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复函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政策文号:苏府地名函[2018]9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苏府地名函〔2018〕90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东社〔2018〕7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内3条道路地名和2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命名
(一)将位于娄钟江(系苏州工业园区外国语学校西侧河道、俗称,下同)西,南起港田路、北至中新大道东的道路命名为“星体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ngtǐ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GTI JIE
(二)将位于港田路北,东起锦溪街、西至星体街的道路命名为“共耀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òngyào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ONGYAO LU
(三)将位于共耀路北、苏州工业园区外国语学校南侧,东起钟南街、西至星体街的道路命名为“陈家台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énjiātái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ENJIATAI LU
二、桥梁地名命名
(一)将位于共耀路、跨娄钟江的桥梁命名为“姚墓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omù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OMU QIAO
(二)将位于陈家台路、跨娄钟江的桥梁命名为“陈家台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énjiātái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ENJIATAI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9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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