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15〕63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 江宁区淳化街道、栖霞区龙潭街道 等1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苏政复〔2015〕63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
江宁区淳化街道、栖霞区龙潭街道
等1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审批江宁区淳化等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5〕73号)、《关于呈请审查批准栖霞区龙潭等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4〕2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江宁区淳化街道、东山街道、谷里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江宁街道、禄口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汤山街道等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上述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330.935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84.123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330.935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84.123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前后,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保持不变。
原则同意你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群街道、栖霞街道、西岗街道、八卦洲街道等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上述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98.76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0.996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98.76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0.996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前后,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你市要指导江宁区和栖霞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江宁区和栖霞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你市要指导江宁区和栖霞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充分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统筹土地利用。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不得擅自突破。
四、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你市要指导江宁区和栖霞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更新,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63(2015-07-08).doc
$(function(){
variframeSrc=//www.jiangsu.gov.cn/JSZWFW-TYYH/collection/collindex.do?infosrc=/art/2015/7/8/art_46143_2542976.html&infotitle=
varinfotitle=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栖霞区龙潭街道等1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varinfotitlenew=encodeURI(encodeURI(infotitle));
variframeSrcNew=iframeSrc+infotitlenew;
$(#shoucang).attr(src,iframeSrcNew);
})
$(document).ready(function(){
var$thisURL=document.URL;
$("#aaaa").qrcode({
render:"canvas",
text:$thisURL,
width:"150",
height:"150",
background:"#ffffff",
foreground:"#000000",
src:/picture/80/8a746b08c8fa4373bff5f37ef4f5807f.png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
江宁区淳化街道、栖霞区龙潭街道
等1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审批江宁区淳化等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5〕73号)、《关于呈请审查批准栖霞区龙潭等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4〕2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江宁区淳化街道、东山街道、谷里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江宁街道、禄口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汤山街道等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上述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330.935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84.123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330.935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84.123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前后,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保持不变。
原则同意你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群街道、栖霞街道、西岗街道、八卦洲街道等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上述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98.76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0.996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98.76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0.996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前后,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你市要指导江宁区和栖霞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江宁区和栖霞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你市要指导江宁区和栖霞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充分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统筹土地利用。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不得擅自突破。
四、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你市要指导江宁区和栖霞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更新,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63(2015-07-08).doc
$(function(){
variframeSrc=//www.jiangsu.gov.cn/JSZWFW-TYYH/collection/collindex.do?infosrc=/art/2015/7/8/art_46143_2542976.html&infotitle=
varinfotitle=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栖霞区龙潭街道等1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varinfotitlenew=encodeURI(encodeURI(infotitle));
variframeSrcNew=iframeSrc+infotitlenew;
$(#shoucang).attr(src,iframeSrcNew);
})
$(document).ready(function(){
var$thisURL=document.URL;
$("#aaaa").qrcode({
render:"canvas",
text:$thisURL,
width:"150",
height:"150",
background:"#ffffff",
foreground:"#000000",
src:/picture/80/8a746b08c8fa4373bff5f37ef4f5807f.png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江苏南京栖霞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栖霞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6-30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6-07-15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栖霞经济开发区等3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2006-04-15
江苏南京栖霞区产业园区
-
江苏紫丁香科技园
江苏-南京-栖霞区
-
江苏新港高新园大贺科创基地
江苏-南京-栖霞区
-
江苏新港高新园高通科创基地
江苏-南京-栖霞区
-
江苏易途电商园
江苏-南京-栖霞区
-
江苏东江造船产业园
江苏-南京-栖霞区
-
江苏兰德地理信息产业园
江苏-南京-栖霞区
江苏南京栖霞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南京栖霞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