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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政策文号:淮政办发〔2016〕3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6〕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淮安市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方案?为建立健全更加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以下简称共治体系)。现制订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消费者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构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尽责、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公众全程监督的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二、工作目标(一)100%中型及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共治体系,实现原料来源、主要生产过程、检验结果、销售去向全透明。 (二)100%室内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食品)、食品批发商、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纳入共治体系,实现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商品信息、检测结果、社会监督、公众评价和监督管理全透明。(三)10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纳入共治体系,实现人员资质、原料采购、厨房加工、食品留样、检测结果、执法监督、公众评价、网上溯源等全透明。(四)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饭桌、小摊贩等食品“五小”业态逐步纳入共治体系,实现人员资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溯源等信息全透明。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发挥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解决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二)坚持分级负责。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共治体系的信息化系统开发、制度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指导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宣传推广和执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做好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工作。(三)坚持公开透明。按照“互联网+”思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透明安全为手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消费者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透明共治格局。四、主要措施(一)建立统一高效、方便快捷的信息化系统。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创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信息化系统,将资源整合到统一的电子数据库,为监管提供基础数据,为企业提供自律标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搭建政府监管平台和行业自律平台,全过程收集群众点评、执法监督数据,以及行业成员自主发布的生产经营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和原料采购信息。建成省内一流、辐射苏北的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定期发布检测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搭建信息交换、移动执法、掌上食品三类信息终端平台,方便监管部门、企业、行业组织等及时获取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安全信息、进行消费点评。整改提升许可审查、分级管理、案件查办等执法模块,提高现场执法效率。(二)建立公开透明、覆盖全过程的执法监督机制。对食品溯源系统、抽检监测数据、行政执法、国家和省警示信息以及群众点评内容进行综合利用,形成重点监管领域、重点监控对象、重点监管场所,在日常监管中实时提醒,即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在信息交换、移动执法、掌上食品三类信息终端平台,公开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评分评级、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及结果,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自主提供信息,将执法监督各个环节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三)建立透明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积极利用共治体系信息化系统,主动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保证食品安全,诚信守信经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建立电子档案,自主更新大宗食品采购、农产品农药残留快检自检等信息。推动重点食品生产单位利用食品生产流通电子追溯系统实行网上追溯,逐步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四)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机制。融合地理信息、流程管理、视频监控、信息发布和数据交换等技术支撑,及时公开或发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执法监管信息,实现行政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良性互动,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引导各级消费者协会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充分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引导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五)建立客观公正、各方认可的考核评判机制。依托共治体系信息化系统,及时采集相关大数据,自动对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评分,生成食品安全动态等级,及时向社会公示。综合企业诚信经营、部门日常监管、行业协会管理、群众点评反馈等参数,形成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对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定期向社会发布。五、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上旬)。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城市暨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推进会,对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对共治体系的认识,动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共治体系建设。(二)试点运行(2016年4月中下旬-6月)。选择部分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共治体系信息化系统数据平台试运行,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完善,逐步增加纳入监管的生产经营者数量,扩大示范覆盖面。(三)组织实施(2016年7月-2017年6月)。将中型及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食品)、食品批发商、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五小”业态纳入管理体系,实现实时监管。(四)总结提升(2017年7月-2017年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共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构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六、组织领导(一)严格各级责任。市各相关部门要把共治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各县区要将共治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要求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产品追溯等设施设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密切协调配合。各县区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及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所属各部门之间的具体职责分工和监管责任,避免交叉执法,减少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率。各级食安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认真履职,确保工作责任、政策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将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淮政办发(2016)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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