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安市新修订的《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淮政发〔2013〕5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颁布施行,现对该《办法》进行相关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引进质量奖概念主要是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像日本的戴明奖、美国的波多里奇奖以及欧洲质量奖。2001年国家启动了"全国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工作,2006年更名为"全国质量奖",江苏省已有多个地级市设立了市长质量奖。淮安市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淮安实际,对2010年9月颁布的《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本办法。 二、《办法》施行的意义 市长质量奖是政府经济工作领域的一项重要引导性措施,淮安市设立该奖项,一是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目前,我市工业企业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居多,质量竞争能力普遍较弱,发展尚未完全摆脱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必须引导企业走"质量兴业、名牌兴企"之路,努力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由"规模经济"向"质量经济"的转变。需要从政府层面上引导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不断转变发展方式。二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卓越绩效模式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模式框架,企业通过参与评奖活动,可以得到质量专家们提供的诊断和咨询机会,了解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分析竞争对手的实力和水平,通过持续改进,有效地提升组织的绩效和竞争力。获奖企业不仅成为了质量经营典范,而且提升了企业自身形象和品牌美誉度,取得与更高级企业对话的资格,促进企业间的互认与合作。三是树立榜样。通过奖励一批质量卓越、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为其他企业树立标杆,发挥榜样的作用,从而带动淮安市区域性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能力的持续提升。概括起来讲,市长质量奖就是"卓越企业的催化剂、先进产业的加速器、自主经济的助推器"。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市长质量奖的涵义 市长质量奖是市级政府设立的本区域最高质量荣誉,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修订后为国务院新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及江苏省"推动质量振兴,打造品牌强省"的要求设立的。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品牌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行业内有广泛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每年评定不超过2家,可空缺。 (二)评审内容及程序 市长质量奖评审、组织协调、审定评审规则等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评审细则,建立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组,制定评审工作年度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评审业务活动。 《办法》第四章明确了评审程序,主要包括发布信息、申报推荐、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定、社会公示、市政府审批、颁奖表彰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公布本年度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起始日期及相关工作安排,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3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2、申报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包括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 3、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组织名单; 4、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料评审,形成文审报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 5、制定现场评审方案,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 6、汇总文审和现场评审结果,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领导小组审议; 7、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获奖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8、经公示通过的候选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四、《办法》的亮点 对照我市2010年颁布的《办法》,新的《办法》在内容上,根据情况变化,对引用的一些文件、依据作了修改。对参与质量奖评审人员资格进行了调整提高,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增加了取得国家培训考核证件等。将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分章表述,进一步细化了评审程序。同时,为鼓励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绩效,设立了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对通过现场评审但未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予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