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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5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安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更加强调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和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园林建设工作,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确立了聚力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的发展定位,提出积极申创生态园林城市。2020年11月初,我市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申报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的请示》。为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目标,有序推进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出台了《实施方案》。二、工作目标以“四水穿城两湖绿、简约如诗自然风”为创建主题,按照科学规划、市区联动、分步实施、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利用1-2年时间,系统化、项目化推进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争取2022年创成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十四五”期间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主要任务对照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主要有八大类46项工作任务:1、绿地生态系统构建;2、自然文化资源保护;3、公园绿地建设管理;4、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建设;5、绿色技术与园林创新;6、城市绿色发展;7、园林绿化行业管理;8、组织制度保障。为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重点抓好四个方面指标任务内容。(一)巩固提升类。保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核心绿化指标达超创建标准;绿化养护利用雨水、河湖水及再生水比例不低于50%;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量年增加率不低于10%;城市绿地中积极采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等。(二)补足弱项类。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道规划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或修编;现有公园绿地设置绿线公示牌、界碑;实施城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不少于2项;打造一批特色景观路;古树名木资源建档挂牌。(三)攻坚提标类。中心城区新建一批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林荫路标准,提升改造一批综合性公园主园路、居住区主路和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室外林荫停车场;推动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道建设等。(四)园林特色类。因地制宜开展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推动街道、社区花卉绿植美化,打造特色植物应用街区;培育当代经典园林;保护、传承和发展园林园艺技艺,参展扬州世园会、省园博会以及中国月季展、杜鹃展等行业展会;推广应用乡土适生树种和自衍花卉等。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补短板、强弱项,攻坚否决项。各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各区(园区)应加大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针对已达指标项,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成效;针对易于达标项,尽快补齐补足;针对未达标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重点督查推进;针对否决项,加大资金投入和统筹实施力度,争取尽早达标;针对加分项,加大实施、应用和推广力度,争取多加分、得高分。(三)严格督查,协调推进。各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对照任务分工和各自职能,及时开展基础情况排查,对标找差,编制实施一批有针对性的创建项目,同时,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并提供合格的台账资料。市创建指挥部将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保障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四)宣传发动,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策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各方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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