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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苏府通〔2018〕42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8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8〕292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4.6612公顷,其中耕地8.672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2018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6组,斜桥村6组;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23、24组;太平街道花倪村堂前1、2组,乐安村陈庄10组;望亭镇何家角村新杭8、9、11、13组,宅基村10组;渭塘镇凤阳村2、3组,骑河村2组,盛泽荡村3、4、5组,西湖村9组;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15、21、23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6组0.4411公顷;
(二)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6组0.5076公顷;
(三)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23组4.9996公顷,其中耕地0.2135公顷;
(四)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24组0.1756公顷,其中耕地0.0522公顷;
(五)相城区太平街道花倪村堂前1组1.6741公顷,其中耕地1.1314公顷;
(六)相城区太平街道花倪村堂前2组0.0569公顷;
(七)相城区太平街道乐安村陈庄10组0.4996公顷,其中耕地0.4725公顷;
(八)相城区望亭镇何家角村新杭8组2.1559公顷,其中耕地1.6945公顷;
(九)相城区望亭镇何家角村新杭9组1.9939公顷,其中耕地1.2337公顷;
(十)相城区望亭镇何家角村新杭11组0.9525公顷,其中耕地0.3878公顷;
(十一)相城区望亭镇何家角村新杭13组0.0872公顷,其中耕地0.0872公顷;
(十二)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10组0.6737公顷;
(十三)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2组0.0188公顷,其中耕地0.0041公顷;
(十四)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3组1.3651公顷,其中耕地0.8840公顷;
(十五)相城区渭塘镇骑河村2组0.1947公顷,其中耕地0.1806公顷;
(十六)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3组0.2390公顷;
(十七)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4组0.4948公顷,其中耕地0.3507公顷;
(十八)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5组0.8000公顷,其中耕地0.8000公顷;
(十九)相城区渭塘镇西湖村9组1.0809公顷,其中耕地0.1689公顷;
(二十)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15组0.0054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1组0.1404公顷,其中耕地0.1162公顷;
(二十二)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3组6.1044公顷,其中耕地0.895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15.273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建设用地
6.4149
36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2.9731
18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
六、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镇、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6组,斜桥村6组;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23、24组;太平街道花倪村堂前1、2组,乐安村陈庄10组;望亭镇何家角村新杭8、9、11、13组,宅基村10组;渭塘镇凤阳村2、3组,骑河村2组,盛泽荡村3、4、5组,西湖村9组;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15、21、23组
7月1日

7月15日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黄埭国土资源中心所、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高铁新城国土资源所、望亭国土资源中心所、渭塘国土资源中心所
7月1日

7月15日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土地补偿安置具体工作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开发区69576692、高铁新城65434959、望亭镇65383867、渭塘镇65900772。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8〕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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