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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解决我市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2年11月,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2〕18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淮安地处淮河流域中下游,水资源条件较好。境内河湖和水利工程众多,过境水资源丰沛,但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总量32.64亿 方,2011年全市总用水量为34.218亿方,不足部分主要由南水北调工程抽引江水补充,基本可以满足我市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需要。根据省下达我市的用水计划,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需控制在33亿立方米以内。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河湖纳污总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市政府出台了本《意见》。二、《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意见》立足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目标,以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突出需水管理和用水过程监控,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管理,严格用水效率考核,严格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走出一条具有淮安特色的水资源管理现代化道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意见》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二是坚持人水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配置,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意见》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32.45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0.5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69.3%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我市境内主要湖泊与河道入湖入河污染物量有效控制,河湖生态明显改善。三、《意见》的主要内容1、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县(区)分解的用水总量指标之和不得突破市级下达的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完善市、县(区)级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以水资源规划指导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分级审批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健全完善取水许可登记制度;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年取用地表水1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须安装取水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超采区治理,强化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管理,建设地源热泵系统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落实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专业调度应当服从区域水资源统一调度。2、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完善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全面建立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明确分年度计划用水管理目标,把用水定额作为编制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用水;建立区域及行业用水效率考核指标体系,区域整体用水效率低于最低标准的,不得新增取水量,用水产品和工艺不符合节水要求的,依法核减用水计划指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强化对用水大户用水过程的监管;推进九大行业节水和企业节水减排行动,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施及产品,强化供水企业管网维护改造,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3、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完善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水质监测,建立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制度,2013年年底前提出市、县(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引水支流的保护,加快实施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制定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加大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加快"南水北调"主要输水干线清水通道建设,承担水资源调配任务的河湖,按照清水通道要求,加强管理和保护,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四、《意见》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工作负总责;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建立河湖重要节点监控体系,加快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突出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的参与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生活方式;五是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严格水资源执法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资源管理秩序。强化队伍建设,统筹区域水资源管理工作,2020年前,以县(区)为单位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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