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政策文号:淮政办发〔2016〕13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6〕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总工会制订的《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明确的“强化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吸纳10万人次以上职工加入特殊疾病互济会”任务要求,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和谐淮安、和谐社会建设,拟在全市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一、进一步提高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认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会员合作制的保障形式,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是职工多层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利于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改革,有利于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有利于发扬职工互助互济精神,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工会服务职工的职能。二、开展职工医疗保障活动的主要内容(一)参加对象和范围。参加对象为淮安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册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均可入会。实行团体会员制,会员须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织职工团体入会。活动遵循“大数”原则,参保单位人数最少不得少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80%,职工人数少于50人的单位须全部参加。(二)活动项目。一是特殊疾病互助金。会员患《互济会章程》规定的21类特殊疾病按个人医疗自付50%给付互助金,最高给付标准40000元 。二是直系亲属补助金。会员配偶(无工作)或未成年子女患特殊疾病,予以一次性困难救助,最高救助2000元。三是伤残补助金。会员发生非工伤意外伤残,可申请1000-1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四是住院补助金。会员因患病住院的,按个人自付总额15%申领住院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五是二次补助金。会员患重大疾病,个人自付总额30000元以上的,可申请二次补助,最高救助20000元。(三)互助金的筹措和缴纳。新一轮互助期为2016年10月-2019年10月。入会的职工每人一次性交纳会费100元。其资金来源可从单位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的结余经费、职工个人交费等途径筹集。根据单位或职工个人自愿,每人可缴纳两份会费。三、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政策性、业务性比较强,涉及面比较广,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使这项工作规范运作,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对于我市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风险共担、服务民生的理念,把开展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使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来。要用好国家及省市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多渠道筹措互助保障资金,确保每一位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都能享受到医疗互助。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做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牵头组织和服务指导工作。要切实抓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做到职工住院、特殊疾病、意外伤害互助“三位一体”运作,整体推进,全面实施。要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把医疗互助活动办好、办实、办出更大的成效。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千方百计拓展参与面,积极打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品牌,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提供有关政策和法律支持。人社部门要及时帮助提供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资料,加强对工会在医保方面的业务指导;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活动的公平与公正。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医疗互助保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形成“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互助保平安”的和谐氛围,提高职工参保率。?淮政办发(2016)137号.doc

江苏淮安产业园区

江苏淮安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淮安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