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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30日
附:
扬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县(市、区)、镇(乡、街道)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二、网格划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环境监管网格。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隙、无重叠,全市划分为三级网格。其中: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6个、特殊网格3个,三级网格由各县(市、区)确定。
一级网格:全市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市直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级网格:各县(市、区)所辖区域。责任主体为各县(市、区)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乡(镇、街道)所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街道)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特殊网格: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建立单独的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管委会,纳入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管辖,接受一级网格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三、一级网格组成及工作职责
网格长:朱民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应急办、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农委、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扬州海事局、消防支队和其他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日常协调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3、发布本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对其日常抽查监管,督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4、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对二级网格和特殊功能区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下设3个监管工作组:
1、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组
组长:丁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扬州海事局、市卫计委、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消防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实施,推动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协调重大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网格化监管督查组
组长:姚苏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许林灿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农机局、市安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排污单位达标整治、环境信访污染纠纷调处、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本网格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督查;对二级网格和特殊功能区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指导、督查、考核。
3、环境信访调处维稳组
组长:刘亚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苏爱根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实施,协调处置重大环境信访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分析研判环境保护信访问题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原因并落实矛盾化解措施。
四、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一)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职责
市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组织、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管任务,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关停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加强环境监管人员、机构、资金、装备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提请或实施关停决定;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及时调查核实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确定本级重点巡查污染源名单,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等环境问题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对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环境保护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市环保局:履行市级环保部门监管职责;协调二级网格和特殊网格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市发改委:将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实施。
市经信委:指导督促各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发展循环经济及促进清洁生产工作。
市监察局: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参与环境监管工作,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提请政府给予行政处分。
市财政局:负责将网格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市公安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查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协助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排气检测和限期淘汰高污染车辆等有关工作;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政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类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等重要环境信访问题。
市国土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和督促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监测、监督防止地热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质环境破坏。
市规划局:负责在各类规划编制、论证和管理中依法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区范围内影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和监管。
市交通局:指导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的污染防治工作;调处涉及职责范围的环境信访。
市水利局: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源地调配和水源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地的水量供给,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实行监督管理;指导水源地达标建设及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河道的生态化整治,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调处涉及职责范围的环境信访。
市农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化学氮肥和化学农药减施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相应职责;调处涉及职责范围的环境信访。
市农机局: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机械推广使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有影响且需要前置许可审批的企业把好登记注册准入关;调处涉及职责范围的环境信访。
市城管局: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履行市级城管部门负责的车辆抛撒滴漏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职责;调处涉及职责范围的环境信访。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报废车辆拆解监管工作;做好流通领域应急物资供应工作。
市安监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市城建局:指导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指导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雨污水再生利用等工作;调处涉及职责范围的环境信访。
市卫计委: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工作;承担城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任务;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市应急办:指导相关单位制订水、气、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扬州海事局:加强危化品水上运输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上安全和污染应急防控工作。
市气象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负责事故现场气象监测,及时报告与事件处置相关的气象信息;分析气象条件对污染扩散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提出处置意见或建议。
市民政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根据事故导致的灾害等级,组织核查灾情,研究提出抗灾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和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生产自救工作。
消防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其他涉及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五、运行机制
(一)加强计划管理
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一级、二级网格每年要发布重点污染源监管名单,三级网格每年要确定重点巡查污染源名单,明确监管对象、责任人、监管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巡查报告机制。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定期进行巡查、监督和处置,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调查处理机制。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三是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评价结果逐级上报。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研究改进措施。
(三)加强部门联动
一、二级和特殊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注重信息公开
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网格监督
一是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定期研究部署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三级网格和特殊网格。三级网格应建立巡查队伍,配备至少6人以上专职巡查人员。特殊网格应根据监管任务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管人员。各地要加大环境监管能力的投入,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网格监管所需的车辆,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执法装备和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供能力保障。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夯实基础。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责任。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网格划分方案、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16年2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网格监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及时与市环保局联系。市环保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网格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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