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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淮安市“减证便民”行动工作方案》《淮安市市场综合监管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淮安市“减证便民”行动工作方案》《淮安市市场综合监管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淮安市“减证便民”行动工作方案》《淮安市市场综合监管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1号)和全省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如下: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1.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我市行政权力清单。加快推动相关审批事项调整工作,尽快实现市县区扁平管理、一层级全链审批。加强行政权力规范管理,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修订市县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市编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全市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步伐,推动县区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材料标准、指南标准、收费公示等各类标准、规范。总结推广市本级、盱眙县、洪泽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经验做法,借鉴外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等典型经验,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展市县区行政审批局运行情况调研,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不断提升集中审批的效率。(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更大范围实行“多证合一”,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助查询,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将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审批“免带证照”或“少带证照”。积极推进开户银行和人民银行许可资料电子化传输系统建设,依托系统实现银行账户许可在线审核,提升许可工作效率;引导银行推行多渠道预约开户、整合申请书和协议、增加开户办理过程透明度等手段,切实提升开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实现新开户企业从申请到送交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研究制定“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改革要求,制定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各项举措的落实,构建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阴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禁止。充分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按照鼓励自愿、公平公开原则,建立网上涉审“中介超市”,集中相关涉审中介机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推行信用承诺、限时办结、收费公开、执业记录、等级评价等制度,建立清退淘汰和惩戒机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审查、评估等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涉及审批部门支付并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结合淮安实际,研究制定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具体办法,抓紧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教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切实增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7.深入打造淮安市场综合监管品牌。围绕“两单一书一平台”,全面落实“事前告知承诺、事中综合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市场综合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全面推行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推行网上公开“亮承诺”,引导市场主体有序准入、守信践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实现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促进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引入智慧监管,强化社会共治,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市审改办牵头,市工商局、市信用办、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8.积极推进公正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互联网+”背景下出现的市场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提供更大空间。(市工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9.继续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回头看”,推动市农委、商务局和盱眙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选择部分试点县区在1-2个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设置执法队伍,鼓励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开展跨部门跨领域和区域综合执法改革。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环保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探索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自主探索在金湖县乡镇一级全面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改革,指导金湖县在各镇设立综合执法局,实现“一个镇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严格重点领域市场执法。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的行为,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高利转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破坏地区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的行为。(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淮安银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1.坚决治理认证乱象。清理、整合、规范认证事项和收费,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规范涉企资格、资质、上岗类培训考试项目。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涉企培训考试“不再收费”。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行为,严格实行考培分离。(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涉企、涉民各类保证金,建立保证金归集使用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逐步减少市级部门直接面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市级专项资金,完善并公布清单。在市场竞争领域,逐步减少市级财政对企业核拨引导性资金,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律、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全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简约快捷政务环境13.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根据省“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完善市县区“不见面审批”清单,探索建立“不见面审批”评价制度。积极推动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前统一开展各类中介评估,着力推进联合评审、区域评估。全面实施“预审代办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服务。(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继续深入推进“35745”专项行动。加强实效督查,积极推动“35745”审批服务新流程常态化运行。加快推动市场准入、不动产交易登记、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程链条式并联审批模式,全面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业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5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的改革目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5.创新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所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有效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种不合理证明;对必要的证明材料要通过网上共享加强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提升政府行政和公共服务效率。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市审改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6.大力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建立市、县(区)上下贯通,部门间左右衔接的并联审批平台,深化投资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积极推进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实现项目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继续整合优化企业项目报建、施工许可、验收办理全流程,全面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四联合”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区域评估、预审代办、信用承诺等改革举措,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审批、限时办结”。在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先行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不再审批、严格监管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7.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和分别存档管理等工作要求,细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加快系统数据整合和共享,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全面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国土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市公积金中心、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完成市政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梳理出市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编制共享信息目录,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全部统一接入市政务服务网。