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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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决策部署,抢抓当前全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方兴未艾、发展中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扬州产业和产能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经济提质增效,拓展新空间、培育新动能,现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国际经贸合作新形势,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快提升双向开放水平,统筹推进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力度“走出去”,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围绕我市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轻工业和建筑建材等主导产业,聚焦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重点园区、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率先走出去,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建立一批与我市经贸合作关系紧密的“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合作机制,形成1-2个境外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集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装备制造跨国公司,带动更多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鼓励跨境电商在“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国家、地区布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三年内实施对外工程承包1亿美元以上项目10个,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项目10个,到2019年实现境外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努力实现对外投资从规模扩张向效益提高转化、对外承包工程从传统承建模式向整体解决方案转型、对外经贸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提高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产能有序转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加快提升扬州经济国际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原则,遵循市场机制和国际惯例,创新商业模式,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通过直接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多种方式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大实施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组织力度,合理规划、有序推进,统筹协调、优化服务,将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作为促进我市对外开放的突破口,加快构建“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营造企业境外发展的良好内部环境,争创扬州对外开放新格局、新优势。
二、工作重点
(一)促进优势产业转移产能。引导机械、化工、汽车配件、输变电、纺织服装、玩具、日用化工、食品制造、户外照明灯具、建筑材料、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和光伏、钢管等容易遭遇贸易摩擦的产业到境外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实现原产地多元化,规避国际贸易壁垒。支持并购国际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设立境外产品展示中心、专卖店、连锁店等,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重点支持牧羊集团、亚普汽车、江苏恒远、迈安德集团、嵘泰集团等企业,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海外产能布局。
(二)支持高新产业研发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参股、合资等方式,与国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设立境外研发、设计中心,构建海外生产体系和营销网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支柱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重点支持联环药业、扬农化工、扬力集团、亚威股份、中航宝胜、中科半导体、新扬新材料等企业,与欧美发达国家开展多领域的研发合作,促进我市新兴产业向全球产业链高端迈进。
(三)鼓励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发挥我市汽车、机械、船舶、建材、化工、通信等重点行业的产能优势,鼓励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对外贸易、对外援助、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相结合的“建营一体化”项目,带动成套设备出口,有效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重点支持亚星汽车、亚威股份、中海造船、牧羊集团、通运冷藏箱等企业,通过成套设备出口,带动服务走出去,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推进境外资源互利合作。发挥我市农、林、牧、副、渔业基础较好,特别是农业科教、物资装备、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境外丰富的土地、水面资源和有利气候条件,开展水稻、小麦、蔬菜、油料、苗木等作物和畜禽、淡水养殖等方面的投资合作,形成种(养)植、加工、育种、物流和销售相配套的全产业链产能合作基地。重点支持扬农乳业、高邮鸭、双兔食品、江苏戚伍、创日畜牧、金土地等企业,利用东盟、非洲国家各类资源,降低原材料等要素成本,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海外农业园区建设,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五)推广建筑产业产能合作。发挥扬州建筑品牌优势,支持建筑、市政、路桥、安装等工程企业走出去,积极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私合作模式)等国际通用方式,主动参与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步伐,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模式,通过工程承包带动国际产能合作。重点支持江苏华建、邗建集团、江苏恒远、江苏水建等工程承包企业,积极利用投融资方式承揽境外工程项目,带动装备、建材、劳务等出口,提升我市国际工程承揽能力。
(六)加快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发挥开发园区建设管理优势,组织本市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在双边关系友好、投资环境稳定、要素资源丰富、市场需求稳定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发建设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等类型的境外产业集聚园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式“走出去”,积极打造国际产能合作载体平台。重点支持恒远国际坦桑尼亚恒亚建材及电力国际产业园建设并申报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开展与阿联酋阿布扎比中阿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园的产能合作。支持牧羊集团设立境外产业园区,带动我市相关产业集群式走出去。推进电商平台建设,争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大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支持汇银乐虎等企业自建跨境电商平台,鼓励企业沿“一带一路”扩展连锁经营范围,支持商贸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直采基地和信息系统。
三、政策措施和保障体系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市国际产能合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推进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研究制定推进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确立国际产能合作重点产业,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部门对接,争取在多双边合作机制、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别规划、金融机构融资和利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取得支持,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树立GNP核算理念,制定国际产能合作目标,建立评价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全市整体推进合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城乡建设局,持续推进)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外经贸发展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加大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丝路基金、东盟发展基金和江苏省企业国际化基金、“一带一路”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工程骨干企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年度重点项目以及境外产业集聚区等载体平台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争取到国家和省资金扶持的项目,按照1:1比例给予地方支持。加强企业国际税收宣传指导,及时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落实税收协定,帮助企业享受境外税收抵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境外税收争端协商解决机制,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及时办理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口退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对重大境外涉税争议事项,及时上报并组织双边税收磋商,防范境外税收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持续推进)
(三)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建立与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会商机制,组织投融资合作推介活动,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协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企业,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建立融资增信机制,支持企业以境外资产、股权等权益抵押获得贷款;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扩大对企业贷款投放规模;积极争取国家“两优”贷款(对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探索利用亚投行、金砖银行贷款,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营运管理改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发债,鼓励进行再融资,积极利用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工具;探索使用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支持以社会资本为主成立建筑产业融资担保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扬州银监分局、发改委、商务局,持续推进)
(四)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增强咨询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集服务网站、操作系统和公众微信于一体的“走出去”综合服务系统;依托走出去重点企业和扬州侨联海外分支机构,创建海外经贸服务网络;推进中国-东盟建筑行业合作机制建设。建立企业走出去官方智库顾问系统,协助企业对投资目标国的政策、文化和法律法规等问题的前期研究及做好充分的前期尽职调查。不断丰富走出去支撑体系,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在服务促进、融资合作、风险保障、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简化出国(境)审批手续,对企业拟派出国(境)人员,可以办理“一次审批、多次有效”出国(境)任务批件,支持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通关无纸化、一体化、关检合作以及单一窗口等通关便利改革,加强与国外海关合作力度,扩大企业参与AEO认证合作范围,为企业争取所在国通关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外办、城乡建设局、侨办、侨联,扬州海关、检验检疫局,持续推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自我培养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原则,加快培养一批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结合我市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产业特征,通过合作办学、专业培训、实岗锻炼等多种方式培养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知名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跨国经营管理系列培训。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活动,增加“绿扬金凤”计划吸引高端人才数量,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鼓励我市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跟踪国家战略部署,梳理相关国家政策,评估境外投资环境,结合我市国际产能合作实际,及时提出高质量政策建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职教集团、扬州大学,持续推进)
(六)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境外使(领)馆和有关机构,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重大风险警示信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企业加强项目风险评估,认真开展前期可行性论证,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加境外安保投入。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属地化经营理念,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境外发展环境。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做好境外领事保护工作,维护境外企业合法权益。鼓励企业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及境外人员人身保险,保障境外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强化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我市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指导企业建立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境外突发事件,保障境外企业和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外办、侨办、公安局,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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