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优惠政策

省政府关于筹建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苏政复〔2016〕59号
省政府关于筹建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南京市空港枢纽经济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宁政发〔2015〕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南京市空港枢纽经济区为基础筹建省级经济开发区,定名为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实行现行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
二、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7.56平方公里,分为3个片区。
(一)机场片区。规划面积10.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机场高速,南至南跑道飞行区围界外约10米,西至跑道西端飞行区围界及R联络滑行道以西约100米,北至北跑道飞行区围界外约15米。
(二)江宁片区。规划面积16.1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机场高速,南至南环路,西至将军大道,北至信诚大道。
(三)溧水片区。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S243,南至一干河,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宁宣高速。
以上范围以经省国土资源厅认定的界址点坐标表为准。
三、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严格依法供地,坚持以产业用地为主,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项目开发应符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对净空的有关要求。
四、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总体要求,完善投资环境,加快开放开发,提高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健康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6]59(2016-05-27).doc




$(function(){
variframeSrc=//www.jiangsu.gov.cn/JSZWFW-TYYH/collection/collindex.do?infosrc=/art/2016/5/27/art_46143_2543159.html&infotitle=
varinfotitle=省政府关于筹建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varinfotitlenew=encodeURI(encodeURI(infotitle));
variframeSrcNew=iframeSrc+infotitlenew;
$(#shoucang).attr(src,iframeSrcNew);
})


$(document).ready(function(){
var$thisURL=document.URL;
$("#aaaa").qrcode({
render:"canvas",
text:$thisURL,
width:"150",
height:"150",
background:"#ffffff",
foreground:"#000000",
src:/picture/80/8a746b08c8fa4373bff5f37ef4f5807f.png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江苏南京产业园区

江苏南京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南京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