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淮安产业园区

江苏淮安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淮安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淮政办发〔2018〕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留住乡愁”的村庄新愿景,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及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引导农村相对集中居住,保护传统文化和乡土风情,塑造淮安地域村庄特色,推进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建设美丽、文明、生态、和谐、民富的乡村家园。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多规合一。贯彻“多规合一”理念,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明确“三区三线”范围,落实规划管控要求。(二)生态优先,注重特色。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道路,擦亮生态底色、用好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打造具有苏北平原特色、丘陵山区特色、水乡风情特色、历史人文特色的美丽乡村。(三)城乡融合,集约发展。贯彻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重点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建设,鼓励在片区中心镇镇区及周边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构建规模适度的农村相对集中居住体系。(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乡村发展演变的自然客观规律,顺应发展趋势,立足淮安实际,结合规划发展村庄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文化传承、建设规模等条件,差异化引导乡村发展,避免“千村一面”。(五)政府引导,群众认可。村庄规划建设工作要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听取村民意愿,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解决村民最关心、最急切、最有可能实现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三、目标任务各县区要加快乡镇布局优化实施,在乡镇布局优化实施到位后立即启动新设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等法定规划的编制。要根据省住建厅备案的《淮安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市委、市政府推进实施的《淮安市城镇空间发展规划》以及各相关片区空间发展规划等规划,尽快确定农村新型社区选址,力争3年内完成所有新设镇总规、控规,32个特色小镇、300个农村新型社区、100个美丽乡村(含省、市两级15个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实行“五位一体”的村庄环境管护模式,实现村容村貌的长效管护。四、主要对策措施(一)强化规划指导,构建新型规划体系。村庄规划应紧紧把握我市作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市,国土资源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市,国家、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和省级总规编制改革试点市的优势,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构建以优化乡镇布局为契机,以城镇空间发展规划为引导,以片区空间发展规划为统筹,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为补充,以乡镇总规、控规为支撑,以特色小镇和特色田园乡村规划为亮点,以村庄规划为基础的新型镇村规划体系。(二)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规划引导和产业带动,积极稳妥推进乡镇空间布局优化,有序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土地已流转出去的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土地未流转出去的农民向规划发展村庄集中,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实现优势叠加、融合发展。着力完善城镇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覆盖,分级配套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改善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品质。(三)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村相对集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进一步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关系、放活经营权,稳妥依法自愿开展互换耕地、有偿退出承包地试点。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村级经济组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流转集中,并优先吸纳被流转农民务工,促进被流转农民既拿股金又领薪金,鼓励农民就地城镇化。对已列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的村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应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有序开展。(四)强化产业培育,加强乡村特色塑造。提炼村庄特色产业,围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明确一个根植于本村、最具比较优势、产业链延伸性强的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形成“一村一品”。努力建设有内涵、有品质、有吸引力的“小而美”、“小而精”、“ 小而特”的特色村庄。鼓励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拓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以及运动、健康、养生等适宜产业。加强我市农村地区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特色研究,汇聚传统乡土营造智慧,坚持生态优先、特色塑造,注重历史人文、乡土文化、民居建筑特色的传承和保护,营造留住乡愁的村庄环境。(五)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村庄环境质量。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对规划发展村庄,在持续推进村庄环境“六整治、六提升”的同时,提升农民生产生活品质;对一般村,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三整治、一保障”,有效改善村庄环境;对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沿线地区以及重要节点的村庄,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成片综合整治,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对农村新型社区要按照城镇社区标准进行高标准的规划建设。各县区要整合农村公共服务、河道沟塘、农路、绿化等管护资金,实行“五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新体制,具体要做到:村庄道路整洁干净;河道沟塘确保清洁;宅前屋后保持整洁;垃圾处置及时到位;公共设施配套完好;绿化种植自然优美;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作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保障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作为承办主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具体任务和实施进度,落实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加快项目实施推进,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村委会作为具体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村庄规划,根据工作部署,结合项目安排,做好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工作。(二)强化政策扶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有效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县乡财政补助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建设。(三)提供技术保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环境条件下推进村庄建设的有效途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规划、设计、建设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各县区要制定相关扶持意见,鼓励产业策划、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环境景观等专业社会技术力量参与村庄规划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古建筑和传统建筑建造工艺的高水平乡村施工队伍。(四)健全管理制度。对具备条件的乡镇适时进行规划行政体制改革,委托下放规划建设管理权限。完善乡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个体工匠施工行为,推行乡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管理,实行乡村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制度。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管理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深入宣传发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村庄规划建设和农村相对集中居住的重要意义,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六、附则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淮政办发〔2012〕140号)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废止。?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淮政办发(2018)24号.doc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