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扬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2〕13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度扬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2年度扬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附件2:2012年度扬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市直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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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度扬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序号
类别
分值
工作要求
分项分值
基本分打分方法
加减分方法
得分
1
质量
强市
工作
15
成立并及时调整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质量强市领导小组。
2
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分。
2
制定5-10年中长期质量强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有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的质量强市活动经费。
4
有规划1分,政府工作报告有要求1分,列入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2分。
活动经费(含专项经费、各类奖励经费)增加10%加0.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3
质量强市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实施目标管理,签订责任状,奖惩兑现。
2
纳入考核1分,实施目标管理并奖惩1分。
4
建立健全质量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质量形势,部署质量工作任务,解决质量问题,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2
召开一次联席会议0.5分。
5
质量强市工作按统一部署有效推进。
5
完成省、市质量强县(市、区)各项工作部署5分。
通过质量强市年度考核加5分
6
质量管理与
品牌战略
24
引导企业采用优秀、卓越管理模式,设立县(市、区)长质量奖。
4
当年评出县(市、区)长质量奖4分,未评出不得分。
获得省卓越绩效孵化基地加4分。
7
争创市质量奖;市长、江苏省质量奖。
当年新获江苏省质量奖加3分、获扬州市市长质量奖加3分、市质量奖加1.0分且不超过4分。
8
*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完成省、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任务。
20
分别完成省市名牌、商标任务得20分,未完成分别按比例扣分。
获中国世界名牌5分,获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加3分。新增超一个省名牌含江苏省区域名牌或著名商标加2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分值。
9
技术标准
战略
17
*重视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10
政府出台技术标准战略文件并实施奖励得2分;成立全国TC/SC?/WG得2分;组织制定国标行标一个得1分(地标一个得0.5分),共5分;参与制定国标行标一个得0.2分,共1分。
成立国际TC/SC/WG分别加6/4/2分;制定国际标准或向国际组织成功提出提案加3分;成立全国TC/SC分别加2/1分;组织或参与制定国标行标超一个分别加0.5/0.2分,共3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分值。
10
组织企业(园区)创建省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产业积聚等标准化试点。
2
积极申报新兴产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产业积聚和标准化良好行为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各得0.5分,共?2分。
获批一个省级试点项目加1.5分;有试点通过验收一个加1.5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验收一个加0.5分,共1分);共2分。
11
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
2
完成采用国家标准任务数得2分,未完成任务数的按比例扣分。
采用国际标准超一个加0.5分,共2分。
12
推进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制订省市农业地方标准。
3
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区或省市农业标准项目得1分,获批一个省级示范区、省市农业标准项目分别得1分,共3分。?
获批一个国家级示范区加1.5分;超获一个省级项目加1分;有示范区通过省、国家验收分别加1分、1.5分;共3分。
13
产品质量及基础工作
24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国家、省、市三级产品抽查合格率90%以上,食品抽查合格率95%以上;夯实质量基础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体系,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6
达到各级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0℅得5分,低于90℅不得分,每超过1?%相应增加0.2分。
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出现一次扣0.5分,复查不合格扣0.3分,扣分不超过3分。
14
6
完成各项专项检查任务、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得5分,不完成、低于指标不得分。
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不超过本项分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15
6
完成计量基础工作得6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新增一个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加2.0分,复评一个加1.0分,最高不超过本项分值。
16
6
完成新增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量得6分。
超额一张证书加0.1分,少一张证书扣0.1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分值。
17
工程
质量
10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10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等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获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比例超平均值;未完成目标分别扣3分
获一个国家工程鲁班奖加3分,最高不超过本项分值。
18
服务
质量
10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
10
申报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或服务标准化项目,未申报分别扣0.5分;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目标值,未完成目标分别扣3分
获批一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加1.5分;获批一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或服务标准项目分别加1.5分;有试点通过省、国家验收分别加1分、1.5分;加分不超过5分
19
扶优
扶强
推动国家、省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当年验收通过国家、省检验平台1家分别加2分、1分;政府投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加1分,500万元以上的加2分。
20
积极开展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
批准立项加1分,通过省级验收加2分,通过国家验收加3分。
21
没有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曝光的区域性制假丑闻。
一次省级曝光扣3分,国家级扣5分。
注:标*项为市政府重点考核项目。
附件2:
2012年度扬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市直公司)
序号
类别
分值
工作要求
分项分值
基本分打分方法
加分方法
备注
1
质量强企工作
10
在企业管理高层成立质量委员会。高层领导正确识别不可授权的职责,包括批准愿景、方针,参与质量计划、质量改进,获得质量管理培训等。
3
成立委员会0.5分,有职责1分,有相关工作证据1.5分
2
规划质量发展战略并展开,设定年度工作目标,配置资源,安排计划,定期评审进展情况,奖惩兑现。
3
有战略并展开1分,年度目标0.5分,实施目标1.5分
3
在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从项目产生、实施、评价、表彰认可等环节建立质量改进系统并取得成果,有活动、有案例、有绩效。
4
建立改进系统1.5分,有案例、活动等2.5分
4
质量管理与名牌战略
23
运用合理化建议、QC小组、5S、TPM(全面生产系维护)、各种质量管理工具、统计技术、标杆分析、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
6
运用一项工具、方法1分
5
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质量培训教育,有一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3
培训教育1.5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1.5分
6
运用优秀管理模式,提高经营质量,争创市质量奖、市长、江苏省质量奖。
4
当年新获一个省质量奖加3分、获扬州市市长质量奖加3分、市质量奖加1分且不超过4分。
7
制定本企业中长期品牌及其产品的发展计划和措施。
2
有计划1分,有措施1分
8
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完成省、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任务。
8
分别完成省市名牌商标任务得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获中国世界名牌5分,获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加3分。新增超一个省名牌含江苏省区域名牌或著名商标加2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分值。
9
技术标准战略
22
重视技术标准战略并组织实施。
10
出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文件并实施奖励得2分,成立全国TC/SC/WG得3分,组织制定国家标准一个得1分,共5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一个0.2分,共1分。
成立国际TC/SC/WG加6分;制定国际标准或向国际组织成功提出提案(推荐委员)加4分;组织或参与制定国标行标超一个分别加1分、0.2分,共3分。
10
组织企业(园区)创建新兴产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产业积聚等标准化试点。
3
获批一个新兴产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产业积聚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得3分。
超获一个试点项目加1.5分,有试点通过验收一个加1分,共3分。
11
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
7
制定出台采标奖励政策得2分,完成采用国际标准目标任务得5分。
超额一个采用国际标准加1分,共3分。
12
积极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
2
申报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得0.5分,完成试点验收得1.5分。
超额完成一个试点验收加1分,共2分。
13
计量基础工作
15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宣贯GB17167,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计量合格以上确认。
8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14
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完成计量确认任务。
7
完成得满分,不足按比例扣分。
新增一个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加2分,重评一个加1分。
16
产品
质量
20
建立健全出厂检验制度,依照有关标准做好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10
有一家不符合扣2分。
17
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10
出现一次监督不合格扣5分。
18
打假
治劣
10
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5
有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扣5分。
19
无重大投诉和违法案件发生。
5
投诉后经查实有重大违法案件的扣5分,一般案件扣1分。
20
没有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曝光的制假丑闻。
一次省级曝光扣5分,国家级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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