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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18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吴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周庄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建议》(第70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周庄水环境治理基本情况
周庄古镇被誉为“中国第一水乡”,古镇内河道纵横穿插,成为周庄水景观和水乡旅游最重要的载体。经调查,古镇内2条河道(北市河和政府西侧河流)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及以上标准。但是,因古镇北侧急水港(为苏州外港周庄段,穿过白蚬湖和急水荡两个湖荡)与古镇南侧南湖等外来补水水源质量较差,加上各类外源汇入、河道底泥内源污染以及生态系统匮乏等多方面原因,周庄镇古镇河道透明度差,水体浑浊,部分时间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现象,难以满足“第一水乡”水上旅游的感观需求。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周庄河湖水环境,针对古镇区景观水体的水质和感观需求,进行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多条线大力开展河湖外源截污控污工作。水务部门对古镇区东市河、北市河2条重点河道进行了末端截污整治,全面完成5个住宅小区、9个商贸企业和14个工业企业控源截污,将水质稳定在Ⅲ~Ⅳ类;交通部门综合整治了急水港沿线2个码头(周庄建筑社码头为取缔类、东浜建材经营部码头为纳规类);农业部门组织实施治理畜禽污染专项行动,关停周庄镇7家畜禽养殖场,推进现代生态园区建设,实现氮磷生态拦截和养殖尾水水质净化、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防控。二是实施古镇区河道活水畅流。制定了古镇区调水工作方案,利用富贵园等3座泵站和枫丹闸等3座闸门,对古镇景区水系进行全面调度,同时根据古镇外河水域水质情况,实施调整优化方案,做到引清入城,实现活水畅流。三是开展古镇区内河专项水质提升工程。通过微纳米气泡以及生态浮岛等技术组合,对古镇水质进行生态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四是加强古镇内外河道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执法。编制印发《周庄古镇区经营户排水管理规定》,推进小餐饮为代表的经营户排水规范管理。查处急水港船舶生活污水乱排放行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生活污水抽检机制,并及时备案登记,同时严厉打击航道违法行为,强化对急水港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行为的检查力度。
二、下阶段治理打算
4月10日,昆山市围绕古镇河道水环境问题及治理举措开展了专题调研,确定了水环境治理的方向和主要内容,委托同济大学课题组进行方案编制。截至目前,同济大学课题组完成了水源涵养区的调查和测绘,并基本完成方案编制。下阶段将突出精准治污、长效管理,加强组织实施、综合监管,大力推进周庄地区河湖的水质改善和水生态系统的构建。
(一)做好专项规划。一是摸清雨污水管网家底,找到管道跑冒滴漏关键节点,抓住外源污染的最根本原因,摸底工作已初步展开。二是编制雨污管网规划,提出科学高效的控源截污工程,目前已开展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三是编制水环境治理工程专项方案,目前,已提出初步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
(二)实施专项治理。一是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外源上:针对污水直排口实施管网截污,推进农业园区尾水净化和用水内循环,针对驳岸渗漏污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污染截留。内源上:对古镇内水系底泥进行取样调查,分析底泥污染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清淤或进行原位底泥处理。在工程建设中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加强雨污渗流污染控制,减少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二是提高污水处理厂建管水平,在污水处理厂全面实现一级A排放的基础上,做好新一轮提标改造工作,实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准Ⅳ类)排放。三是近期做好引清活水工程,以水源涵养为核心,根据补水水源的水质好坏,灵活选择合适的水源,并相应对古镇进出水方式进行调整,以通过更合适的水流交换方式使全古镇河道水质得到改善。四是开展苏申外港线航道整治,苏申外港线航道整治周庄段计划2020年二季度开工,将实施航道清淤,取缔沿线非法码头,对散乱码头进行整合提升,对航道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在有利于保障通航安全的同时,减轻区域环境压力。五是远期构建河道健康生态系统,在古镇区域的污染得到控制,同时水源得到改善,引水透明度提高到1米以上后,古镇内部水系就具备了种植沉水植物的条件,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生态系统,打造生态景观,从而从根本上提升古镇整体水质。
(三)加强长期监测。加强河道水质常规监测,建设水质预警一体化监控平台,对周庄古镇内部及其外围水源地氨氮、浊度以及蓝藻等主要水质指标开展实时在线监控,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及资金审批,正在开展招标前期工作。
(四)强化保洁监管。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加大对河湖违规定置渔具的清整力度。严格审批,以新印发的《周庄古镇区经营户排水管理规定》为抓手,规范以小餐饮为代表的经营户排水管理,将隔油池等水污染防治设施作为经营户准入条件。严格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削减污染源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五处唐诤民,联系电话:0512-6861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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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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