(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委,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9.持续优化创业创新政务环境。围绕全省2018年度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工作要求,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深入分析研究全市2017年度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施工许可办理的相关数据,查找审批服务新流程实施中的“堵点”“难点”,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根据省评价指标开展专项督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创新落实“不见面审批”各项改革举措,营造良好的地区创业创新环境。(市审改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抓,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并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地区、部门,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改革落实。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附件: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表?附件淮安市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表项目 具体任务 序号 任务分解 完成 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持续 推进 简政 放权 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1 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权力规范管理,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 12月底 市编办 市各相关部门 2 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12月底 市编办 市各相关部门 3 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修订市县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 12月底 市编办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4 总结推广市本级、盱眙县、洪泽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一枚印章管审批”经验,适时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12月底 市编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 5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材料标准、指南标准、收费公示等各类标准、规范。 12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开展市县区行政审批局运行情况调研,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题,不断提升集中审批的效率。 12月底 市编办 ? 持续 推进 简政 放权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7 推进企业名称网上自助查询,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在更大范围推行“多证合一”,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市各相关部门 9 切实提升开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实现新开户企业从申请到送交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 8月底 人行淮安市 中心支行 市行政审批局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10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研究制定“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法制办 市工商局 市各相关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阴区人民政府 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 11 强化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审批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开展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按照鼓励自愿、公平公开原则,建立网上涉审“中介超市”,集中相关涉审中介机构。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相关部门 13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推行公开承诺、限时办结、收费公开、执业记录制度,建立清退淘汰和惩戒机制。 12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相关部门 14 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12月底 市物价局 市各相关部门 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 15 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办法。 12月底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切实 增强 市场 监管 深入打造淮安市场综合监管品牌 16 围绕“两单一书一平台”,深化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 17 全面推行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推行网上公开“亮承诺”,引导市场主体有序准入、守信践诺。 12月底 市信用办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 18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实现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促进部门联动协同监管。 12月底 市工商局 市各相关部门 19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12月底 市信用办 市各相关部门 20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实行有效监管,形成部门监管典型案例。 10月底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 积极推进公正包容审慎监管 2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2月底 市工商局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继续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2 选择部分试点县区在1-2个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2月底 市编办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3 在金湖县乡镇一级全面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改革,指导金湖县在各镇设立综合执法局,实现“一个镇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12月底 市编办 市各相关部门,金湖县人民政府 切实 增强 市场 监管 严格重点领域市场执法 24 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的行为。 12月底 —;—;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淮安银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坚决治理认证乱象 25 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规范涉企资格、资质、上岗类培训考试项目。 12月底 市人社局 市各相关部门 26 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涉企培训考试“不再收费”。 12月底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各相关部门 27 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行为,严格实行考培分离。 12月底 市人社局 市各相关部门 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 28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 8月底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9 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逐步减少市级部门直接面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2月底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市各相关部门 30 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市级专项资金,完善并公布清单。在市场竞争领域,逐步减少市级财政对企业核拨引导性资金。 8月底 市财政局 市各相关部门 全力 优化 政务 服务 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 31 根据省出台的“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编制市级“不见面审批”清单。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 32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普遍实施“预审代办制”,实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3 积极探索土地出让前统一开展各类中介评估,着力推进联合评审、区域评估,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重复评估。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国土局,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深化“35745” 专项行动 34 加强专项督查,推动“35745”审批服务新流程常态化运行。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5 加快推动市场准入、不动产交易登记、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实现“35745”改革目标。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相关部门 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36 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消除不合理证明。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7 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管。 12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软建办、市住建局、市经信委 全力 优化 政务 服务 大力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38 全面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四联合”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区域评估、预审代办、信用承诺等改革举措,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审批、限时办结”。 12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9 在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不再审批严格监管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性成果。 8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盱眙县人民政府 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 40 深化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12月底 市国土局 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 41 梳理市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和编制共享信息目录,整合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市政务服务网。 