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农机化在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中的装备支撑作用,淮安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淮政发[2014]6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至2013年底,淮安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518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6%,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4%,成功创建成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45%。应该说,我市农机化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同时,新的《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施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急需一个系统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政策加以引领,为此,我市出台了该《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
1、《意见》的指导思想体现了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意见》指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转方式、调结构、提水平、强主体"的思路,协调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机械化,示范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2、《意见》明确的奋斗目标体现了高点定位和适度超前的理念。《意见》明确:到2018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全市水稻种植的社会化供秧率达60%以上,机插秧水平稳定在80%以上;全市农机合作社总量达到800个,土地流转服务面积50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水平稳定在60%以上。
3、《意见》明确的保障措施务实可行。《意见》从组织领导、预算安排、项目扶持、绩效考核、动态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农机化发展的保障措施,从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技术安排等方面满足了农机化发展的需求。《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建立部门协调推进责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秸秆还田示范区建设等农机化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对农机化的投入力度。按照全省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考核要求,切实将农机化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农机化发展指标监测情况。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突破重点
《意见》明确了新的阶段(2014—2018)全市农机化必须突破的重点工作。这些重点工作既有把粮食安全作为农机化发展的重中之重,为粮食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又有把高效设施农业技术装备作为农机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切实突破农机化发展新的瓶颈制约;既有把秸秆还田作为生态优先战略的重要抓手,有效推进关键农时、主要区域的秸秆机械化利用工作的要求,又有加速构建新型农机经营体系、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扶持发展地域特色明显的农机工业的内容。
1、在"全面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方面。《意见》要求围绕"一个提升"、"两个优化"来巩固省级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创建成效,促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提档升级。"一个提升":在提高机插秧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两个优化",即:优化装备结构,把优先引导发展育秧流水线、高速插秧机以及基质育秧新技术作为"第一支撑",通过扩大增量,优化存量,提升机插秧整体装备结构和技术的档次;优化区域布局,围绕覆盖重点区域,重新布局规划,科学进行秧池田和大田布点,实行挂图作战,按图考核。市农机、财政部门近期也调整和完善了水稻机插秧的考核奖补办法,在重点区域着力建设一批水稻生产机械化巩固提升项目、规模化集中育秧项目以及水稻机械化生产新机具试验选型项目。就小麦生产机械化工作,《意见》指出要加大小麦精少量播种、适度保墒、播后镇压技术和复式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机农业深度融合,稳步提高小麦种植机械化水平。另外,按照"全产业链"式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延伸农机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引导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资源的整合和对接,推动粮食烘干、植保等环节机械化发展。
2、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方面。针对"双禁"的高压态势、"生态市"建设的严格要求、社会对焚烧秸秆的强烈反响和基层干群对秸秆利用的热切期盼这些新形势,《意见》就如何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明确了淮安的整体思路和主推模式。思路就是"夏季主攻还田,秋季突出利用";主推模式就是"扶持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利用大功率拖拉机配套真正意义上的还田机械,承担重点区域(机场周边30公里半径范围内、高速公路与铁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内、中心城区与县城区周边等)的秸秆还田任务,在秸秆还田的同时加速多项技术集成使用。《意见》明确要求,围绕增加耕深、提高土草比,因地制宜布点推广铧式犁深翻、犁旋一体、反转灭茬以及灭茬还田复式作业等实用技术,创建集中连片秸秆还田示范区;按照村、乡、县梯度推进的思路,启动百村整体推进计划,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体每年建设100个左右整体推进村,切实提高秸秆还田比例。
3、在"突破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方面。根据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是我市农机化发展的短板,也是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评价指标的实际情况,《意见》务实要求,各地要结合农业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高效农业,围绕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5个评价体系,依托园区,循序渐进,重点推广设施蔬菜生产、高效水产养殖和规模畜禽养殖等关键环节急需的技术与装备。坚持合作共建、项目引领,积极创建省级农机科技园区和市级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4、在"创新农机经营服务体制"方面。《意见》思想鲜明,内容丰富。首先,在服务主体上,注重"量质并举"。围绕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以鼓励兴办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重点,培育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农机经营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快发展规范化农机服务主体,以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装备先进、设施配套、管理规范、服务优良"要求,鼓励农机服务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关作业服务标准,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另一方面,以自愿为原则,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农机服务主体开展联合协作,组织成立合作联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具有独特优势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机服务市场品牌,切实提高农机服务市场竞争能力。其次,在扶持措施上,注重"多元投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其他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扶持发展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在严格落实资金扶持、项目安排、人才培训、服务指导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想办法、寻对策,切实解决农机服务主体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寻求金融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农户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机械抵押、授信等信贷扶持力度;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研究出台贴息贷款等金融补贴政策,解决农机合作社融资难问题。积极协调国土部门,切实保障必要的农机库房("三库二间一室":机库、油库、配件库,维修间、烘干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用地,提高农机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三,在服务领域上,注重"全面全程"。 鼓励农机服务主体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机具、资金、技术优势,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程化、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产出率,增强服务能力。同时,鼓励合作社通过租用、入股等方式开展土地流转,探索联耕联种、联管联营的新型农业规模化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农机合作社发展成为既能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双主体"。
5、在"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按照"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要求,确立了"2018年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这个目标比全省提前2年。在分类指导上,《意见》要求金湖、洪泽、盱眙三县作为全省确立的30个创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县(市区),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率先基本实现,确保通过考核验收,为全市提供样板标杆和示范典型。其他县(区)也要将创建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时序,为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创建任务。
关于农机安全生产,《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因为该条例于2013年9月27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农机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财政保障和相关主体的安全义务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对涉及农机安全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和监督检查等环节的职责做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到部门、到基层,构建农机安全管理网络,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前提。建立公安驻农机交通警务室,实现公安、农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强化农机动态安全管理,有利于提升农村道路管理水平,有利于推进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整治是全市10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之一,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对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惠农政策,强化服务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联合收割机、无挂车手扶拖拉机、乘坐式插秧机免费实地检验备案登记管理力度,扩大农机安全有效监管范围,提升"三率"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意见》还就"公平、公开、公正" 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网点审批实行"先照后证"(改原先的"先申请农机维修合格证再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为"先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再到农机部门申请农机维修合格证")以及农机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6、在"促进农机工业发展"方面。这是市政府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文件中首次提及农机工业的发展,是政府将农机工业纳入农机化发展范畴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重要举措。《意见》明确:抓住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的机遇,提升农机制造水平,大力支持清拖农装、清淮农机、金湖渔机和盱眙轴承等骨干农机企业的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加强农机研究开发载体建设,鼓励农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农业园区、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建产业技术联盟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机科技创新机制,促进农机产、学、研、推结合,加快技术成果熟化应用。支持和服务农机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农业和技改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农机企业金融服务和担保体系,拓宽农机企业融资渠道,为重点农机企业、知名农机品牌提供无息或贴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