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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全市政府系统(含部分事业单位)共开设政务新媒体655个。按开设主体分,市级部门单位开设116个,各市、区开设539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公众号469个、新浪微博97个、移动客户端18个、抖音号36个、今日头条号11个、其他24个。
(二)季度重点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严格内容发布审核,规范信息转载发布,避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自编自发信息。10月,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第二批政务新媒体核查补报工作。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督促各主办单位及时在国家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三)检查抽查情况。第四季度,共选取33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测。其中,市级部门单位115个,各市、区220个。从检测情况看,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100%。全市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情况持续改善,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中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互动情况较好。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不到位。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及市生态环境局等地区、部门共有15个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表述错误。
(二)部分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不够畅通。检查抽查结果显示,共有26个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不畅通。
(三)少数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苏州消防”交汇号、“北桥联动+”微信小程序、“相城高新”微信等3个政务新媒体超过2周未更新。其中,“相城高新”微信已近5个月未更新,达到“僵尸类”账号的认定标准,各市、区季度检查全覆盖的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另有8个政务新媒体超过1周未更新,个别账号近3个月多次出现超过1周未更新的情况。
(四)一些政务新媒体功能无法使用。共有17个政务新媒体部分栏目不能正常使用且未对外公告。其中,有4个新浪微博存在友情链接打不开的情况,“苏州方志云”微信小程序已成“空壳类”账号。
三、下一步工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苏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功能设置、运营管理、监管考核等提出新的要求。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高质量发展,并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工作人员、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对本单位制作的稿件,除因平台原因无法标注外,要在发布的内容尾端标注拟稿人(机构)、审核人、审签人。转载发布的信息,要注明信息来源,并标注审核人。
(二)及时注销“僵尸”账号。超过3个月未更新,或移动客户端1年内版本未更新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视为“僵尸类”政务新媒体,对“僵尸类”政务新媒体应坚决予以关停注销。
(三)抓紧推进分类处置。政务新媒体需要变更或注销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无法实施变更或注销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无法通过本政务新媒体公告的,应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各市、区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四)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对照指引明确的政务新媒体8项监测监管重点,主管单位原则上应每周随机选择5~1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检,监管对象不足5个的每周全部予以巡检。
(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更好开展2021年全市政务新媒体评估,发掘我市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经验交流,请各地各部门积极填报优秀案例自荐表。
被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市、区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名单和结果请于12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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