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立体绿化工作的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立体绿化工作的意见
徐政办发〔2014〕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为打造我市“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环境,按照《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建城〔2007〕215号)、《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建城〔2012〕170号)和《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立体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立体绿化工作
实施立体绿化,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园林的现实要求和重要举措。立体绿化能够丰富城区园林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和城市立体景观艺术效果,具有吸尘、减少噪音和吸附有害气体等特点,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减少热岛效应,在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生态功能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城市绿化用地日趋紧张,作为城市绿化的一种有益补充形式,发展立体绿化成为挖掘城市空间潜力,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绿视率、丰富城市绿化景观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节约型绿化、实现绿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2007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立体绿化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实施的城市外立面整治对城市主次干道沿街两侧墙体、桥体等建筑物、构筑物立体绿化有所影响,同时部分单位、市民对立体绿化认识不足,造成单位和居住区立体绿化实施率和保存率较低,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各区(含开发区、新城区,下同)以及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体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大立体绿化的推广、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市各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市民百姓对立体绿化的认同度,多措并举实施立体绿化,切实增强市民爱绿、护绿、建绿意识。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立体绿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立体绿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区政府组织、办事处落实、条块结合、部门督导、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单位和居住区立体绿化工作力度。按照属地负责制的原则,以区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市及区两级园林、教育、房管、卫生、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配合。市规划部门负责确定新建建筑绿化指标;市园林部门重点做好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质量验收备案,对设计和施工单位相应资质审核把关;市建设部门牵头综合验收;市房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核发房产证。
(二)密切配合推进垂直绿化。现有道路沿街、居住小区及各单位内部的垂直绿化由各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公园、广场、游园内的垂直绿化由各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新建、拓宽的道路及配套桥梁、立交建设工程,应将道路范围内挡墙、栏杆以及高架桥桥墩等处的垂直绿化,列入道路配套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配套绿化方案由市市政园林局审查,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园林部门要加强对配套绿化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未按要求进行垂直绿化的工程不予验收。
(三)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新建的非坡屋顶公共建筑以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商业用房,应实施屋顶绿化;鼓励各房屋业主单位建设屋顶绿化,政府提供技术等必要的支持。市建设、规划、园林、房管等部门,要共同加强新(改、扩)建公建项目和商业项目绿化工作,在审查方案阶段要明确绿化指标,对绿地率确实不能达标和屋顶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项目,要督促其实施屋顶绿化。
三、实行项目带动,大力推动立体绿化实施
(一)明确实施原则。按照“先点后面、先外后内”的原则,积极建设立体绿化示范单位、立体绿化示范居住区和立体绿化示范街区。要从公共建筑和配套附属设施以及基础条件和绿化管理较好的小区入手,树立立体绿化典型示范点;从沿街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相邻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入手,建立立体绿化示范街区,逐步推动、全面拓展和延伸立体绿化成果。
(二)打造示范工程。市政府每年下达各区立体绿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由各区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年年底前,由各区和相关部门对居住区和有庭院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能够实施立体绿化的排定实施方案。主城区以办事处为单位,铜山区、贾汪区以城区为单位,开展立体绿化示范居住区、立体绿化示范单位和立体绿化示范街区创建。相邻的区和办事处间要尽量做到相互衔接呼应。教育系统每年要推出10个立体绿化示范学校,房管系统每年要推出50个立体绿化示范居住区,卫生系统每年推出3个立体绿化示范医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要推出3个立体绿化示范单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园林、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以及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和考核,要将立体绿化工作目标纳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城市管理(含小区管理)、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等工作考核。其中,立体绿化在办事处绿化管理、居住区(单位)绿化养护达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等专项工作评分细则中所占分值要达到10%以上。市园林等监管部门要加强立体绿化日常动态监管,每年对照目标进行综合考评;各地、各部门实施的立体绿化在次年7月份保存率应在95%以上,并基本形成较好立体绿化效果。
附件:立体绿化形式和植物材料选择相关说明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附件
立体绿化形式和植物材料选择相关说明
一、立体绿化形式
立体绿化主要分为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两大类,各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以下形式实施立体绿化:
1.墙面绿化:用攀援植物装饰建筑物外墙和各种围墙。
2.阳台绿化:利用各种植物材料包括攀援植物,对建筑物的阳台进行绿化。
3.门庭绿化:各种攀援植物借助于门架以及与屋檐相连接的雨篷进行绿化,融和墙面绿化、棚架绿化和屋顶绿化。
4.花架、棚架绿化:各种攀援植物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借助于各种形式、各种构件在棚架、花架上生长,并组成景观。
5.栅栏(篱笆与栏杆)绿化:攀援植物借助于篱笆和栅栏的各种构件生长,用以划分空间地域。
6.坡面、台地绿化:利用各种植物材料来保护具有一定落差的坡面实施绿化。
7.假山与枯树绿化:在假山、山石及一些需要保护的枯树上种植攀援植物,使景观更富自然情趣。
8.城市桥体绿化:在城市桥体、柱体上栽植吸附类、缠绕类的攀援植物,弱化城市硬质景观,形成绿色幕墙或柱体,丰富城市绿化景观。
9.屋顶绿化:在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天台、露台之上进行绿化。
二、立体绿化植物材料
立体绿化实施时应根据环境、功能、绿化方式、目的和所处地段及墙面材质的不同,选择不同的绿化植物材料。
1.垂直绿化
藤本类包括地锦类、金银花、紫藤、常春藤、蔷薇、葡萄、藤本月季、木香、鸡血藤、炮仗花、素馨花等。
缠绕类适用于栏杆、棚架等,如:紫藤、金银花、牵牛等。
攀援类适用于篱墙、棚架和垂柱等,如:葡萄、铁线莲、丝瓜、葫芦等。
钩刺类适用于栏杆、篱墙和棚架等,如:野蔷薇、木香等。
攀附类适用于墙面等,如:爬山虎、常春藤等。
2.屋顶绿化
小乔木类,如棕榈、龙爪槐、苏铁、紫叶李、白玉兰、罗汉松、南洋杉、红枫、桂花、蒲葵、紫薇、樱花、垂丝海棠等。
灌木类,如火棘、迎春、杜鹃、月季、扶桑、南天竹、丝兰、栀子花、十大功劳、洒金珊瑚、腊梅、红榉木、木槿、石楠、冬青、四季桂、榆叶梅、花石榴、黄花槐、小叶女贞、金森女贞、海桐等。
竹类,如紫竹、倭竹等。
草本,如佛甲草、宿根福禄考、四季海棠、天竺葵、鸢尾、吊兰、花叶蔓常春花、三色堇、一串红、金盏菊等。
水生植物,如荷花、睡莲等。
草坪,如混播草坪。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6643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