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产业园区

江苏苏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是2016年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防洪治理工程。为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占范围内实物调查工作,确保该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的实施,可以全面提升京杭大运河苏州境内堤防的防洪能力,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障沿线地区的防洪安全,还可以改善工程沿线的环境状况,优化提升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工程的实施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二、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位于苏州市境内,涉及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18个镇(街道)。工程建设的征占地范围详见《市政府关于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详细规划的批复》(苏府复〔2017〕16号)(/szdoc/uploadfile/news/newsnoyice/2017-03-22/10319.html)。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工程征占地范围内不得再批准新建、扩建和改建与堤防工程无关的建设项目。已批准且严重影响堤防工程建设的未建项目不再建设、在建项目停止建设,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工程征占地范围内新栽种经济作物和林木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儿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两劳”人员回原籍等国家政策允许人员迁入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征占地范围。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进行移民安置。
五、工程沿线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工程征占地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同时,组织相关镇(街道)做好工程征占地范围内各项实物调查工作,并对各项实物调查成果出具认可意见。
六、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等工作。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pdf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