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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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系统,是保障民生产品安全的有效措施。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按照“云上扬州”大平台协同、大数据应用的总体设计要求,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模式,层层落实责任。到2020年,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显著增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进出口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意识,大幅提高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比例,逐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认知度和接受度,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进出口产品等作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七大类重点产品,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建设的追溯系统为主,自主研发扬州特色产品追溯系统为补充,统筹规划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共享制度机制,实现重要产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市商务局、财政局、农委、食药监局、公安局、质监局、经信委、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技术标准和建设原则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用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开展畜禽追溯,运用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开展生鲜乳追溯,推广放心吃-江苏省优质农产品企业联盟网开展蔬菜追溯,推广鱼水云-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水产品追溯。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统一标准规范的追溯码为载体,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责任,推动上下游主体实施扫码交易。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以及“三品一标”规模化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食药监局、发改委、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三)加快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扬州速冻包子等产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采用自建追溯系统与全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对接或直接使用全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方式,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上传追溯数据,完善管理制度。利用全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追溯、食品安全监管与消费者信息查询的互通共享,提高政府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和协同共治水平。(市食药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农委、商务局配合)
(四)加快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追溯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监督企业留存原料来源、生产过程、购销记录等信息,保证药品的可追溯。督促企业保持现有药品电子追溯系统,或自行建立追溯系统,保证药品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同时开放查询端口,形成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链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健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信息及时上报,实现特殊药品流向可靠追溯。(市食药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商务局、卫计委配合)
(五)加快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重点开发肥料管理信息系统、饲料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广省农资溯源系统开展农药、种子追溯和国家兽药体系查询系统开展兽药追溯,建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实施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过程追溯管理。(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配合)
(六)加快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升级优化扬州市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督促企业使用全省气瓶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和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充装、报废等关键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公示等功能,为社会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市质监局负责)
(七)加快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依法依规开展流向过程等信息化治安防范追溯体系建设。(市公安局牵头,市安监局、经信委、质监局配合)
(八)加快进出口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相关要求,全力推进使用质检总局搭建的进出口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采集记录进出口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基本信息,以及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信息。初步建成重要进出口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机制和追溯信息平台,检验检疫监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进出口质量追溯主体意识显著增强,初步实现进出口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商务局、扬州海关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实施方案。2018年5月底前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分类推进的工作方案,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建设措施。
(二)全面建设。2017-2019年,全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统筹部署本行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市级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为政府部门监管、公众查询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健全完善法规制度。2020年前,围绕追溯体系运行、信息共享互通以及平台运行维护等方面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协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建立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提升追溯体系信息化水平。以二维码等追溯新模式、新技术应用为突破口,培育一批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示范生产经营企业、示范市场和示范商户。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发布质量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强化资金支持。按照“云上扬州”项目建设安排,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运行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政策统筹,集成支持政策,在资金、土地、金融、收费方面出台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四)强化环境营造。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医院、学校等团体消费单位优先选购可追溯产品。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营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教育和推广普及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宣传,加大可追溯产品品牌推广力度,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培育追溯产品消费市场,营造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追溯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围绕追溯体系建设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推进速度缓慢、影响全市追溯总体进度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助推追溯体系建设。
附件:1.扬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产品名录.docx
2.扬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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