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2〕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25日淮安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2012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为主线,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与动力。一、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一步摸清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底数,做好清理规范中撤并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市编委办)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省出台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根据分类参考目录,及时细化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标准,提出分类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编委办)3.创新事业单位运行体制机制。重点对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研究,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激发生机活力,强化公益属性。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切实减少行政主管部门的微观管理。(市编委办)4.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面推进实施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100%,人员聘用率达到95%以上。(市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101%服务品牌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改版工作步伐,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引导各地各部门主动将重要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和“12345”平台建设并与政府网站做好对接,全面启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新系统,全力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水平,在实现所有行政机关全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现“三个融合”,即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围绕提升101%服务品牌,推动101%品牌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实行严格问责。(市政务公开办、经济信息化委、市行政审批中心)(三)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2010年公布的市级行政许可目录为基础,重点在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采取挂起、下放、备案等方式,实现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少于100项的工作目标。同时,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和依法简化、规范流程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前置环节清理工作,促进我市行政审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快捷高效。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规定,实现充分授权。在清理、减少和调整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统筹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环节最少、流程最简、速度最快、服务最优”为原则,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设计,将市新行政服务中心建成让办事群众享受优质高效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今年要实现市直和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对接,建立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全覆盖的网上申请排号系统,通过排号系统对各类咨询、申请事项全面监管,确保事项办理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市法制办、行政审批中心、经济信息化委)(四)促进行业协会长效发展认真落实《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坚持政会分离原则,统筹行业协会规划发展,促进行业协会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和质态提升。明确行业协会入会会员数量和经济总量要求,提高行业协会行业代表性;推进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选择条件成熟、运行规范的行业协会,将政府部门部分辅助性、事务性等社会管理职能转移或授权委托给行业协会行使;研究编印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项目目录,引导与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切实加大行业协会扶持引导力度;规范行业协会财务管理与收费行为,推行协会会费审查备案制和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普通会员单位分类分级交费制度,对行业协会经费收支与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督查行业协会撤出在主管部门审批、年检等场所设置的搭车收费窗口,清除行业协会变相搞强制入会、强制收取会费现象;认真开展行业协会1A-5A级等级评估,凡被评为3A级以上的行业协会优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促进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诚信服务社会。(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编委办、物价局)(五)不断完善社会管理职能 积极推进风险评估的法制化进程,努力实现风险评估工作的全覆盖。分类制定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提高评估工作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机制,完善定期排查、情况报告、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提高主动发现、准确预警的能力;全领域引入调解理念,全方位建立对接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和管控处置,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人性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抓紧建立推广居住证制度,年内实现全市范围内流动人口“一证通”。(市综治办)二、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内联外引力度(一)推进企业改制重组,着力提高国资监管能力积极协调,做好市直八大资产公司整合后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用于解决影响面上改制企业稳定的重大问题,如内退、协保职工转正退社保费,50、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以及遗属等生活费标准政策性调增资金缺口等问题。加强指导,继续推进清拖集团破产后续问题处理、染整厂破产以及江苏中液公司的破产扫尾工作。强化运作,通过资产运营等方式做大做强淮安市工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经济信息化委)全面推进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产权登记率98%以上。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进度月报、季报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引进专家评审机制,开展年度审计跟踪督查,确保审计评估项目质量;探索企业监事会建设常态机制,以防范企业财务风险、资金风险为重点,积极探索日常监管手段、方法。引导企业建立企业法律事务室,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有效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探索国资监管新途径。(市国资委)(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着力简化审批手续,控减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继续推动公司制内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全年公司制内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400亿元,力争新增450亿元。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大力发展信用担保体系,强化担保行业监管,推动担保公司创新信用保证担保、知识产权等动产质押担保和直接融资担保业务,深化专业融资市场建设,组织中小企业BCG专业融资市场县(区)专场对接和走进县(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活动,全年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50亿元。(市经济信息化委)(三)构建台资集聚新高地,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抓好长三角、珠三角等台资、外资密集区招商,全力扩大利用台资,力争全年实际利用台资10亿美元以上,台资占比50%以上;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引进外资和引进外智相结合,引进外资传统产业和引进外资新型业态相结合,大力引进区域性总部经济,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比达20%以上,工业利用外资占比达到70%以上;加快制订出台全市商务发展扶持促进政策,在信用保险、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扶持。坚持规划引领,推动开发园区由工业区向综合新城区转变。推进开发园区财政、融资平台、管理独立运行,确保国家、省、市赋予开发园区的各项政策、权力落到实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围绕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要素市场(一)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支持淮安企业上市融资这一重要政策机遇,按照“挂牌一批、推介一批、股改一批、培育一批”战略,重点围绕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建立中介机构展业备案制度、设立上市创投基金、搭建企业上市支持平台、兑现落实扶持政策、加大企业上市辅导宣传及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等中心工作,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年内力争两户企业过会并正式挂牌。