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1〕13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
2010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规划),2011年江苏省环保厅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和省实施意见制定的目标任务,控制饮用水源污染,改善饮用水源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现结合《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确保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满足城市饮用水安全需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创新机制,加强监管;明确职责,强化考核。
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国家规划、省实施意见制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城市饮用水污染得到全面控制,水质得到有效保障,水源应急监测及应急供水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三、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
扬州市现有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市区3个,分别为廖家沟、长江瓜洲、长江三江营,江都3个,分别为高水河、芒稻河、长江三江营,仪征2个,分别为长江仪征、仪征月塘水库(备用),高邮1个,里运河,宝应县2个,分别为里运河,潼河(备用)。
(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
扬州市11个饮用水源地主要是长江干流和里运河等淮河入江水道,除仪征月塘水库外,其余均为河流型饮用水源。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市直3个水源地水质每旬监测一次,每月一次64项指标分析,每年一次109项水质指标全分析。各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本地在用饮用水源每月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表明我市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水源地水质长期稳定在Ⅱ-Ⅲ类。
(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保护区划分和污染防治)
2005年以来,扬州市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12个职能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办制度,制定了《扬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各类污染源进行清理整顿,对水源保护区重新划界立标。几年来,共搬迁、取缔、整治造船厂、砂石码头、企业等环境污染隐患81个,竖立标志牌100多块。对现有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多次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均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任务并予以发布实施。市区廖家沟、长江瓜洲和长江三江营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完成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
2008年11月,扬州市制定了《扬州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09年1月,省政府批准了我市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方案。
2006年起在瓜州、廖家沟等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2010年起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目前扬州已有7个水源地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自动连续监测和视频实时监控。
(四)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饮用水源地水质易受客水影响。扬州市地处长江和淮河的下游,全市11个饮用水源地除仪征月塘水库(备用)、宝应潼河(备用)外,其余都处在长江、里运河等淮河入江水道上,客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特别是廖家沟、高水河、芒稻河、大运河水源地更受到淮水下泄的影响。
2、保护区内存在各类建设项目。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扬州市重新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在原保护区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大,一些本不在保护区范围的建设项目如船厂、码头等被划入进来,整治难度增大,安全隐患数量增多。
3、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多为开放式水源地,上下游存有工业企业、码头,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易燃易爆品、石化产品、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交通运输也威胁到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避突发性水污染风险事故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备用水源地的建设还未实质性开展。
4、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体系亟待完善。现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站网存在盲区,尚不能实现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多方位高水平的监控。尤其是县级水环境监测能力不足,不具备109项指标全分析的能力。自动监测的预警能力也有待提高。
四、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项目
扬州市饮用水规划项目共40项,其中国家规划项目16项,地方安排项目24项。按项目类别分,一级保护区整治项目8 项,二级保护区整治项目11项,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9项,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7项,准保护区风险隐患整治工程1项,应急能力提升工程4项。项目总投资估算30962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以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为主,项目实施计划与进度、实施主管部门及责任单位安排具体见扬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规划表(附后)。
五、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进一步强化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责任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规划》贯彻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水源保护的要求,调整我市产业结构和项目规划的布局。
2、市环保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发布质量状况;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3、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供水单位(市城控集团),对廖家沟、长江瓜洲、长江三江营三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隔离防护网或建设生态防护林;在取水口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告示牌,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设置界碑;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和保护。
4、市水利局负责合理配置水资源,依法发布水文预报,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加强对入河排污口建设的监管及河道工程设施的监管。
5、市农委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种、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监管工作。一级保护区内农药化肥禁止使用,二级保护区内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限制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划定水源涵养林保护区。
6、市卫生局负责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评估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将具体目标和措施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从2011年7月起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定期督查制度,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各地上季度《规划》实施情况报送扬州市环保局,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每年度进行考核。
(三)保障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各县(市、区)应将政府环保投资(包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将环保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障工程资金的来源,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优先对保护区划分后因保护水源而实施关闭搬迁的项目给予投资政策倾斜。
(四)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饮用水水源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的参与意识。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搭建公众参与和监督水源保护的信息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 ?
扬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规划表
?
