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淮安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政策文号:淮政办发〔2013〕4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淮安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3〕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淮安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8日淮安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4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一、重要意义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集聚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能源资源消耗量大,节约潜力也较大。但由于部分园区在前期规划、建设阶段没有考虑循环经济要求,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成为污染物集中产生或排放的区域,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推进全市现有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有效解决全市园区存在问题、突破发展瓶颈的机遇。全市拥有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8个省级开发区,目前,各类园区由于受到土地、资源、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可持续发展将面临挑战。只有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用循环经济理念构建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循环经济产业链,才能够有效引导园区调整产业结构,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产出率,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变末端治理为源头减量、全过程控制,实现园区废物“零排放”,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入园后集中生产的环境负荷,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减少园区与周边居民的环境纠纷,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二、总体要求、原则和目标(一)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以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转变园区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资源综合利用、构建循环产业链、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地)为手段,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的,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园区规划布局,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共用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把园区改造成“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区。(二)主要原则。1.坚持把总体规划和系统设计作为循环化改造的引领思路。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和统筹安排。同时要针对园区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的改造方向、重点和目标,对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关键补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重点设计,力争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2.坚持把产业成链、物质循环作为循环化改造的核心任务。依据园区现有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产业集聚带来的各种优势,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要求,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推进物料闭路循环、资源化和高效利用。3.坚持把上下联动、分类指导作为循环化改造的方式方法。将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并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按照苏政办发〔2013〕4号有关文件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组织工作,并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县(区)政府是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是循环化改造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园区各自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明确各园区改造的重点领域和核心任务,加强分类指导。4.坚持把技术进步、项目带动作为循环化改造的有效载体。紧紧依靠技术进步,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作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支撑,推进产业循环链接关键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实现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由难循环向易循环转变。将技术攻关、关键环节补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物处理处置等体现在具体项目中,明确实施计划,切实将循环化改造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5.坚持把创新管理、完善机制作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保障。将创新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采取编制规划、完善政策、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等手段,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参与循环化改造,形成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6.坚持把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作为循环化改造的有机结合。园区对现有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使园区内的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速度与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三)工作目标。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实现园区发展的转型升级和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到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任务,力争成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区;全市50%的省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任务,力争2家以上省级开发区成为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三、重点任务(一)空间布局合理化。结合比较优势、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总体设计和优化园区布局,尤其要积极调整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完善不同功能区,发挥要素集聚效益。(二)产业结构再优化。根据园区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未来发展方向,对现有产业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培育和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放大产业结构效益。(三)产业链接循环化。围绕园区产业特点,探索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接,实现企业内小循环、园区企业间中循环以及社会大循环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和效益。(四)资源利用高效化。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综合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发挥技术创新和引领作用,实现物质闭路循环、高效利用。(五)污染治理集中化。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发挥专业化治理公司的作用,实现园区污染集中治理,最大限度地将污染物转化为可用的资源,以尽可能少的资金投入达到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六)基础设施绿色化。对各类园区内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照明、建筑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成优化。(七)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构建环境管理体系,推广环境质量标准认证,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建立循环化改造协调推进机制。四、推进计划(一)申报改造计划。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的8家省级开发区于3月25日前,结合自身实际,无特殊原因均须申报改造任务,并提出改造工作计划,扶持政策和推进措施等。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整体部署,拟定4-5家“十二五”期间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并报市政府批准。(二)编制实施方案。4月25日前,列入循环化改造任务的园区要完成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要围绕园区物质流分析,明确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拟建设的重点支撑项目。实施方案需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申报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园区,实施方案须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批复同意;申报国家级的,须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专家论证后转报。(三)组织实施改造。各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实施计划,落实基础配套条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各县(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有关指导工作。每年12月20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将本地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四)开展考核验收。实施期内,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达到建设进度设定目标,且资源环境指标达到预期目标90%以上的,由园区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依据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对园区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备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的考核验收,同时,将抽选部分园区组织评估验收。具体考核验收办法另行制定。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循环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各园区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循环化改造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全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依据全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并将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增加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批复实施方案中的两类项目:一是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关键补链项目。包括循环经济产业链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资源共享设施建设项目、物料闭路循环利用项目,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项目,污染物“零排放”或系统构建项目。二是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包括污染集中防治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废物交换平台项目、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器项目、循环经济信息统计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生产型服务业循环化改造项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地图(或“城市矿产”地图)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各县(区)财政局会同发改部门制定财政资金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省有关政策支持,市级财政支持全市总体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推动工作。(三)加强技术指导、创新改造模式。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其通过合同管理方式,为企业和园区提供废弃物管理外包式、嵌入式服务,与园区和企业生产流程有效对接。鼓励园区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园区及企业节能改造。鼓励园区创新环境服务模式,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四)加强示范引导、大力宣传推广。各地要加强调研,认真总结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根据园区产业特点、地区分布、基础条件等,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评选,把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推荐为国家或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对被评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的,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将对各地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经验、典型模式进行总结提炼,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淮政办发(2013)4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