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5〕11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 号)、住建部和工信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等文件要求,统筹推动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4G网络建设,更好地服务支撑智慧城市和生态旅游城市发展,现就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通信基础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环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铁塔是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铁塔等通信网络设施与水、电、燃气设施一样,是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是构建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客观需要。提高铁塔设施统建共享水平,对于满足群众信息消费需求、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实现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扬州是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加快统筹推动铁塔等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互联网+”在扬州落地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民生建设出发,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完善规划,全力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统筹资源、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全面覆盖”的思路和要求,以保障社会需求、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加快铁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着力构建规划合理、资源共享、支撑有力的综合通信基础网络,形成集“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高效化”于一体的信息产品服务体系。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起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沟通衔接,精心做好“十三五”通信产业发展及通信空间布局规划的论证、编制工作,为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市铁塔公司要认真落实《中国铁塔江苏省分公司与扬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到2016 年底,初步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移动通信基础网络设施,使宽带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
三、强化协作,合力推进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
1、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铁塔产业发展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解决通信产业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对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报请审批事项,要依法合规、从快从简办理。
2、各有关部门要将通信铁塔建设规划纳入“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将铁塔纳入城市黄线管理,在铁塔设置、电力引入、工程建设、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各有关部门要开放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场馆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公共绿地、路灯、监控杆等公共设施,用于支持铁塔、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4、在规划公共交通枢纽、景区、建筑楼宇、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公共设施和重点场所时,应同步规划和预留铁塔位置与空间,统筹配套电力引入、管线等需求;现存的上述公共设施和重点场所要主动配合通信铁塔建设单位进行铁塔、室内分布系统建设,不得违规收取费用。
5、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设施安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开展通信基站科普活动,消除群众认识误区。
6、要建立完善通信铁塔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规划、供需、营运、政策等方面对接,规范全市公用通信铁塔建设补偿和场地租金标准,确保通信铁塔建设有序推进、通信产业健康发展。
7、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要按照扬州城乡建设发展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共建共享、经济美观的原则,加大建设投资力度,着重提升通信铁塔在服务安全监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气象观测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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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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