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城区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和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0年7月14日《关于调整南通通州城区和平潮高铁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0〕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州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东至建设路、西至交通路、北边通掘路)由商业居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医院用地容积率上限3.0,绿地率下限35%。
二、原则同意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东至经五路、南至马躺路、西至站前路、北至站南路)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调整后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上限1.0,绿地率下限25%。
三、调整后的通州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及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通政复[2020]076.pdf
你局2020年7月14日《关于调整南通通州城区和平潮高铁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0〕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州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东至建设路、西至交通路、北边通掘路)由商业居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医院用地容积率上限3.0,绿地率下限35%。
二、原则同意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东至经五路、南至马躺路、西至站前路、北至站南路)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调整后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上限1.0,绿地率下限25%。
三、调整后的通州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及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通政复[2020]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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