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2012〕27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苏府〔2014〕43号)等要求,市政府于3月下旬组织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市、区(昆山市、姑苏区除外)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地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地区要以优秀地区为榜样,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2.2014年度各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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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一、获优秀等次
张家港市
常熟市
二、获良好等次
吴江区
吴中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仓市
相城区
苏州高新区
附件2
2014年度各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
一、张家港市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张家港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4个政府部门及10个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目标责任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探索了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模式,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了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四项指标目标值,2014年通过了水利部水资源司与江苏省水利厅对张家港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的中期评估。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实施方案推进水生态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张家港市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相当一部分年取水量在50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未建成节水型企业。区域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调价不到位,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黑臭河道仍存在。
3.部门间的协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常熟市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常熟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责任明确,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水资源管理工作有新举措,率先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三同时”和用水节水评估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节水型学校创建有特色,树立了农业节水灌溉标杆,水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完成了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了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四项指标目标值。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了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实施了昆承湖、南湖荡、沙家浜湿地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常熟市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尚未开展用水审计工作,相当一部分年取水量在50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未建成节水型企业,个别企业用水浪费现象严重。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个别地区少数企业仍有偷排和不达标排放现象,水功能区达标率还不高,黑臭河道仍存在。
3.区域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调价不到位,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
三、太仓市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太仓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出台了《太仓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将用水总量合理分配到各区镇,根据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取水计划,建立覆盖各乡镇的取水总量控制体系。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太仓市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完成了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在27个省市级水功能区基础上,增加了10个镇区监测断面,促进水功能区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完成了区域供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完成了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三项指标目标值。编制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十大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太仓市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相当一部分年取水量在50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未建成节水型企业。用水审计工作尚未开展。区域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调价不到位,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黑臭河道仍存在。
3.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四、吴江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吴江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率先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完善了地下水站网建设,并定期进行抽水养护和动态监测,选择热电和纺织两个行业开展了用水审计,建设了同里镇北联村等一批农业节水示范工程,基本完成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了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项指标目标值。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实施长漾、莺脰湖、东太湖等湖泊综合整治,湖泊生态状况趋好。吴江区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相当一部分年取水量50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未建成节水型企业,企业用水存在浪费现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距“十二五”期间下降率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区域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调价不到位,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黑臭河道治理力度不大,黑臭河道仍较多。未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3.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吴中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吴中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区政府下发了《吴中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指导意见》,成立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水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落实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制度,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基本建成节水型企业,完成了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了用水总量、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四项指标目标值。按照苏州市水生态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工作,建设了吴中区水土保持示范园和洞庭山水文化产业园等教育基地。吴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未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未有效落实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黑臭河道治理力度不大,黑臭河道仍较多。
3.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六、相城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相城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在用水总量控制方面,严格新增取水审批,全面执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用水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并加强了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管理,完成了年度水资源费收缴任务,收缴率达100%。在用水效率控制方面,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对30家建设竣工项目的节水设施严格按照有关节水法规进行了验收。年取水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率为100%;节水型学校创建率达30%,节水型机关覆盖率达70%。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对全区694家自来水用户和自备水源用户进行了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建立了取用水、退水台帐。积极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完成了阳澄湖镇澄阳污水处理厂1000吨/日尾水回用项目,公共绿化全面使用河水。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加大了对阳澄湖地区污水收集处理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入河污染物量,对23条黑臭河道实施整治;按照苏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完成了水资源“三条红线”考核中的三项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未完成。相城区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尚未开展用水审计工作,个别企业用水浪费现象严重。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黑臭河道治理不彻底,仍存在较多黑臭河道。
3.水资源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苏州工业园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苏州工业园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较强,用水工艺先进,单位产品水耗低,用水效率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苏州首家专业节水科普馆在你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馆。2014年,新增省级节水型企业、学校、宾馆、小区等9家载体。污水综合处理厂一期6000吨/天的中水回用项目建成投产,目前,园区一污厂、二污厂、综合污水厂合计形成4.2万吨/天的再生水回用能力,工业企业中水回用能力超过3万吨/天。以绿色建筑为抓手,推广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同步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提高雨水综合利用效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60%以上,累计建成40多个雨水利用项目,年实际利用雨水量超5万立方米。完成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二项指标。按照苏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14年,开展了娄江生态清淤,青剑湖撤圩生态修复等工程。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未对区内用水企业和单位下达用水计划,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未全面落实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
2.阳澄湖水源地未达到水源地达标建设要求。
3.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苏州高新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苏州高新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基本创建为节水型企业,出台了相应政策扶持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培育了一批节水减排示范工程,建设了东渚长巷村、浒墅关九图村等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完成了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生态保护意识强,成效显著。以水系综合规划和河道蓝线规划为指导,加强饮用水源地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开展了太湖湿地公园二期、浒墅关新民地区河道整治,实施了太湖杵山圩退渔还湖工程等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苏州高新区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及用水审计制度未落实,居民生活用水未执行阶梯水价,未有效落实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
2.未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未提出分阶段或年度限排意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黑臭河道仍较多。
3.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doc