(市上市办、金融办)(二)加快金融体系改革创新一是加快引进国内外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淮设立分支机构,推进辖内部分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局)二是推进动产、权利质押、联合信用担保等各类信贷业务开展,不断提高银企融资合作水平。推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加快实现直接融资的突破。推动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产权交易所等新型组织,为企业融资提供多元化支持。(市金融办、人行)三是深化金融生态县建设,进一步扩大金融生态达标县创建范围,加大金融生态优秀县创建力度,力争实现金融生态达标县全覆盖,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建立金融生态县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加大信用乡镇创建力度,积极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市金融办、人行)四是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努力营造诚信淮安的文化氛围。加快建设“一网三库”(即:诚信淮安网站、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数据库)及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网上诚信记录;加快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审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扎实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管理创新。(市经济信息化委、人行)(三)规范发展土地市场。 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坚持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把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搭建统筹城乡平台,促进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依法自愿、合理补偿、促进发展”的原则,完善“先垦后用”挂钩机制,实施“先安置后拆迁”。着力构建土地市场体系。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制度,确保“净地”出让;合理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准确把握土地投放市场时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壮大政府土地储备库,掌握土地供应的主动权,不断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全面推行出让方案报告制、集体决策制、“背对背”报名回避制、主持人随机抽取制、出让底价票决制、竞买人现场报价制、叠加监督制等创新机制,规范土地交易流程。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厉打击囤地行为。引导各项建设节省用地,注重土地二次开发利用,通过整合置换,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完善各类用地节约集约考核标准体系,努力实现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市国土资源局)(四)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创新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3%;新建各类科技条件平台45个以上;签约产学研用合作项目400项,其中大院名校重点合作项目 50项;完成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分别达70件和35件。(市科技局、经济信息化委)四、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一是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坚持农内挖潜和农外拓展并进,支持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合作经营,引导农民依托村级创业点就近就地创业就业,鼓励投资入股参与标准厂房、专业市场等物业建设,不断增加家庭经营、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市委农工部、市农委)二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充分挖掘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发展潜能,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平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28%。坚持把村级创业点建设作为壮大集体经济的重中之重来抓,发挥市县两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建设标准,以乡镇为单位统筹推进,加快创业点标准厂房建设,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完善市县部门动态挂钩帮办制度,全年新建创业点190个、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支持村集体经济收入超亿元。(市委农工部)三是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并举,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力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比例达70%以上。深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示范社创建活动,加强政策和资金集成,重点培大做强一批运作规范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合作社,全年培育年销售超千万元合作社280个。鼓励合作社投资新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支持组建“苏合”销售联社,申创农产品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市委农工部)四是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服务体系,力争40%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达到“六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引导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种养大户有序流转土地,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全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万亩、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0万亩,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00个。(市委农工部)五是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办法,着力巩固和扩大主要种植业保险成果,努力扩大高效农业保险份额,增强农民应对自然风险的能力,力争三麦、水稻承保面均达95%以上,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应保尽保;以县(区)为单位,高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三麦、水稻等主要种植业保费收入的15%以上。(市委农工部、保险行业协会)五、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推进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评价过程公正性、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绩效问责制,推动县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开展。强化绩效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研究探索预算绩效与政府目标管理和问责机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效能提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保障和投入。确保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领域,积极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和待遇,促进经济发展水平与人民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市财政局)六、围绕改善民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着力统筹城乡就业。一是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政策。认真抓好以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为核心的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城镇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活动。放大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在产业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扩大就业。二是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与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重点开发好525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和1167个见习岗位,实施好“985”高校村官工程、“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服务制度,巩固城乡“双零”家庭动态清零成果。完善和落实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全面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四是完善用工和失业监测制度。