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淮安产业园区

江苏淮安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淮安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发〔202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依据《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淮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现就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市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选址属于以下情形,需要履行考古前置:(一)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的遗产区、缓冲区以内;(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三)已划定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内;(四)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外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二、工作流程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对相关审批事项的要求,优化、调整工作流程:(一)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前,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向省级文物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划拨类地块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表、申请函和建设工程范围材料。(二)组织开展考古工作。在收到省文物部门委托后,市文物局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调查勘探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晴好工作日,并在考古调查勘探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对经过考古调查勘探,发现地下文物且需要开展考古发掘的地块,经申请单位与考古单位协商一致后,由考古单位向省级文物部门提出发掘申请,在收到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证照后,进场开展考古发掘工作。(三)考古成果验收。经考古调查、勘探未发现文物遗存的,或经市文物局会同申请单位商定对已发现文物遗存实施原址保护的,由市文物局向省级文物部门提请验收;经商定需发掘后再确定保护措施的,在发掘结束后,由市文物局向省级文物部门提请验收。(四)用地意见反馈。考古成果通过省级文物部门验收后,市文物局应及时将用地意见函告申请单位和市自然资源局。三、工作职责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文物局等部门要建立有效沟通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动做好考古前置工作。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划拨类地块用地单位:应依法履行考古前置工作职责,在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前,及时向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原则上至少提前6个月完成考古申请工作。在考古工作进场前,清除地面建(构)筑物、建筑垃圾等障碍物,清表结束后由各地文物主管部门现场查验确认。考古过程中,协调解决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于需要考古调查、勘探的地块,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划拨类地块用地单位应与考古单位签订《考古勘探、调查、发掘协议》,并支付考古费用。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供应前,根据市文物局的用地意见,对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地块,及时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并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在市文物局未出具明确考古意见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得供应上述纳入实施范围的4类土地。市文物局:应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考古工作,在具备进场条件后,及时组织考古单位进场开展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确保考古工作按期完成。考古结束后,及时出具用地意见及费用说明,并函告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划拨类地块用地单位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四、经费保障(一)出让地块考古费用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并纳入地价评估结果予以计算;划拨地块所需考古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二)考古经费预算由市文物局依据《江苏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办法》的规定,进行测算和确定。五、施行时间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施行前已出让地块,按原有规定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阅读:《关于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