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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1日?淮安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保障我市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淮政发〔2014〕47号),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任务分解(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责任部门: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监察局、软建办、政务办,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工作任务:1.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精简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行政服务事项。2.公布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目录。3.对纳入目录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审批要素和内容,规范实施。4.实行行政许可项目准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设置。职责分工:1.市法制办负责起草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清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编制目录,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准入制度。2.市监察局、软建办负责督办全市清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及编制目录工作。3.市政务办参与全市清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编制规范目录等工作。4.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负责制定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办法,编制流程图。完成时间:4月底前。(二)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工商局、人行。工作任务:1.理顺政府与市场、投资主管部门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投资审批事项。2.研究全面放开企业投资领域。3.探索外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职责分工:1.市发改委负责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重新修订《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市商务局负责研究外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编制《负面清单目录》。3.市工商局、人行配合做好改革后的企业设立登记有关事项。完成时间:4月底前。(三)深化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责任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监察局、软建办。工作任务:1.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2.对行政审批前置、后置事项进行调整。3.落实认缴登记制。4.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5.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抽查制度。6.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职责分工:1.市工商局负责起草各项改革的实施办法。2.市软建办负责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3.市监察局、软建办负责协调和推进。完成时间:5月底前。(四)加大向社会转移职能力度责任部门:市编办。配合部门: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1.逐步将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审批交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2.逐步将确需保留的评优、评级、评比项目转移给社会组织。3.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4.逐步将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5.逐步将需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进行认定、评估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实施。职责分工:1.市编办负责起草向社会转移职能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转移的具体工作,起草职能转移后的监管办法并依法加强监管。完成时间:5月底前。(五)向基层政府下放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编办,市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将法律规定可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的(除需市政府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的事项外)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并且不使用市财政资金承担的项目,一律下放县(区)直接审批。职责分工:1.市法制办负责起草下放审批权限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市编办负责相关部门职能调整。3.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需要下放的审批项目具体工作,起草下放后的监管办法并依法加强监管。完成时间:4月底前。(六)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责任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监察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任务:1.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2.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3.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制度。职责分工:1.市民政局负责起草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市监察局负责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3.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监管制度并强化监管。完成时间:5月底前。(七)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工作任务:1.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严格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3.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评价机制。职责分工:1.市财政局负责起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监督评价办法。2.市直各部门负责按照要求具体执行。完成时间:5月底前。(八)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政务办。配合部门:市监察局、软建办、编办、经信委,市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工作任务:1.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3.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4.出台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职责分工:1.市政务办起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协调和推进实施。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2.市监察局、软建办负责督办和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3.市软建办、经信委配合做好行政审批系统完善改进工作。4.市编办负责政务办机构编制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5.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并授权到位。完成时间:6月中旬前。(九)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责任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监察局、软建办,市各行政审批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任务:1.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实行充分竞争,每类中介引进最少10家具有资质的机构。3、分类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名册。4.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网上平台。职责分工:1.市工商局负责起草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管理工作方案,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分类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名册,研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网上平台。2.市软建办负责督办和推进实施。3.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每类中介引进最少10家具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时间:4月底前。(十)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责任部门:市政务办。配合部门:市监察局、软建办、经信委,市各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任务:1.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各项规范制度。2.实施审前服务、并联审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四审联动”和“模拟审批”,探索“容缺审批”方式。3.推进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建设,创建信息共享平台。职责分工:1.市政务办负责起草规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工作方案,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各项规范制度,牵头组织实施“四审联动”、“模拟审批”和“容缺审批”,牵头负责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改进完善,创建信息共享平台。负责起草《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超时默许制度》、《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淮安市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联合踏勘制度》、《企业设立前置后置许可并联审批制度》、《缺席默认制度》、《容缺预审办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四证联发工作制度》、《项目立项并联审批制度》、《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等文件。2.市监察局、软建办负责督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落实,配合做好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改进完善工作。3.市经信委配合做好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改进完善工作,协助创建信息共享平台。4.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审批服务制度规范。自建或条线审批软件系统的,无条件开放端口。完成时间:5月底前。(十一)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软建办。配合部门:市监察局、编办、政务办、法制办、物价局、财政局,市各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任务:1.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2.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3.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管。4.建立行政审批长效机制和配套措施。职责分工:1.市软建办负责拟定《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防止行政审批权力寻租暂行规定》,会同市监察局对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2.市监察局对各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事项各个环节实行网络全程监控。3.市编办负责对部门取消审批项目后的职能机构作相应调整。4.市法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适时评估和定期清理。5.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开展收费清理,确保我市收费项目全省最少、收费标准全省最低。6.各行政审批部门要针对保留、暂停行使、下放、前置改后置、调整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每一条都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对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实现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完成时间:6月20日至12月底。二、时间安排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准备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1.深入学习中央、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吃透精神和要求,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淮安实际拟定实施意见。2.成立组织机构,对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大力营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二)清理自查阶段(3月下旬)。1.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自查。2.各部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逐项分析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设立的背景、目的及必要性、有效性,提出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同时提出优化本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流程的意见,并报市软建办。3.市软建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别访谈,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开通网站、热线电话,运用12345政务服务平台、阳光纪检等载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对征集的意见建议逐项进行梳理、充分吸收采纳,逐条研究回复。4.市软建办将各部门整改优化意见梳理汇总后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三)审定方案阶段(4月上旬)。各责任部门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任务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市软建办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并借鉴同类城市先进经验,组织有关方面对各部门提出的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制定各部门清理事项、优化流程、规范运行等具体改革实施办法,确定序时进度,向相关部门反馈,并再次征求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审定。(四)公布实施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将经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批准的改革总体方案提请市政府向社会颁布。1.市本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目录及流程图。2.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3.各部门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4.其它配套文件。(五)督查考核阶段(6月下旬—;12月底)。市监察局、软建办对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更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优发展环境、推进101%服务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围绕全市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全国一流的要求,大胆探索,只要外地能做到的,只要是群众的合理要求,都要以创新的理念、扎实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落实,确保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二)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涉及范围广、事项多、情况复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要强化沟通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市软建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市监察局要发挥监督监察职能,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体系,加强行政问责。市法制办要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强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按照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序时进度扎实开展工作。市监察局、软建办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改革工作,影响面上工作整体进度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和问责情况纳入软环境建设年度考评。?淮政办发(2014)3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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