (五)围绕促进社会发展,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完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四个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完善政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提供便民服务,形成“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与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服务大厅“三位一体”联动互补的服务格局。推进“四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启动“政社互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智慧社区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14、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把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着力在行政审批、“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完善“三公开三报告”制度,将电视直播单位拓展到所有承担民生幸福工程和服务企业职能的部门。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 15、深化行政指导。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领域的行政指导工作,寓管理于服务,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指导方式,完善行政指导项目,推广行政指导典型案例。加强监督检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组织现场交流观摩活动。健全及时受理、限时办理、结果反馈的执法投诉办理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查。 (六)围绕深化依法行政,切实加大保障力度 16、落实组织保障。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制定2014-2019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各县(市、区)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市直执法部门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建设,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示范单位培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17、加强学法培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及部门办公会议集中学法制度,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探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工作。开展新一轮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三年轮训,推进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效性培训。实行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完善培训、考试、发证、年检、注销等一体化的资格管理,严把准入关口,畅通退出机制。 18、开展法治宣传。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建设图片展、广场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理论研讨活动,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宣传,举办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和邀请新闻单位集中采访报道等形式,宣传和树立一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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