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4〕1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7月31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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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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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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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为,2014至201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100辆;其中,2014年为300辆,2015年为800辆。
二、推广应用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初期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原则上,今后公交客车和环卫、城管、邮政、烟草、电力等专用车辆及政府部门、企业的通勤车辆的更换和新增都必须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同时鼓励私人消费者自愿购置。二是积极探索和运用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条件成熟时,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三是坚持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按照以示范带动市场、以市场促进产业的思路,通过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努力实现新能源汽车生产的规模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具体工作方案
(一)2014年方案
2014年把公交客车作为突破口,以城区公交客车更新为主,同时鼓励私人消费者自愿购买。
2014年,市公交集团公司须更新车辆314辆。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决定更新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另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清洁能源(LNG)公交客车25辆,全部更新车辆共339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根据车辆购置相关协议,安排专项资金,并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1、车型选择
(1)10.5-12米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314辆;
(2)8米清洁能源(LNG)公交客车25辆。
2、采购原则
车辆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质量优先,同等质量比价格;在质量、价格同等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和服务。
3、线路安排
在同一条公交线路上,新能源公交客车必须整体替换传统动力公交客车,新能源公交客车不得与传统动力公交客车混合使用。在贯通文昌路和扬子江路的主干线上,建成2条新能源公交示范线。
(二)2015年方案
2015年重点在城管、邮政、烟草等系统推广应用环卫、物流等新能源专用车,积极鼓励私人消费者自愿购置;分解目标任务,实施市区、市(县)联动;同时,积极探索和运用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及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消费。
2015年具体方案另行研究确定,年内出台。
四、重点工作及分工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需相关地区和市级各部门(单位)形成合力,抓住重点,统筹推进。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工作主要有配套设施(充换电、加气)的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制定、运行监测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促进产业提升和发展等方面。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责任分工见附表。
2014年的重点工作及分工为:
(一)车辆购置
由市交通产业集团负责,市交通、财政、经信等部门配合,根据方案确定的车型和数量,制定车辆购置计划,交由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车辆购置任务。
(二)配套设施建设
1、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充换电、加气)建设规划
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市供电、城建控股、国土、环保、交通、建设、消防等部门配合,在《扬州市加油站、加气站与充电站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四站合一”(?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公交场站)原则,编制完成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充换电、加气)建设规划。
2、新建和改造充电站(桩)
由供电公司负责,根据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和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安排,一是对已建成的吴州西路充电站进行改造升级并投入使用;二是保障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运营,在公交车辆首末站附近新建成80个充电桩。
3、配套建设加气站
由市城建控股公司负责,根据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安排,配套规划建设1-2座加气站。
4、确保新增用地
由市国土局负责,确保新能源公交客车充电配套设施及公交场站建设新增用地。
(三)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1、市级财政补贴政策
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经信、发改、物价等部门配合,根据国家政策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及时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确保地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车辆购置资金到位。
2、充换电设施用电及对外服务价格
由市物价局负责,完成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制定工作,给予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支持。公交企业按工业用电价格支付公交客车充电电费。
(四)建立全过程监测系统
由市交通产业集团负责,利用公交集团公司现有智能调度平台,建立新能源公交客车全过程监测系统,做好运行车辆实时监控,保障行车安全。
五、工作体系及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与省对口原则,在市经信委设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扩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平台,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义和产品性能优势,努力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分解下达任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和工作考核。各地和各部门(单位)根据已明确的责任,制定细化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作为市政府重要的督查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
(四)做好服务保障。市相关部门和各地在金融、土地、人才及审批等环节,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有利于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专业和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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