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5日?淮安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国管局、商务部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2〕91号)精神,建立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根据生态市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市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二、回收范围(一)废纸:包括打印纸、报纸、杂志、书籍及其他纸制品;?(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影音设备等;(三)报废车辆;?(四)废塑料、废轮胎;(五)其他可再生利用的废旧商品。三、回收商品所得资金的管理各单位的废旧商品无偿交给承办企业并取得回收确认单,承办企业对回收的各类废旧商品按照市场回收价格进行结算,所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指定的专门账户,该资金用于购置再生资源类产品返还交废单位或用于社会公益活动。四、主要工作(一)开展废旧商品分类收集。2014年10月底前,各公共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在办公区设置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回收箱,回收箱由承办企业统一配置。(二)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承办企业负责建立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配备专门的回收人员、车辆和设施(佩戴或喷涂专门标志),承担回收任务,并对废旧商品进行资源化处理。各公共机构按要求对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旧商品进行分类储放。(三)强化废旧商品科学回收处理。1.废纸、废塑料。废纸和废塑料交由承办企业回收处理。具体流程如下:(1)承办企业定期到各公共机构集中回收。回收人员对废纸、废塑料进行集中、称量,并开具回收确认单,各公共机构也可通过电话约定上门回收时间。(2)承办企业对回收的废纸、废塑料进行分拣分类、打包加工,交由专门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处理,并向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具处理确认单。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交由承办企业统一回收处理。在回收、处理过程中承办企业要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7〕75号)文件有关要求开展工作。3.报废车辆。由承办企业负责上门回收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具备汽车拆解资质的企业拆解处置并开具报废证明等有关文件。4.其他废旧商品。可交由承办企业统一回收处理,具体回收方式由各部门与承办企业协商确定。(四)处理涉及国家秘密载体的承办企业必须经保密部门认定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如果承办企业不具有涉密载体回收处理资质,则按以下方式处理:1.印有或存储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的纸介质或光盘等塑料介质载体,应先交市国家保密局按保密标准进行处理后,方可交由承办企业回收。2.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的电子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以及涉密、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内部网络中使用的电子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防毒墙等),应先交市国家保密局对存储载体、存储芯片进行处理或安全保密检查后,方可交由承办企业统一回收。3.承办企业在回收工作中,如发现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商品,应立即向保密部门报告,未经批准擅自销毁、处理涉密载体将追究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任。五、实施步骤我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准备(2014年8月)参照中直机关和其他省市的做法,从我市专业从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的企业中,按照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并经过媒体公示选定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承办企业。进入2014年首批试点的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和承办企业分别做好以下前期相关工作:列入首批试点的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宣传工作,指导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废旧商品的分类、存放,与承办企业联系、对接本单位废旧商品的回收、单据的填写和统计工作。承办企业要加强对首批试点的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实地调研,建立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设计和安装废旧商品回收箱,开通专用回收电话,设计和发放活动的宣传资料,印制业务回收单据等工作。在2014年8月下旬,集中时间积极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把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转化为全民实际行动。第二阶段首批试点(2014年9月-12月)在首批确定的市直机关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第三阶段市直推开(2015年1月-12月)对已经开展此项活动的市直机关进一步巩固完善,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同时将此项活动开展范围逐步扩大覆盖到所有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第四阶段覆盖县区(2016年1月-8月)全市各县区都要建立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县区可参考市直机关的做法,自行选择承办企业组织实施)。第五阶段总结完善(2016年9月-12月)全市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相互间进行观摩交流,取长补短,拾遗补缺,确保全覆盖。六、责任分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定期组织到各部门检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公布各部门废旧商品的回收状况并将其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和提供场地保障;市商务局要加强对承办企业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定期到承办企业检查废旧商品回收情况、协调解决此项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局要做好国有资产报废审批及项目资金保障工作;交管部门对废旧商品运输专用车辆发放禁区通行证;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开展情况的引导和督促;市保密局对回收单位加强保密监管,严肃查处违规处理涉密载体行为。市各级公共机构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理念和勤俭节约美德,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积极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用品,开展废旧商品兑换再生用品等活动,使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本实施方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淮政办发(2014)8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