8月底 市政府办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各相关部门 持续优化创业创新政务环境 42 根据省“双创”环境评价指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营造良好的地区创业创新环境。 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局,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淮安市“减证便民”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李克强总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集中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和盖章环节进行清理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民为本,坚持源头清理、全面规范,坚持分级实施、部门协同,通过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为优化淮安营商环境破壁清障。二、目标任务(一)最大限度精简各类证明手续。集中清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制定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并明确取消证明后的办理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凡未纳入清单的各类证明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二)科学规范出具证明的程序。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规范办理流程、减少材料提供、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健全信息共享与核查机制。健全相关部门间的联络会商、业务对接、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间、区域间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保障“减证便民”实现常态化、长效化。三、清理范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类企业,在行使职能中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包括各类证明、盖章、证照(证件、证卡、执照)、认定结果、认证认可结论、鉴定结论、评定等级、培训考试(考核)结果、年检年审结果、资质资格证书、公证文书、登报声明等。四、清理原则(一)合法合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办理的,一律取消;通过数据共享、材料共用、信息比对等方式能够自行查证或查询、征询的,或在政府部门之间、单位内部流转办理的,一律取消;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保证承担责任或相关后果,或通过书面承诺、签字声明、相关协议办理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二)全面准确。各级各部门要以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为基础,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在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要求申请人在政府部门、乡镇、村居和社会组织等出具的证明等),确保无遗漏。要深入研究论证,确保证明名称规范准确、用途清楚、设定有依据、处置意见明确、后续办理方式具体。(三)分级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分别负责本级、本部门、本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指导督促本县区清理规范工作,并统一汇总报送有关数据表格;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清理规范工作。(四)严格管理。清理规范后确需保留的各类证明,要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没有列入清单的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证明材料的,履行必要的审核论证程序后方可列入清单。市政府将严肃处理在清单之外随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问题,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五、清理步骤“减证便民”行动分为四个阶段:(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前)。各地对企业创业创新、群众办事办证所需各类证明材料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各类证明材料出具和收取情况,包括证明种类、具体用途、法规依据、出具部门、出具数量等。重点突出民生方面的公安、人社、教育、卫计、住建、民政、司法、交通、公积金、银行以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单位的证明材料。(二)自查清理阶段(6月30日前)。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梳理本系统、本单位办理各类事项涉及的收取和出具的证明材料,建立台账提出拟保留和取消的意见,并将自查清理情况和相关表格于6月底前报市审改办。各县区同步清理本级证明材料,并对镇街、村居(社区)出具证明类材料情况进行汇总报送。(三)集中审核阶段(8月31日前)。市审改办会同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对市级部门、单位报送的拟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集中审核,结合群众反馈的证明材料情况逐一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各单位修改完善。各县区负责本级证明事项的审核工作。(四)公布实施阶段(10月31日前)。市政府将向社会公布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依托省电子政务网,建立具有公布、查询等功能的全市证明材料管理系统,统一使用市、县区政府部门和单位证明材料,实现证明材料共享使用。各单位依据证明材料清单对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六、责任分工(一)市审改办。牵头负责全市证明材料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含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事项办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合理性审核,编制出台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二)市法制办。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含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事项办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三)市行政审批局。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具有公布、查询等功能的全市证明材料管理系统,统一公布市、县区政府部门和单位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强化各类证明材料的共享使用。(四)市软建办。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证明材料清理规范和办事指南完善工作。(五)市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类企业。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证明材料的清理申报和组织落实,指导协调下级部门证明材料清理规范工作。涉及民生的供电、公共自行车、供暖企业的证明材料由市经信委负责,供水、供气企业的证明材料由市住建局负责,公交企业的证明材料由市交通局负责,银行类证明材料由市人行负责。(六)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级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类企业、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证明材料的清理规范工作。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工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部门作风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高工作标准,确保“减证便民”行动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按照要求组织好本级“减证便民”行动,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审改办。市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证明材料的清理上报和组织落实;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梳理,不留死角;要实化工作举措,及时发现和解决清理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审改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减证便民”工作进行专门督查,对清理规范工作不力,不能按时限要求和任务范围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对隐瞒未报,事后又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或对已经明确取消,又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监察部门要强化问责,切实追究责任。淮安市市场综合监管巩固提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市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成果,切实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淮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明规章于前、施严管于中、重威惩于后”全程监管思路,以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为目标,巩固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两单一书一平台”为载体的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推进简约高效监管。不断建立完善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优化执法资源,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打造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推动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的形成,切实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二、巩固市场综合监管成果按照市政府《关于构建市场综合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5〕170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事前告知承诺、事中综合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市场综合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市场主体行业准入监管责任清单、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市场主体行业准入信用承诺书、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两单一书一平台”)监管举措落实,持续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落实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严格监管责任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的变化情况,结合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市场主体行业准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各部门根据监管责任清单调整事项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互通信息,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重叠和责任缺失等问题,切实做到权责一致,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清单以外的市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部门职能切实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市审改办;责任部门:市各相关部门)(二)深化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8〕11号)和《淮安市市场主体部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淮政办发〔2016〕106号)的要求,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和“统一归集、及时准确、共享共用”的原则,充分应用好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提供本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涉企信息的更新和共享交换,实现政府部门间审批、检查、执法、处罚等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不断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划转至行政审批局事项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审批、经营审批的信息,由行政审批局将已许可的信息上传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原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向平台提供检查、执法、处罚等信息。