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审计厅对扬州市本级2006年度财政决算等情况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省审计厅:
2007年10月25日至12月18日,贵厅对我市2006年度财政决算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财政财务管理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审计工作的成果切实转化为规范经济运行、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成果,同时对审计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发审计问题责任分解表,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制度规定,逐条落实整改。根据省审计厅的审计决定与审计报告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审计决定(苏审财决[2007]6号)的精神,对所作出的6条决定,逐条进行了落实。
1、关于部分省级税收收入混库的问题。市地税局对税款混库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主要是有关经办人员对该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造成混库现象,致使部分省级分成收入纳入市(县)支库。市地税局已根据审计决定,于2008年2月20日将混库的税款73.64万元办理了调库,税款入库更正通知书请见附件,同时要求有关人员加强学习,熟悉政策,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2、关于省科技成果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安排不到位的问题。2005-2006年,市财政由于财力紧张,延迟了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市级配套资金的拨付,其中扬农500万元、惠通1000万元、连环药业500万元。市财政已按照审计决定将该项配套资金拨付相关企业,确保省科技专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资金拨付凭证请见附件。
3、关于部分土地出让收入未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市国土局认真整改,并将未缴的土地出让金收益17568.72万元缴入财政专户,今后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财政管理规定。市国土局已按照审计决定,于2008年1月31日前分6批将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账面的出让地块净收益7613.41万元及时解缴财政(请见附件),余款市国土局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两个月内全部解缴财政。
开发区国土分局土地出让收入4485.44万元未缴财政专户,主要是预收征地款和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手续未办结。目前有关手续已全部办结,该款也已全部解缴开发区财政专户(请见附件)。
4、关于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违规出借整改情况。(1)对2006年邗江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预征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借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1341.92万元,邗江区政府已责成邗江区建设委员会筹措资金在2月25日前还清(请见附件)。(2)开发区借用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积极归还。截止2007年9月,开发区因土地开发资金紧张,借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34207.86万元用于土地开发支出。为归还此项资金,近几年开发区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累计已安排6000万元,2008年增加至2100万元,以确保发放。根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规定和省审计厅审计决定精神,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加大资金筹措,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足额及时发放;二是今后征用耕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不再扩大缺口;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归还力度,尽快将借用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归还到位,如继续加大年初预算和财政超收财力安排力度,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安排等。
二是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6年4月,邗江区正式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户。在社保专户设立之前,由区财政综合股负责与市国土局等相关单位结算资金,并从收入专户中直接列支1570.7万元。专户设立后,邗江区已严格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少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1)市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欠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3629.38万元,至2007年12月已归还2000万元(请见附件),余款区管委会正积极筹措资金,2008年将全部还清,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2)市化工园区对审计决定反映的欠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1465.01万元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08年2月21日按实将该款划入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请见附件)。
5、关于自行决定实施税收返还的问题。为了鼓励企业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植壮大财源,开发区财政局按照区管委会2001年7月第十八期会议纪要规定,对区国家级创业中心、科技型孵化企业,根据其发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发展基金和科技三项费用。按照审计决定,开发区已于2008年1月停止执行该会议纪要,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新所得税法以及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税收秩序,确保企业间税负公平统一。
6、关于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2006年开发区公安局以自愿方式对区内企业收取创建安全费,收取后上缴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根据创安需要拨付其使用。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审计决定精神已停止该项收费,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再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二、审计建议整改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审计报告(苏审财报[2007]73号)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市财政修改完善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2008年实施了以“制度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为主要内容的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综合预算。根据照市政府《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的要求,逐一审核各部门非税收入计划,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建立和实施制度预算。全面清理现有支出政策制度,并进行甄别和完善,确保部门预算编制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三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市财政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研定,报人大审查批准,努力做到科学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是积极推行绩效预算,对社会事业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积极尝试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改变按人头安排资金的办法,由“养人办事”变成“办事养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07年市级超收财力优先保障用于教育、公共卫生、公益文化、社会保障等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支出。如按审计建议要求,用超收财力安排充实社会保障备付金3000万元,落实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医疗和购房补助政策等。
2008年支出预算安排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改善民生,加快民富,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着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围绕“五个一体化”目标,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今年市财政将筹集1 亿多元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比上年增长20%。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近几年来,每年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都是关注民生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完善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设计,优先保障民生、优先改善民生。今年市财政将筹措和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7000万元,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提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建立临时救助基金,加大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等。三是坚持和谐发展理念,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投入,保障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积极支持公益文化发展。
3、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严格出让金收支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办发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以及部省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我市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如《扬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扬府发[2007]120号)、《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操作规程》(扬府办发[2007]44号),并组织了专项清理工作。目前我市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从2008年起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与监督。
4、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促进年”活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业务技能,规范会计核算,使全市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和完善现有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三是强化支出管理,建立支出动态分析监控机制,强化对预算追加项目的审核,严格控制人、车、会、接待等一般性经费的增长,积极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上汇报,当否,请示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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