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政策文号:淮政发〔2012〕7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淮政发〔2012〕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推进质量发展战略,巩固质量兴市工作成果,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坚持宏观着眼、实体入手,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筑质量强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到“十二五”末,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日臻完善,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质量基础、创新能力、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一)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全市重点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30%,新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药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达到100%。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85%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个,省名牌产品达到100个。商标注册总量达13000件,其中商标国际注册达到9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11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8件,省著名商标达到150件,市知名商标达400件。(二)改进服务质量。全面推广服务质量标准化,重点服务行业引进实施GB/T19004标准,电信、供电、邮政、保险、金融、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重点单位推行卓越绩效模式。旅游业实现快速发展,创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10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初步建成苏北旅游中心地。服务业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户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服务质量奖获奖企业数力争达到6家,努力实现服务业江苏名牌零的突破,服务业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三)提高工程质量。不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项目备案率达100%,大中型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竣工备案率100%、一次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争创鲁班奖(国优工程奖)1个,省级工程质量奖(扬子杯奖)40个。(四)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比重达92%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和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节能任务,万元GDP水耗260立方米。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五)发展经济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增长模式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4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达到56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高新技术产品达200个,年专利申请数超过6000件。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例超过1.5%。三、工作重点(一)夯实质量强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区)、质量强镇(乡)、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等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政企合力、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采用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坚定不移地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积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品牌,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价值。大力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全力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快速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旗舰型标杆企业,加速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淮安市质量奖。(二)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风险。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管,实行严格的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监管,坚决杜绝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坚决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坚持铁腕治污,全力打造“绿色淮安、生态家园”城市形象。(三)加快推进技术平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注重装备载体和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工程质量检测、环境监测以及科技研发的能力。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将淮安盐化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扩大行业影响和辐射范围。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研究院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质量法制普法教育和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培育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质量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开展千家企业信用管理贯标活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质量信用档案,2015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市的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和行业自律。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依法公开质量信息、违法案件以及处理结果,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力度。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检查考核等工作。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活动。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总责,要将质量强县(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质量强县(区)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各相关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各司其职,牵头制定行业(产业)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量强镇、质量强业活动。企业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三)注重质量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质量强市建设中来。组织开展质量强市专题活动,广泛开展“3·15”、安全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质量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打造质量强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四)突出政策扶持。市、县(区)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强市工作专项经费。各单位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重点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和关键技术突破。(五)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质量强市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并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严格责任奖惩。?二○一二年四月六日?淮政发(2012)7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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