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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的意见
?淮政办发〔2014〕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社区信息化是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开发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集成,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过程。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12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社区信息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居民为宗旨,以促进社区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为重点,以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集约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应用导向、惠民优先,着力构建覆盖全市、规范统一的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有效机制,多渠道多终端拓展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健全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优化社区管理服务流程,为加快实现社区管理服务智慧化提供基础支撑。二、主要目标2014年,初步建成市级城乡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并投入运行,平台应用覆盖两个以上区县城乡社区,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工作体制和管理服务体系,社区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入推进。到2016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社区,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与便民服务为一体,纵向贯通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普遍建立社区信息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方便快捷、惠及全民的社区信息化工作格局。三、重点任务(一)加快建设规范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共性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依托市政府云计算中心等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其他网络资源,整合社区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设以社区综合数据库为支撑、集成社区各类业务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门户应统一标识为“网上社区”,同时加注“—;—;××县(区)××街道(乡镇)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城乡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由市民政局牵头建设,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负责项目技术方案审核和协调推动信息资源整合,按照“统一界面、统一后台、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建设运行,各县区、乡镇、村居在全市统一平台基础上,可围绕本地社区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依照《技术规范》提出应用软件及相关业务个性功能模块需求,经市信息办认可后纳入平台软件开发。(二)统筹各类社区业务系统建设。全市要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的原则,由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对部署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业务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对接或迁移。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各类社区管理服务业务系统,须通过数据接口改造等方式实现与市级平台的系统对接。推动社区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推进条线部门业务系统集约化建设,各条线部门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的业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再直接延伸进入社区,所需数据由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统一采集提供。已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的业务信息系统,应开放数据交换接口,支持与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优化整合县区、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居民群众、驻社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及时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信息服务,逐步实现各条线部门社区业务“一站受理、一网协同”。(三)规范社区信息资源的采集和使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社区综合共享数据库,建立基础共享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注重社区信息资源规划,明确街道(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的信息采集责任,通过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统一采集各类基础信息,实现基层公共基础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各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能,对统一采集的社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可由2个以上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的社区信息,由市信息办协调确定1个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校验,数据出现不一致时由负责审核的部门予以核准。对无明确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的社区信息,由市信息办协调确定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确认。? (四)拓展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功能。依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对社区人口、重点人群、社区组织以及党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计划生育、卫生、公安、商业、住房城乡建设、体育等社区事务的管理。充分利用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促进基层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和居民的交流互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基层民主监督,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省市级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促进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工作联动协同,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效率。? 坚持集中和分布相结合,加强多种网络接入手段间的结合和转换,深入推进基于“三网融合”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和融合社区服务网站、3G4G应用平台、短信平台、数字电视平台、远程教育平台、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电子阅览室、公共信息亭、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各类信息服务设施,实现社区信息化服务手段的跨网融合,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依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设立统一的社区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县区可建立社区服务呼叫中心,并加快建立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呼叫保障系统,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站式”在线服务。鼓励依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发展社区电子商务。 (五)形成社区信息化建设合力。鼓励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和其他信息服务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投资建设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内容保障和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可通过分年度租赁使用信息设施、外包运营维护服务等多种方式,减少财政对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一次性投入,提高投资效益。鼓励各类面向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提供家政、缴费、配送、教育、健康、娱乐、气象、旅游等信息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社区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加强分类指导。市县两级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本地区社区信息化有序发展。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社区信息化工作,加强对平台建设的协调指导,推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组织开展目标任务评价考核。各级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平台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各级党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计划生育、卫生、公安、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体育、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参与地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推动和指导,认真履行社区信息审核和共享职能。各街道(乡镇)、社区要重点做好社区信息采集、登录、检索和应用,通过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社区综合管理,为社区居民群众生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健全制度规范。按照全省统一的社区信息化技术规范,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为社区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社区工作评价机制,引导社区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后,各条线部门社区业务台帐,凡能通过平台提供的,不再要求各街道(乡镇)、社区提供手写纸质台帐。(三)完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把社区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根据本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时序进度落实建设资金,并加强经费的统一管理和集约使用。全市统一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予以经费支持,各县区级平台所需软硬件网络设备及运行维护费用由各级财政投入,由市统一组织打通乡镇(街道)至村(居)级电子政务网络,费用由各县(区)承担。 (四)完善社区信息设施。坚持集约化建设方向,加强光纤宽带有线接入网、下一代移动通信网、无线接入网、数字电视接入网等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建设,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应用覆盖率。依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开展智慧社区、平安小区、数字家庭、虚拟养老院等社区信息设施建设。整合各条线在社区部署的公共信息服务终端,加大硬件设施普及力度,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五)保障信息安全。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和日常安全运营维护管理,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应用与数据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隔离、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交换策略和应急响应体系,切实做好社区综合数据库安全防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六)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对街道(乡镇)干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操作能力和应用水平。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社区信息化知识,提高居民的信息运用能力。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在社区信息化普及应用中的作用,鼓励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信息化志愿服务工作。?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日?淮政办发(2014)9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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