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扬州文明交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扬府办发〔2013〕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交通工程,根据《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的工作意见》(苏政办发[2012]13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世界名城建设为目标,以民生幸福为导向,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管理创新为驱动,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健全个人交通失信信息共享应用、部门和单位联动失信惩戒、企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等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制约作用。
(二)交通行为更加文明规范。市民交通法制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以及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做到“有序候车、有序停车、有序行车”。行人、非机动车灯控路口守法率达95%以上,高速公路机动车驾乘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率达100%。
(三)交通设施更加齐全有效。全面落实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时”制度。幼儿园、学校、医院门前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交通标志规范设置率和交通标线规范施划率均达98%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及时治理。
(四)交通管理更加科学高效。智能交通技术广泛应用,交通指挥调度更加高效,交通组织更加科学,突出交通问题有效治理,交通秩序有效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有效缓解,主城区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事故黑点基本消除。
(五)交通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建成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交通安全教育社会义务、文明交通公益宣传、社会单位文明交通责任得到落实,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
(六)交通服务更加便捷周到。公共交通服务、信息服务、志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民参与文明交通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文明交通动态测评体系
1、全面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市文明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办法,每年对城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测评。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充分发挥文明交通指数作用。建立文明交通指数发布机制,每年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将单位员工、车辆文明交通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的文明交通责任。
(二)建立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和信誉等级制度
1、建立文明交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公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档案。制定文明交通失信信息归集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对个人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实行分级管理。
2、建立文明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向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提供查询服务。推广应用文明交通信用信息,制定出台文明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规定。
3、实施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管理制度。将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分为红色、黄色、绿色3个等级,对黄色交通安全信誉等级企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按照道路客运企业信誉等级发放“平安文明出行”标志。
4、完善“荣誉驾驶人”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驶表现突出的驾驶人授予荣誉称号;将具有严重或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以及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三)构建文明交通教育体系
1、落实文明交通教育社会责任。将文明交通纳入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安全监管体系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科目,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借助汽车俱乐部、车友会等社会团体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
2、健全中小学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强化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与监督,发挥校讯通、校园网络作用,建立由公安民警和老师担任交通安全辅导员的制度,定期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
3、拓展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实施汽车驾驶人文明交通再教育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集儿童交通安全情景教育、青少年交通安全游戏体验、安全驾驶模拟训练教育和违法/事故案例3D警示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教育基地。
4、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网络教育。建立扬州文明交通网上学校,开辟网络教育渠道,免费提供交通安全知识、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让公众自主学习、测试和下载,引导公众自觉上网查看交通安全信息。
(四)建立文明交通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宣传文明交通,教育引导群众加入文明交通行列。探索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导员与主次干道环境志愿保护力量的有效整合,提高志愿服务工作质量。
2、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快速公交,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广建设出租汽车智能信息调度管理平台,完善道路客运信息服务体系,提升运输服务质量与效能。
3、建立文明交通信息服务机制。建立文明交通信息服务系统,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执法告知等信息,动态发布交通路况、交通管制、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推广建设城市出入口指路服务站,加快布设自助处理缴费机、POS机,完善各种缴纳方式。
(五)优化城市文明交通环境
1、加强宣传引导,自觉践行“四让”。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督导“三公”车辆在斑马线停车礼让行人,引导行人从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劝导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四让”(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活动。
2、加强执法管理,治理城市交通管理难题。加强路面管控,严格路面执法管理,以交通违法突出、易发生交通拥堵以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管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私人轿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后驾驶、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加强现场执法教育,建立违法抄告制度,集中曝光违法车辆。合理配置停车泊位,加强机动车违停管理,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有序候车、有序行车、有序停车。
3、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积极研究应用交通科学新技术,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实现交通指挥调度、信息采集、信号控制、违法监控、交通诱导、停车诱导等功能集成应用,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精细管理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资源,优化交通组织,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努力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
(六)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工程建设
1、打造文明交通“平安长廊”。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交通管控,加大道路监控网和区间测速系统建设应用力度,建立严重交通违法查处长效机制。加大交通安全示范公路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力度,着力打造设施良好、勤务规范、反应快速、安全有序的“平安长廊”。
2、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路街、示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深化“护学行动”,改善学校周边道路行车和停车秩序。督促运输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科学设置交通管理设施,规范社区停车管理,推进文明交通示范标准岗创建。
(七)深化文明交通基础建设
1、完善道路基础和交通安全设施。大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提高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慢行系统结构。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落实农村道路管养主体责任。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啄木鸟行动”,深入排查整改交通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规范设置城市指路标志,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推进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建立公路隐患定期排查整治常态机制。
2、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联合制订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达标考核标准,督促运输企业制订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运输企业违法违规处罚和隐患整改责任,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驾驶人内部处理力度。建立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联合督查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八)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1、培育现代交通安全文化理念。弘扬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公众增强文明交通道德判断力和荣誉感,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文明出行的道德规范和良好风尚。
2、建立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报业和广电传媒集团等有关单位联合制定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方案,公布媒体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年度刊播计划。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制作高质量的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发挥交通安全专业媒体和栏目优势。针对不同交通参与群体的交通行为特点和需求,编制科学、系统、实用的文明交通系列读本和音像资料,制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优秀文艺作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世界名城建设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文明交通工程的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建立实施文明交通工程的协调机制,把文明交通工程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及城市畅通工程有机结合起来。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文明交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引导中学生、大学生青年团员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经信部门牵头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查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文明交通失信信息归集管理、信用等级评价、失信行为联动惩戒等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规范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组织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开展交通管理服务,建设交通安全文化,牵头建立文明交通信用制度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四个争创”(争创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车和客运之星)活动等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同时密切配合,协调有效推进文明交通建设。
(三)加强检查督导,注重整体推进。加强对文明交通工程的督查考核,加大对县、乡及农村地区实施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力度,全力推进文明交通城乡一体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文明交通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精心打造品牌亮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整体推进文明交通建设,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文明交通成果。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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