加大对园区企业和中小企业缺工情况的监测力度,深化大企业招工服务,发挥“招工求职E通”的作用,有效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充分发挥失业动态监测的决策支撑作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着力提高基础性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确保主要险种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巩固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水平,促进两项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助保政策,让更多的特困群体受惠得益。继续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总体覆盖不低95%。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步伐,抓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建立以网上支付等为手段的收支平台。继续探索城乡一体化退管服务,努力打造一流的退管服务模式。全面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基本实现市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二是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鼓励实施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完善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积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医疗救助对象每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实行救助补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同步结算。推进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逐步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扩大工伤康复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工伤预防试点。三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定期披露,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三)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成果,抓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落实同工同酬原则,逐步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7月1日起,城市和农村低保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80元和260元的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00元。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保障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全面推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将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范围扩大到全体居民。(市民政局)(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新增廉租住房425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95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810间(套)。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力度。在财政投入的同时,采取项目法人招标方式、BT方式、自有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为平台,利用信托基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融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对象,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街道、区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级审查,街道、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两次公示),严把准入关;对所有房源均实行摇号供应、现场公布结果,组织纪检监察、公证处、市民代表以及申购户代表等对摇号分房活动予以全过程监督;对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年度复查、动态管理,不符合保障条件时退出保障;对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实行共有产权方式,适时退出,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七、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一)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攻坚年”活动,着力打造“学在淮安”教育品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新扩建40所公办优质幼儿园,初步解决“入园难”问题。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多种形式办学。精心组织省、市级课程基地创建工作。支持相关学校争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争取再创建1个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招生、考试及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估机制。(市教育局)(二)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新农合”以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人均300元左右,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人均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补偿封顶线达到18万元;城镇居民筹资标准达到人均3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人均260元,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8万元。推进市级统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实施农村重大疾病补助。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要扩大至村卫生室,同时积极探索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城乡建设一体化、服务现代化为思路,全面优化15分钟健康圈建设。年内建成10所惠民医院,新创3-5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各区以街道为单位,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在乡镇卫生院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实施“契约制”家庭医生制度,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要合格的全科医生。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建立稳定、长效、合理的补偿机制。全面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保障乡村医生待遇,织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盱眙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步伐,立足于创新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采取配套措施,力争形成县级医院改革特色经验。其他公立医院要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思路,完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健全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评价制度。推进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积极鼓励招商引资,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上规模的专科医院。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淮安市居民健康卡制、发卡工作,推进居民健康卡的使用。推进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向城乡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强化医疗卫生领域之间的合作,提高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水平。(市医改办、发展改革委、编委办、卫生局、经济信息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三)加快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三加快一加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城市和社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城乡一体化,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精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推进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转变。(市文广局) ?八、围绕改革的组织保障,不断完善改革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认真抓好年度《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落实,加强指导协调、督查和年终考核;完善市级部门改革联络员制度,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部门改革联络员定期参加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改革理论业务水平;加强对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改革的指导,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推动县(区)建立和完善改革统筹协调机制;扎实开展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改革的成功经验,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科学发展的浓厚范围,不断把各项改革引向深入(市发展改革委)淮政办发(2012)1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