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等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苏政复〔2011〕58号
省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等
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常州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常政发〔2011〕78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牛塘镇、洛阳镇、遥观镇、横林镇、横山桥镇、郑陆镇、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邹区镇、嘉泽镇、湟里镇、奔牛镇、西湖街道、南夏墅街道;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孟河镇、罗溪镇、西夏墅镇;金坛市薛埠镇、直溪镇、朱林镇、指前镇、金城镇、尧塘镇、儒林镇;溧阳市溧城镇、埭头镇、上黄镇、戴埠镇、天目湖镇、别桥镇、竹箦镇、上兴镇、南渡镇、社渚镇共37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至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971.63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626.35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41869.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0500公顷。至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901.12公顷以内,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9963.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5966.67公顷,多划定的195.25公顷基本农田可用于规划中所列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法核减。至2020年,金坛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402.81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1402.81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428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0853.33公顷。至2020年,溧阳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428.81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1797.19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641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60886.67公顷。
四、切实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至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399.83公顷以内;常州市新北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39.85公顷以内;金坛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29.24公顷以内;溧阳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963.38公顷以内。
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城乡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和管制要求,严格限制在允许建设区内,不得擅自突破。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利用。
六、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所辖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至2020年,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七、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你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11〕5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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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等
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常州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常政发〔2011〕78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牛塘镇、洛阳镇、遥观镇、横林镇、横山桥镇、郑陆镇、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邹区镇、嘉泽镇、湟里镇、奔牛镇、西湖街道、南夏墅街道;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孟河镇、罗溪镇、西夏墅镇;金坛市薛埠镇、直溪镇、朱林镇、指前镇、金城镇、尧塘镇、儒林镇;溧阳市溧城镇、埭头镇、上黄镇、戴埠镇、天目湖镇、别桥镇、竹箦镇、上兴镇、南渡镇、社渚镇共37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至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971.63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626.35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41869.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0500公顷。至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901.12公顷以内,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9963.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5966.67公顷,多划定的195.25公顷基本农田可用于规划中所列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法核减。至2020年,金坛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402.81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1402.81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428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0853.33公顷。至2020年,溧阳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428.81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1797.19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不少于641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60886.67公顷。
四、切实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至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399.83公顷以内;常州市新北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39.85公顷以内;金坛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29.24公顷以内;溧阳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963.38公顷以内。
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城乡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和管制要求,严格限制在允许建设区内,不得擅自突破。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利用。
六、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所辖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至2020年,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七、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你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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