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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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督查工作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规范督查行为,优化督查方式,强化督查措施,抓重点、攻难点、解热点,确保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督查重点
(一)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情况
按照上级督查机关的要求,对国务院、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进行梳理,按照具体化、项目化的标准,对明确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查。对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建立全程跟踪、专人督办、回访复核督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整改。(附:省政府2018年度重点督查事项)
(二)上级、本级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对上级、本级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坚持“台账式管理、分类别督办、按时限反馈”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分解的272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巡查、半年一评估、年终一考核,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的事项,即时督查,即时汇报。
(四)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落实情况
及时对市政府全体人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中涉及督查的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制定督查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开展督查。健全通报反馈制度,重大事项专题督办、专报反馈,一般事项及时跟踪、综合反馈,滞后事项进行通报。根据市政府要求,适时对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落实开展督查。
(五)民生实事推进情况
重点对教育优先发展、富民增收、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公园城市建设、“263”专项行动、垃圾分类和治理、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公共安全保障等重点民生实事开展督查。对照各责任单位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密切跟踪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报告和协调,促进各项工作按照计划节点有序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六)市级机关年度考核绩效目标及县(市、区)、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重点围绕市级机关年度考核绩效目标及下达各县(市、区)、功能区目标任务书中明确的核心指标、“两报告三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政府自身建设等目标任务,季度督查、年中评估、年底考核,确保按序时推进。
(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对建议提案按“一个月完成协办、三个月见面答复、五个月网上答复”三个时间节点,定期对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办理效果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同时继续实行办理进度通报制和年终考核制,改进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方式,将办理的规范化、制度性、落实率、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严格考评,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八)配合党委督查机构等开展的督查事项
(九)认真做好督查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加强督查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系统督查信息报送通报机制,努力提供质量高、有价值的督查信息,充分展示我市抓督查促落实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要聚焦“领导关注点、政策关键点、群众关切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调研,努力发现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查明难以落实、不能落实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推进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调研、现场办公、亲自督办,做到决策与落实并重。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组织、政府督查机构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督查机构在政务督查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级政府、同级政府部门和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的督促检查活动。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年度督查事项的建议方案,明确督查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等,并于4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督查组织形式,实现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常规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日常性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增强督查实效。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综合运用座谈交流、随机抽查、上门走访、问卷调查、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做到真督实查、善督会查。探索有效形式,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专项审计、统计调查、舆论监督、第三方评估的作用,提高督查工作主动性、灵活性和针对性。
(四)强化考核问责。加大督查成果运用,把督查成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与绩效管理、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做到“考”有依据、“评”有实据、“奖”有成效、“惩”有畏戒。
附
省政府2018年度重点督查事项
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及时开展督查。
2、围绕全国和省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查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3、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作高质量,重点督查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4、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督查“破、立、降”、处置“僵尸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和实体经济成本等工作落实情况。
5、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督查农业提质增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
6、围绕聚力创新,重点督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创新40条”“人才2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7、围绕聚焦富民,重点督查“富民33条”等政策措施和民生十项实事落实情况。
8、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督查“一张网”“不见面审批”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9、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督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
10、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督查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11、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督查“263”专项行动以及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执法四场硬仗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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