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2〕13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扬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扬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
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努力改善服务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有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围绕我市中小企业“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为核心,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以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完善政策、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集聚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良好氛围。2012年实现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70%的乡镇(街道)建成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重点建设10个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新增10家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全年服务5000家以上中小企业,培训10000名企业管理人员,育成100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数字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新增中小企业担保额30%以上。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政策咨询服务。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为重点,建立多层次宣贯体系。抓好贯彻意见的制定出台。市政府将及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我市特色的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各地和市相关部门也要因地制宜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各地和市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执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市监察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已出台的政策执行不截留、不走样。抓好政策宣传。各地和市相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会议、政策汇编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开展政策大讲堂、政策进园区、政策进企业等政策宣讲活动,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抓好政策争取服务。做好政策研究,掌握政策支持的方向、重点、条件等内容,加强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争取我市有更多的企业和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计划,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企业减负服务。市减负办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治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意见》(苏政发[2011]168号),组织开展规范涉及中小企业收费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出台《涉企收费政策汇编》,收集涉企收费名目,供企业系统掌握,对照执行。认真落实收费登记卡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费登记卡发放全覆盖,畅通企业投诉和举报通道,杜绝变相收费和隐形收费。针对近期取消相关涉企收费项目和出台的减税政策,开展督查活动,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乱收费、乱摊派、索要赞助等问题。

(三)融资担保服务。加强银企对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要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活动,加快中小企业网上融资平台建设,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五有一缺”(即有产品、有技术、有市场、有生产能力、有担保抵押能力和缺资金)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市人行和银监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年度授信,简化授信额度内贷款审批手续。要加强考核,确保全年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加大直接融资。市金融办、人行、发改委、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做好中小企业上市、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发行工作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具备发行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健全管理、完善报批文件,积极向上争取。降低融资成本。市人行、银监局和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收费的规范和管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30%,杜绝不合理收费和变相收费。加大担保服务。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要积极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创新担保业务,加强为中小企业服务。市人行要为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银行征信系统做好服务。市银监局和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要积极推进金融与担保机构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促进金融和担保业互利互惠、健康发展。今年全市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力争达3倍以上,年末在保责任余额达130亿元,增长30%以上。

(四)市场开拓服务。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模式,运用会展和电子商务,开拓市场,降低营销成本。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要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全年组织1000家中小企业新加入知名电子商务平台,100家企业参加“江苏产品万里行”、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展等重要展会,推进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开展产品协作配套服务。市商务局要帮助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

(五)创新创业服务。在创业服务方面,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重点支持10家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今年底在孵企业达到1600家。市人社局、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工商局要加强政策引导,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创业环境,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扬州市百姓创业项目交流大会”,组织专家和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咨询、辅导和培训,鼓励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在创新服务方面,加快推进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应加强对现有中小企业技术平台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培育10家省级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收费。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市科技、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活动,组织专家和服务机构深入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现场咨询,组织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促进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全力办好“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三地招商活动,新签产学研协议200项以上?。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科学定位,将“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今年培育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家示范企业。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进一步深化两化融合。组织IT企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培训和服务,重点提高中小企业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联合中国电信在全市创建500家“数字企业”。

(六)体系建设服务。按照省政府要求,2012年底以前全省要建成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我市要以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星级评定为抓手,实现市、县两级公益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70%的乡镇(街道)建成服务中心。推广仪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活动,加快开发在线服务系统,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响应能力和服务满意度。同时,提高组织带动社会化服务资源的能力,全年新增10家以上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培训、技术、创业、检测、研发、管理等优质服务。要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供需两侧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真正的服务需求,组织优质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能管用的的优质服务。

(七)培训咨询服务。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要积极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咨询、企业诊断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依托南理工、河海大学等高校,举办两期中小企业主管理研修班,教授相关的工商管理知识。同时联合著名高校共同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培训,教授先进管理理论和技术,培养企业家战略思维。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继续举办企业欢迎的各类实用培训。今年重点是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为明年实施做好准备。继续完善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平台,组织财会、管理、法律、营销等方面的专家走进企业,开展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定期会商和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辖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合作,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将中小企业服务年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好为中小企业的服务。同时要将加强协作,充分动员和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将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服务年活动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根据本地特点和中小企业需求,加强工作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务实开展服务活动。

(三)跟踪考评,保证实效。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树立典型,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考评机制,对服务年活动开展好、成效突出、中小企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单位建议市政府给予表彰。

附:扬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年重点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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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扬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年重点活动安排



活动
名称
重点活动内容及时间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政策咨询服务
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全年,6月宣传周)
市减负办
市物价局、财政局、经信委(中小局)


政策大讲堂全市巡讲(全年)
市经信委(中小局)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人社局、工商局等


编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汇编》(6月)
市中小企业局
 


融资担保服务
中小企业局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7月)
市中小企业局
有关商业银行扬州分行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
银监分局、人行
市中小企业局、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各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推介会(全年)
相关银行
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经信委(中小局)、担保机构


企业融资需求网络平台建设(7月)
市中小企业局
有关银行、担保公司及中小企业代表


担保机构接入市征信系统(7月)
人行、市经信委(中小局)
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创业创新服务
创业辅导走基层(全年)
市中小企业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关创业辅导机构


大学生百日网上招聘(3-6月)
市人社局
市中小企业局、人才市场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活动(下半年)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经信委(中小局)
有关园区


产学研对接和成熟适用技术推广活动(全年)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中小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培育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家示范企业(全年)
市经信委(中小局)
县(市、区)经信委(中小局)


扬州市百姓创业项目交流大会(9月)
市人社局、扬州晚报社
市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等


培训咨询服务
中小企业主管理研修班(5-10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关高校和培训机构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全年)
市经信委(中小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关高校和培训机构


《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下半年)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中小局)、乡镇工业干校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启动仪式(4月)
市司法局、经信委(中小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律师协会、有关律师事务所


管理咨询及企业诊断活动(3-12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咨询机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


管理提升系列大讲堂(3月、4月、6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有关服务机构


开拓市场服务
江苏产品万里行(4月、8月)
市经信委
县(市、区)经信委


组织参展第9届中博会(9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县(市、区)经信委(中小局)


组织参加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6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县(市、区)经信委(中小局)


体系建设服务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4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县(市、区)经信委(中小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中小企业服务需求发布、对接会(7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市人社局、金融办、人行、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关社会服务机构


舆论宣传服务
各项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3-12月)
各活动牵头单位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典型案例汇编(11-12月)
市经信委(中小局)
县(市、区)经信委(中小局)、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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