项目序号
项目类别
地区
水源地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完成 年限
责任单位
1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扬州市区
廖家沟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防护网6公里
18
2012
市城控集团
2
二级保护区整治
扬州市区
廖家沟
点源整治
?搬迁湾头电器电镀厂
3500
2011
广陵区政府
3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扬州市区
廖家沟
河道清淤
下游河道清淤2.5万m3左右
15
2013
市水利局
4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扬州市区
廖家沟饮用水
隔离防护工程
建设生物隔离带0.58平方公里
298
2013
市城控集团
5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扬州市区
长江瓜洲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防护网6公里
18
2012
市城控集团
6
二级保护区整治
扬州市区
长江瓜洲
点源整治
搬迁扬州天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500
2011
邗江区政府
7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扬州市区
长江瓜洲
岸坡巩固
抛石护坡,石方量约2000方。
20
2013
市水利局
8
二级保护区整治
扬州市区
长江三江营
点源整治
搬迁扬州金三角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500
2011
邗江区政府
9
二级保护区整治
扬州市区
长江三江营
点源整治
搬迁扬州东昇造船厂
5000
2011
邗江区政府
10
二级保护区整治
扬州市区
长江三江营
非点源污染控制
拆迁沙石码头
60
2011
邗江区政府
11
应急能力建设
扬州市区
?
监测站网建设
建设自动监测站(邵伯湖站)
600
2018
市环保局
12
应急能力建设
扬州市区
?
监测站网建设
建设自动监测站(新通扬运河站)
600
2015
市环保局
13
应急能力建设
扬州市区
?
应急能力建设
编制并完善应急预案1套,演练1次
500
2012
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等
14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江都
高水河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物理隔离4KM,生物隔离0.2平方公里
120
2013
江都市政府
15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江都
高水河
河道清淤
河道清淤1万m3左右
6
2012
江都市政府
16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江都
芒稻河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物理隔离4KM,生物隔离0.2平方公里
120
2013
江都市政府
17
一级保护区整治
江都
芒稻河
非点源整治
搬迁取缔扬州九龙储运有限公司储罐等生产设备
150
2012
江都市政府
18
一级保护区整治
江都
芒稻河
非点源整治
搬迁取缔江苏华伦化工储运码头
700
2012
江都市政府
19
一级保护区整治
江都
芒稻河
非点源整治
搬迁取缔一级保护区内公路站码头
150
2012
江都市政府
20
二级保护区整治
江都
芒稻河
点源整治
搬迁建乐造船厂、长荣船厂,前进造船厂
500
2015
江都市政府
21
二级保护区整治
江都
芒稻河
非点源污染控制
搬迁仙城港等砂石码头
60
2015
江都市政府
22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江都
芒稻河
河道清淤
河道清淤1.5万m3左右
9
2012
江都市政府
23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江都
长江三江营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物理隔离6KM,生物隔离0.4平方公里
180
2013
江都市政府
24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仪征
长江仪征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防护网7.5公里
23
2012
仪征市政府
25
一级保护区整治
仪征
长江仪征
非点源整治
搬迁沙窝村个体经营码头
60
2012
仪征市政府
26
一级保护区整治
仪征
长江仪征
非点源整治
搬迁取缔华舜燃气站
1500
2011
仪征市政府
27
应急能力建设
仪征
监测站网建设
建设自动监测站(仪六界站)
600
2020
仪征市政府
28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高邮
京杭大运河高邮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物理隔离8KM,建设生物隔离带
240
2013
高邮市政府
29
一级保护区整治
高邮
京杭大运河高邮
点源整治
搬迁船舶油废水回收站(水上加油船)
50
2012
高邮市政府
30
一级保护区整治
高邮
京杭大运河高邮
点源整治
搬迁凯运造船厂
100
2012
高邮市政府
31
二级保护区整治
高邮
京杭大运河高邮
点源整治
搬迁高邮大协船厂、船舶垃圾收集站
500
2015
高邮市政府
32
二级保护区整治
高邮
京杭大运河高邮
非点源整治
搬迁渔船和餐饮船、港务处砂石码头、运河东堤砂石场
200
2016
高邮市政府
33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高邮
京杭大运河高邮
河道清淤维护
河道清淤维护
15
2012
高邮市政府
34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宝应
京杭大运河宝应
隔离防护工程
设置隔离防护栏260米,陆地围墙350米,水源地标志牌2块,监控系统一套
600
2013
宝应县政府
35
一级保护区整治
宝应
京杭大运河宝应
非点源整治
搬迁或取缔磷肥厂码头
1100
2012
宝应县政府
36
二级保护区整治
宝应
京杭大运河宝应
点源整治
关闭宝应县大成羽绒厂
1180
2011
宝应县政府
37
二级保护区整治
宝应
京杭大运河宝应
点源整治
关闭渡管所船舶维修场
500
2011
宝应县政府
38
准保护区风险隐患整治
宝应
京杭大运河宝应
非点源整治
搬迁取缔华盛化学品公司运输码头等环境隐患
550
2012
宝应县政府
39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宝应
京杭大运河宝应
生态修复
整理两岸土地40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坡20公里,景观绿化40万万平方米
1920
2015
宝应县政府
40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宝应
潼河
备用水源地建设及生态修复
保护区范围内码头、居民搬迁,河岸生态修复
1200
2016
宝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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