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市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有关部门:
去年底,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省政府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之一。6月1日,省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特建立扬州市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大,由此产生了未随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和随同父母外出的流动儿童。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保健、生活及安全保障存在许多困难,需要协调整合各种资源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卫生保健、安全保障、人文关怀等重点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实事项目,开展关爱帮扶,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弱势群体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社会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任务
扬州市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市政府领导下的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协调机构,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共16个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留守流动儿童生存、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通报。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体制,促进成员单位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推动完善保障留守流动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实事项目,促进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涉及留守流动儿童权益维护、卫生保健、教育公平、安全保障等方面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广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促进成员单位负责健全由专业社工、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关爱服务队伍,推动形成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成员单位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完善便捷共享的留守流动儿童信息管理体系。
三、组成单位及其成员
总召集人:张宝娟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召?集?人:王玉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杨敏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成?员:卫军市文明办副主任
兰建华市综治办副主任
蒋珊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应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翁国彦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小宁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佳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秀美市农委副主任
徐朝平市文广新局纪委书记
赵国祥市卫生局副局长
桑育林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徐健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明玥团市委副书记
乔国银市妇联副主席兼市妇儿工委办主任
王雅静市妇联副主席
傅桂林市关工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王雅静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络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市文明办:依托各地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阵地,针对留守流动儿童开展行之有效的道德实践活动。在儿童典型评选表彰中选树留守流动儿童励志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市综治办: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推动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打击侵害留守流动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留守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发改委: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涉及留守流动儿童的公共服务建设和规划中,充分考虑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文化、福利、生活及安全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市教育局:积极推动留守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留守流动儿童校内教育教学、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推行寄宿制学校建设,为校内特困留守流动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市公安局:结合推动新农村建设,强化农村治安治理,推动平安家庭建设,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对侵害留守流动儿童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流动儿童信息登记机制,加强流动儿童信息维护管理。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理,防止其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市民政局:支持和鼓励发展关爱服务留守流动儿童等新型公益社会组织,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在社区工作中,注重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权益的保障。开展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社会救助,保障家庭困难的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有效资助。
市财政局: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创造条件、提供经费、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市农委:关心帮扶农村困难儿童和家庭,引导和帮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帮助打工妇女回乡创业就业,实现就地转移就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流动儿童数量。
市文化局:加强儿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作反映留守流动儿童学习和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管理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管理。开展送书、送戏、送展览下乡活动,推动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
市卫生局: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保障留守流动儿童平等接受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市体育局:大力实施儿童成长健身计划,大力开展适合农村儿童的体育健身运动,依法保障留守流动儿童的体育健身权益,增强留守流动儿童身体素质。
市统计局:将留守流动儿童发展纳入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中,逐步开展对留守流动儿童发展的监测评估工作。
团市委:依托以社区为核心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和服务阵地,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富有特色的关爱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提高留守流动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适应能力和防范能力,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权益保护。
市妇联: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职,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等阵地,组织开展各类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特色活动,深化实施“蒲公英”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培育壮大工作队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认真贯彻落实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的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推进各级各部门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促进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整合多种资源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市关工委:关心未成年人特别是弱势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发挥社区“五老”优势,通过多种形式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组织结对帮扶、校外辅导等,有计划地开展特色关爱活动,积极参与和推动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五、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经总召集人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或人员列席。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和表彰会,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
(二)督察制度。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经总召集人审签后印发执行,同时报市委、市政府。由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执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检查或督查。
(三)协作制度。根据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需要,在确保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建立各部门信息互通、联合调研、联动机制,围绕重点难点共同研究解决有关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跨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四)激励制度。各成员单位适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典型经验、调查报告、意见建议等信息资料。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对各地各部门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制度。联席会议成员按时参加联席会议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会议,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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