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功能的改造升级,会同市软建办、市审改办对各相关部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软建办、市审改办;责任部门:市各相关部门)(三)健全联合奖惩机制。以信用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在“信用淮安网”公开发布市场主体“红黑名单”,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政府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切实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约束。市信用办牵头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违法失信当事人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约束和惩戒,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8月底前,要完成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签署;年底前要形成一批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典型案例。(牵头部门:市信用办;责任部门:市各相关部门)三、创新市场综合监管方式按照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推进“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水平,打造“升级版”淮安市场综合监管模式。(一)全面推行网上“亮”承诺。严格落实《关于推行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淮审改办〔2016〕4 号)要求,全面施行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各审批部门在开展日常审批工作时,切实履行告知责任,告知申请人阅知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内容,市场主体针对告知单内容签订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创新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的公开形式,在原线下纸质承诺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网上“亮”承诺,将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作出的违法失信经营后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的承诺,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依法经营的责任。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网上“亮”承诺的形式和方法,从8月份开始全面实施网上“亮”承诺。(牵头部门:市审改办;责任部门:各市场主体准入审批部门)(二)探索推行“互联网+”监管。各部门要适应市场新业态的变化,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大数据、云技术等手段,积极探索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新模式,增强市场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推动市场监管的现代化。各地各部门要研究确定“互联网+”市场监管创新的项目,明确创新监管的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年底前要形成一批“互联网+”市场监管创新的典型案例。各部门确定的监管创新项目、推进方案于8月底前报市审改办。(牵头部门:市审改办;责任部门:市各相关部门)(三)推广社会“透明共治”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移动政务APP、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各类网络渠道,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知情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市场监管,形成政府、企业、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市食药监局“透明共治”监管做法,各市场监管部门可选择1-2个领域,探索开展“透明共治”行业监管,实现监管全程可查、全民参与、全程监督,形成监管者、企业和社会各界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管模式,克服信息不对称、社会公众缺乏参与渠道的弊病,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促进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监管的科学、精准、高效。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积极性,通过有奖举报织密群众监督网络,使监督更加精准、全面、有效。(牵头部门:市审改办、市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部门)(四)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问题,进一步降低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依法整合各有关部门适用联合随机抽查的检查事项,按要求汇总制定本级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联合随机抽查的特点,依法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明确联合随机抽查的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处理程序、抽查结果公开、后续监管衔接等,合理确定联合随机抽查部门数量、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年内先行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职业中介、食品监管、文化执法等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试点,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的有效方法,在取得成熟经验后,稳步向其他领域推开。(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五)深化市场综合监管执法。探索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执法职责和队伍,实行执法重心下移,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积极推行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建立政府部门间协同联动执法机制,鼓励不同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执法的效能。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提请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的,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得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调用。不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联合执法中共同依法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行政执法证据共同使用。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在8月底前制定出台政府部门联合执法具体实施办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实施,在全市形成“信息共享、会议协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市场监管格局。(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编办;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部门)(六)推进跨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市农委、市商务局和盱眙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试点县区在1-2个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设置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鼓励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开展跨部门、跨领域和区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在金湖县乡镇一级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改革,在各镇设立综合执法局,实现“一个镇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部门:市编办、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市相关部门和地区)(七)推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商务流通、税务、物业、价格、餐饮等领域,试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并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行不同的监管政策,分类监管,对诚信市场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市场主体增加检查频次。要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市场主体的奖惩作用,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各相关部门的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于8月底前报市审改办。(牵头部门:市信用办;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推进措施,扎实推进落实。(二)突出工作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巩固“两单一书一平台”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工作成果,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积极实践,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各项任务,在确保各项规定任务完成的同时,积极打造监管创新品牌和亮点,努力形成更多淮安监管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淮安市场综合监管体系的内容和形式。(三)注重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典型案例、图片资料的收集,及时总结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提炼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媒介,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淮安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的影响力。(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市级部门履职绩效考核,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实施,并于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工作图片等反馈市审改办。?淮政办发(2018)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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