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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5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长朱民阳担任协调小组第一组长,常务副市长丁纯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李忠盛任协调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汤天波,市政府副秘书长仲衍书,市监察局局长范耘,市编办主任韩劬,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范天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臧民,市工商局局长唐齐鲁,市物价局局长潘建民,市法制办主任刘柏,市政务办主任陈小浩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韩劬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厉海涛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促进分类监管,推动综合执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范天恩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焦立群、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董兆芝、市商务局副局长陈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汪庆湖、市环保局副局长陈修道、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建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惟涛、市政务办副主任倪旭平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臧民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房学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颜军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潘建民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张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程兆君、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陈江伟,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振祥,市物价局副局长管宏喜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唐齐鲁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程兆君、市工商局副局长朱彤、市质监局副局长杜志贵、市国税局副局长张汉东、市地税局总经济师李玉群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仲衍书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穆光曙、市科技局副局长赵松林、市文广新局纪委书记徐朝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尹亮、市体育局纪检组长黄波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具体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汤天波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焦立群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范耘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焦立群、市政务办副主任倪旭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其龙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地方和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刘柏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厉海涛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设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 ?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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