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0〕7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增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培育自主品牌,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鼓励创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快建立科学规范、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商标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把扬州建设成为商标强市和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水平领先的地区。商标战略实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实现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大量涌现。
战略任务:实现商标和品牌建设的“四化”:品牌自主化、品牌国际化、品牌高端化、品牌集聚化。建设“四个机制”:注册、运用和管理机制,商标权益保护机制,社会服务机制,激励推动机制。
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为:
1、品牌自主化。注册商标数量稳步增长,国内商标注册年均增长2000件以上;贴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100%。
2、品牌国际化。商标国际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的比例大幅提升,商标国际注册量年均增长30%,主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拥有并使用自主商标。
3、品牌高端化。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5件 ,江苏省著名商标240件。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均达到40%以上。
4、品牌集聚化。推进产业集群的品牌化,建成5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5、商标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商标行政监督管理,推进商标行政指导和信息化建设,商标投诉答复率100%,商标案件办结率100%。
6、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和各界联动的品牌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商标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商标战略,社会各界商标意识普遍提高。
三、工作任务
1、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宣传指导。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宣传工作体系。大力宣传商标和商标战略知识,增强企业和公众的商标意识。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引导,促进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引导工业企业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加快培育自主品牌;引导农林企业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引导服务业企业和老字号企业积极发展品牌连锁经营,推进集团化、品牌化和规模化。
2、加大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力度。着重围绕市确定发展的“八大产业”,指导企业协同发展科技、管理、文化、营销等创新活动,提升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重点推进360家创新型培育企业和“千级升级”示范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鼓励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广告企业主动服务于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在使用中增值、在增值中发展的规律,合理运用商标使用许可(特许经营)制度,扩大市场份额。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商标出质、出资,充分发掘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发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融资功能。推进企业闲置商标的盘活利用,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
3、提高自主品牌的国际化水平。加强涉外商标注册知识宣传,引导、鼓励企业进行涉外商标注册,使用自主商标拓展国际市场。以外向型出口企业为主体,围绕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国际保护和自主品牌国际化等环节,综合运用宣传指导、示范引导、政策调动等手段,推进企业自主国际品牌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品牌国际化意识,使我市的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明显增多,一批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明显提升。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防范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健全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
4、加强商标权专用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地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推行重点保护机制。设立异地维权专项基金,对异地维权困难的企业予以必要的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
5、加强商标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和自主商标培育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体系的建立,高起点制定地区、行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商标战略。结合新农村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制定实施重点行业商标战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对农业龙头企业、工业骨干企业、出口品牌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加强指导和培训,制定符合其自身发展实际的企业商标战略。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制定商标注册年度目标并纳入考核。
6、健全商标支持服务体系。将商标知识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支持研究机构开展商标战略研究。对企业管理人员组织实施以商标管理、品牌经营为主的“品牌管理师”培训。加强对商标执法、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商标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的信用管理制度,取缔非法代理。
四、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市商标战略组织实施、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经济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年度商标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逐层分解落实,并列入年终考核。
3、构建商标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首次获得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著名商标认定的市区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得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著名商标认定的县(市)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财政根据财力状况予以配套。对获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各地给予适当奖励。在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中,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予以一定政策倾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业务。
4、加强商标战略研究。整合全市商标研究力量,加强对国内外商标法规政策、发展动态研究,探讨解决重点行业、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的难点问题,评估各地、各行业商标战略实施效果,为政府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聘请国内外专家,为我市商标战略实施提供咨询建议。
5、培育发展商标文化。将商标宣传教育纳入政府普法、科普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商标的内容。在中小学开展商标基础知识教育,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商标课程,培育与“开放、包容、创新、精致”的城市精神有机结合的商标文化,形成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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