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16〕16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推动扬州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扬州城市发展品质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契机。围绕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聚焦聚力,切实提高文化自觉性,真正把文化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坚持创意设计引领、融合发展支撑、资源活化生根、人才引培先行、平台打造为重、政策扶持保障,奋力推进载体建设、平台打造、项目培育、骨干培养、人才集聚等关键性工作,实现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2020年达7%以上的目标。市政府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文化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带四片区”特色文化产业板块。其中“一带”是指北城河两岸文化产业带。要统筹整合北城河两岸的东关街、个园花局里、486非遗集聚区等业态资源,着重凸显盐商文化、民俗文化和非遗文化,打造集休闲观光与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文化旅游新增长点。“四片区”包括:明月湖片区依托扬州文化艺术中心、新大剧院文化综合体、京华城4A级旅游景区等载体,重点打造西区新城文化消费和创意设计产业集聚区;古城片区依托广陵区汶河街道和东关街道,营造文化创意氛围,引入大师工作室、名家研习所,建设一批特色文化街区、名人社区;蜀冈—瘦西湖片区深度挖掘核心景区(点)文化内涵,创新历史文化表达,打造融文化、旅游、中医养生、休闲度假、生态体验等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示范区;广陵新城片区依托“中国声谷”,重点推进“互联网+文化”、“文化+创意”发展,加快集聚一批文化创意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努力打造省内一流的文创产业发展“高地”。不断优化县(市、区)文化产业布局,江都、高邮、宝应、仪征、生态新城要重点依托本地的山水、人文资源,开发打造生态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县(市)样本;城郊乡镇深入挖掘散布乡间的农耕、渔事、民俗等特色文化,开发一批观光、体验、休闲项目,打造一批“文化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二、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按照创意设计引领的要求,高水平建设一批资源集约、人才集聚、产业集中的高水平文化产业园区。每年组织认定一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产业基地围绕上海(扬州)网络视听产业园,重点集聚、做大互联网内容产业,打造声谷3.0版本;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扬州园区,发挥“江苏省大数据特色产业园”产业优势和扬子津科教园人才优势,重点集聚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设计瑰谷用好“省区共建”工业设计中心平台,助推实现工业设计产业化,服务扬州制造向扬州创造转变;486非遗集聚区着力“非遗”产业化,开发出体系完整、特色鲜明的文旅产品,做大做优文化旅游产业链。各地特色园区要聚焦主业、做精做专,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狠抓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紧盯项目推进的各环节,切实做到跟踪项目促签约、签约项目督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搞好全程服务,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开发“无中生有”型、资源转化型、嫁接提升型项目的要求,逐步建立项目库,筛选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对外招商。市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工艺美术集团今、明两年要完成既定的重大项目实施,今后每年要有2-3个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各县(市、区)每年要实施3个以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各功能区每年实施1-2个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市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工艺美术集团)
四、打造重点文化产业服务平台。由广陵区牵头,依托设计瑰谷,打造工业设计综合服务平台;由邗江区牵头,依托玩具礼品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打造玩具礼品创意设计服务平台;由蜀冈—瘦西湖景区牵头,依托瘦西湖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区,依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非遗产品及旅游衍生品创意设计服务平台;由市农委牵头,围绕农文化产业发展,打造生态休闲农业设计服务平台;由报业传媒集团牵头,依托江苏凤凰艺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打造艺术品展示交易服务平台;由广电传媒集团牵头,组建文化创意研究院,为扬州文创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市农委,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
五、繁荣文化市场,促进文化消费。围绕为文化旅游产业链配套的商业文艺演出,加大扶持力度。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优先支持知名乐队、演出团体的驻场演出、小剧场演出,通过补贴房租、低票价补贴或演出补助等形式,扩大文化消费。积极探索与北京“文化消费季”合作联动模式,对扬州本土文创产品,采用政府差额补贴的方式,支持生产经营者扩大销售,让本土文创产品更多地走向海内外。(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广电传媒集团)
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落实对外文化贸易的各项措施和政策,支持文化企业扩大出口。通过补贴参展摊位费等形式,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市外、省外、境外的各种文博会、文洽会。鼓励扬州木偶加盟世界知名演出中介结构,拓展海外市场,力争使其成为扬州文化“走出去”的样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
七、培育文化产业人才。按照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目标,围绕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编制文化人才发展规划,出台更优惠、更直接的文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扶持政策,用好用活文化产业扶持引导资金,对文化创意团队、文化领军人才给予项目启动资金、创新成果转化资金,形成文化创新人才辈出、领军人才荟萃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八、强化文化融资服务。小微双创金融政策覆盖中小文化企业,鼓励银行向中小文化企业授信;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自身财力实际,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发挥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
九、健全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加快建设文化产业企业名录库,明确全市文化产业列统企业范围,经营业务分类核算标准。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四级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统计责任。建立文化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群,借助互联网、自媒体、微信等新兴技术,加强和改善统计工作。积极利用税务、用电、企业登记注册等第三方数据,确保新开业文化产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服务业办、市统计局)
十、完善文化产业领导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文广新局具体实施,发改、商务、旅游、财政、统计等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统计考核、项目督查、重点项目企业挂钩服务等制度,促进文化产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县(市、区)和功能区党政正职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服务业办)
各县(市、区)、功能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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